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泰宁县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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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摘自:本文摘自:http:/ 位参加泰宁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请阅读公告,为顺利通过2014泰宁事业单位考试做好充分 的准备。更多资料及信息请登录 http:/ 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公务员局 将组织2014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 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本次共有23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7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 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将于2014年7月9日后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 )向社 会统一公布,详见2014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

2、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 的其他条件;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满18周岁以上,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各招聘岗位要 求的最高年龄均指实足年龄,其计算截止时间均以2014年7月23日为准;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 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 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二)具体要求1.岗

3、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本文摘自:本文摘自:http:/ 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 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 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 港澳地区学习人 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 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

4、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 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 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 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 考 (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 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3.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必须在 2014年8月31 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 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未取得学 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 相关资

5、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4.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参加省、市统一组织实施的 在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4年9月30 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5.报考职位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 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 单位、 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自主创业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 校未就业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研 究的经历可视为 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备一

6、定年限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 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 行政主管部门签章认证 的劳动合同或考生社保缴费凭证等),应届毕业生在校 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6.报考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一) 报名时间:2014年7 月23 日 至2014年7 月29 日本文摘自:本文摘自:http:/ 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 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 位招聘 人

7、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 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公布。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招聘岗位。(三)有关要求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4年7 月23 日8:00至2014年 7 月29 日18:00,登录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进行网上 报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 照。逾期未提 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也不能参加招聘考试。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

8、实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 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县公务员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7 月23 日8:00起至7 月30 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登陆泰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 月2 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 诉。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7 月24 日上午8:00至8 月1日下 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 能)。对于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于笔 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

9、费。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 请于2014年8 月 18 日8 月22 日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 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 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退还报名费。(四)注意事项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 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 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文摘自:本文摘自:http:/ 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 格 式,

10、分辨率350dpi 左右,规格200KB 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 免冠、 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 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 。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 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 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 从高中 (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 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两年工作经历、 执业资 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

11、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 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者可减免有关考 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8月25日- 8月30 日携带相关 证明材料到县公务员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 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 享受 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 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 “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 证明。四、考试办法(一)考试方

12、式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 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二)笔试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公共科目统一笔试综合 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 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 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 辅导培训班。2.笔试时间:2014年8 月23 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综合基 础知识笔试;笔试必须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或其它位置作答

13、本文摘自:本文摘自:http:/ 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 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4.加分事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公务员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 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 定的报考 者应在8 月25 日至 8月29 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公务员局提交相关 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泰宁县人事考 试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 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 层项

14、目高 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 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 “三支一 扶”计划、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 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 “大学生村官”计划等。 符合享受加分政策 规定的人员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2) 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 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 一 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 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 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 ,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 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 再享受各类加分。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 )发布, 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6.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泰宁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公务员局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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