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 2018 年“河长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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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乡乡 2018 年年“河长制河长制” 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XX 乡 2018 年 “河长制”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继续保持我乡水环境质量优良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XX 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 ,现制订 XX 乡 2018 年“河长制”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乡、村级全面推行“河长制” ,全乡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2018 年,全面完成清洁水源行动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任务,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扎实巩固“清三河”成效,村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完成河道重点整治任务,实现河道水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积极打造“美丽 XX”生态河道。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施“河长制” ,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一是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设置乡级河长办公室和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乡范围内河道,村级河长负责各自村辖区的河段。二是积极推进生态河 道修复。深入开展 XX 江 XX 河段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绿化造林、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二)立足常态长效,巩固“清三河”成果完善动态跟踪机制,加强日常巡查,乡级河长不少于每旬 1 次,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 1 次;加快

3、建立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河道保洁清淤、农村保洁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有效途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积极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和有毒有害垃圾有偿回收工作,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河道垃圾的产生。 (三)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防治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完成河道沿线工业污染源排查建档工作,开展规范河道周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治污及落后产能淘汰整治项目,继续推进企业污水治理和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辖区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促进网格化领导责任和“河长制

4、”责任的结合,确保环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四)全面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好已建 5 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加快推进 XX 一条街和 XX 自然村生活污水提升工程,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五)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六边三化三美”行动,积极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稳步提高。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有效途径。 (六)全面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和水源水质安全管理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清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蔡口村饮用水保护工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七)推进水

5、产养殖治理工作按照XX 县 XX 江库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 XX 江库区(XX 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取缔定置网、灯光诱捕等非法捕鱼设施,积极推行生态水产养殖模式,发展生态洁水渔业,继续开展增殖放流,改善水域生物群落组成,保持水体生物链平衡。(八)全面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一是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后续工作,对完成拆除养殖场的地面进行复垦。二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0.49 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 10 吨,化肥减量 5.12 吨;推广病虫统防统治 0.08 万亩,争取达到农药减量 0.21 吨的目标。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农业秸秆还田。 (九)推进湖泊生态保护工作推进 XX 湖库区的

6、生态保护工作,加强 8.6 万亩生态公益林日常管理和维护;全面开展全乡 5 个行政村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完善日常长 效机制。 (十)加强乡村旅游业的培育,推进渔文化村项目 2018 年我乡结合本乡实际,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培育,促进本乡的生态环境建设。整合项目资源推进 XX 村的渔文化村的仿古长廊项目。 三、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乡级、村级河长工作制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通过政府督查、社会监管、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全面强化对“河长制”各项工作的监督,合力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2017 年总结及 2018 年工作要点一、2017 年改革工作总结2016 年

7、11 月 2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厅字201642 号) ,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7 年 5 月 30 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和的通知 (厅发201727 号) ,对我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市水利局牵头承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一)完成情况一是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市江河湖库推行河长制工作。二是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体系,由

8、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双总河长” 。三是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等 6 项制度,为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配置了相应的工作力量。五是明确了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保障了河长制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六是开展了河长巡河工作,实地察看河流健康状况,并就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整治措施。(二)主要工作措施1.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防城港市推行河长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召开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 做好基础支撑。我市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开展了全市江河湖

9、库名录信息调查工作,由各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查、填报,市水利局进行审核汇总,并经自治区委托的技术支撑单位对信息调查数据成果审核,最终形成了我市河长制江河湖库名录信息调查成果汇编。3. 大力宣传动员。市水利局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设 10期今日河长专栏,解读河长制相关政策;并于西湾跨海大桥头展示了大幅河长制宣传广告牌;此外,在防城港日报十八大水利成就专题报道刊载我市推行河长制情况。(三)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1. 经济活动往往围水而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仍然难以与发展经济、提高 GDP 的诉求相抗衡,保护和开发两难协调。尽管“河长制”明确地强化了诸如实施离任审计、自下而上负责等考核问责内容,但“

10、绩效评价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震慑力可否比肩政绩考核需待实践来检验。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仍将是流域治理的隐忧。2. “河长制”从本质上属于人治而非法制,其推行效果主要取决于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决策科学性,但行政手段具有不稳定、阶段性和易于权力集中等弊端,况且“河长”会在长期的河流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丧失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四)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虽然有着良好的成功经验可借鉴,但其运行效果是否良好,当前更多地取决于行政压力。新制度如果没有相关法

11、律法规的支持,终究只能是纸上谈兵。为避免落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匹配,并赋予职能部门相应的权力和手段。权责对等是改革成功道路的重要基石。2. 加强形成工作合力。河流环境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推行河长制要避免相关工作最终归结于水利、环保等少数几个主要管水职能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执行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提供有力保障。二、2018 年度工作要点(一)加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实行江河湖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原则要求、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

12、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全市须尽快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梳理提出问题清单、明确目标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提出措施清单、确定责任清单,使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得到落实。(二)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通过在江河沿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公示各级河长名单、管理保护职责及监督电话,借助社会力量对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三)打造智能化管理平台构建涵盖河道基本信息、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水污染变化等功能的实时监测管理平台,提升河库空间动态监管、分析预判、问题处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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