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传人:shuim****xiang 文档编号:35997463 上传时间:2018-03-2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农业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20162016 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简章广大考生请注意:2016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勤思考研辅导老师 会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整理 2016 考研的复习资料及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的 复习备考有所帮助!大家有关于考研的问题也可登录勤思考研官网咨询相关专业 的老师!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

2、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 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3、,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 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 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 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 管理硕士以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一) 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

5、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 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 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限报考农业硕士和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统考考生采用同一 试卷,单独制订初试分数线。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

6、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6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 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 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7、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 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 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 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 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 供真实材料。(3)考生

8、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 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 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 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现

9、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 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 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 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8)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10、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 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 证编号。(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 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 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截止时间为 11 月 12 日, 具体时间请注意查看报考点现场确认公告。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

11、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 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 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 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 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 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

12、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签署考生诚信 考试承诺书。三、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 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 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 暂扣相关证件。四、初试(一)2015 年 12 月 14 日-12 月 28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

13、码” 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 方式均为笔试。五、复试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 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 120%左右(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 差额复试比例)。(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 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

14、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 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 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 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四)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 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5、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16、我校对加分政 策考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并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 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六、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 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 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 志愿。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 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 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检查结果以我校体检结果为准。八、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 单。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