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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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植物油质量食用植物油质量通常分动物、植物食用油。我国一般指植物油;它的分类比较复杂,分类方法 也较多,有按化学性质进行分类的;有按制油原料进行分类的;有按油脂的脂 肪酸组成进行分类的; 市场上我们见到的食用植物油,习惯上是按照不同植物油料种类进行的分类, 如从大豆中制取的油叫大豆油,从花生中制取的油叫花生油,以此类推有葵花 籽油、棉籽油、菜籽油、米糠油、红花籽油等等。在按照植物油料种类进行分 类的基础上,对每一种植物油按精炼程度的不同又可分为二级油、一级油、高 级烹调油、色拉油。如大豆油可分为二级大豆油、一级大豆油、大豆高级烹调 油、大豆色拉油。按照国家规定,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最低应符

2、合二级油 的质量标准,否则不能进行销售。人们把从植物油料中制取出来的,还未进一 步加工的植物油称为毛油,毛抽经过初步精炼方可达到二级油的质量标准。 色拉油俗称凉拌油、沙拉油,是将毛油经过精炼加工而成的精制食品油,可用 于生吃,因特别适用于西餐“色拉“凉拌菜而得名。 色拉油呈淡黄色,澄清、透 明、无气味、口感好,用于烹调时不起沫、烟少。在 0 度条件下冷藏 5.5 小时 仍能保持澄清、透明(花生色拉油除外) ,除做烹调煎炸用油外主要用于冷餐凉 拌油,还可以作为人造奶油,起酥油、蛋黄酱及各种调味油的原料油。色拉油 一般选用优质油料先加工成毛油,再经脱胶、脱酸、脱色、脱臭、脱腊、脱脂 等工序成为成品

3、。色拉油的包装容器应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符合食品卫 生和安全要求。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矿物油。保质期一般为 6 个 月。目前市场上供应的是的色拉油有大豆色拉油、菜籽色拉油、葵花籽色拉油 和米糠色拉油。 调和油又称高合油,它是根据使用需要,将两种以上经精炼的油脂(香味油除 外)按比例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调和油澄清、透明,可作熘、炒、煎、炸或凉 拌用油。调和油一般选用精炼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等 为主要原料,还可配有精炼过的米糠油、玉米胚油、油茶籽油、红花籽油、小 麦胚油等特种油酯。其加工过程是:根据需要选择上述两种以上精炼过的油酯, 再经脱酸、脱色、脱臭、调合成为调

4、和油。调和油的保质期一般为 12 个月。目 前调和油只有企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今后,调和油的发展前景是好的,它 将成为消费者喜爱的油品之一。 有以下几种类型: (1)营养调和油(或称亚油酸调和油) ,一般以向日葵油为主,配以大豆 油、玉米胚油和棉籽油,调至亚油酸含量 60%左右、油酸含量约 30%、软脂含 量约 10%。 (2)经济调和油,以菜籽油为主,配以一定比例的大豆油,其价格比较低 廉。 (3)风味调和油,就是将菜籽油油、棉籽油、米糠油与香味浓厚的花生油 按一定比例调配成“轻味花生油”,或将前三种油与芝麻油以适当比例调和成“轻 味芝麻油” (4)煎炸调和油,用棉籽油、菜籽油、和棕榈油按

5、一定比例调配,制成含 芥酸低、脂肪酸组成平衡、起酥性能好、烟点高的煎炸调和油。上述调和油所 用的各种油脂,除芝麻油、花生油、棕榈油外,均为全炼色拉油。食用植物油消费小常识食用植物油消费小常识食用植物油是指以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以生产原料划分可分为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和葵花籽油等,以生产工艺划分可分为半精炼和全精炼食用植物油,半精炼与全精炼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没经过脱色、脱臭的工艺。食用油按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个等级,以一级为最好,精炼程度最高。消费者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优先选择名牌大型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产品。2、选择标识规范齐全、并在保质

6、期内的食用植物油产品。标识齐全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应有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3、可透过透明包装查看食用植物油是否明亮透彻和是否有不正常的异物。开封后,检查食用植物油的气味是否正常,不应有酸败味或哈喇味。4、质量好的豆油为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或浅橙色;菜籽油为黄中稍绿或金黄色;葵花籽油为浅黄色。5、食用植物油要存放在避光、阴凉、干燥的地方。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用植物油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

7、16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126 家企业生产的 157 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 99.9%。此次抽查依据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中的气味和滋味、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脂肪酸组成、黄曲霉毒素 B1、铅、总砷、乐果、倍硫磷以及标签等11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包括 33 种获免检产品和 8 种中国名牌产品,产

8、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 100%。二是涉及人身健康的主要安全项目黄曲霉毒素 B1、重金属含量等指标单项符合率均达到 100%。三是此次抽查了 64 种大豆油,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少数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纯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应的脂肪酸组成,不同的油脂脂肪酸组成成分基本是固定的,因此脂肪酸组成是油脂的特征指标之一,依据脂肪酸组成可以判定植物油是否纯正。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

9、,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食用植物油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 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1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浓香葵花仁 油鲁花2.5L/瓶2008-01-242中粮北海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大豆油福临门2L/瓶2008-03-043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大豆油金龙鱼5L/桶2008-03-174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大豆油古船4.5L/桶2008-03-175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花

10、生油胡姬花1.8L/桶2008-03-176益海(烟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花生油口福1.8L/桶2008-01-157福建天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00%一级花 生油天生1.5L/瓶2008-01-298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大豆油中昌5L/瓶2008-03-319嘉里粮油(防城港)有限公司大豆油香满园5L/瓶2008-03-2810上海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大豆油红狮5L/瓶2008-01-3011番禺合兴油脂有限公司压榨花生油狮球唛900mL/支2008-01-2112中山市鹰唛食品有限公司压榨花生油鹰唛1.8L/支2008-03-0913莒南县金胜粮油实业有限公司金胜压榨一 级花生油金胜2.5L

11、/桶2008-03-0714许昌山花实业有限公司大豆油山花1.8L/桶2008-03-0115青岛品品好粮油有限公司有机花生油品品好1.8L/桶2008-03-1816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玉皇压榨一 级花生油玉皇2.5L/桶2008-01-3117邦基(南京)粮油有限公司大豆油豆维家1.8L/瓶2008-03-2118山东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压榨一级花 生油智育1.8L/桶2008-04-0719上海佳格食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 司葵花籽油多力1.8L/瓶2008-03-1720九三集团大连大豆科技有限公司大豆油鸿鹤5L/桶2008-01-0121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 限公司大豆油

12、汇福1.8L/桶2008-01-2822九三集团哈尔滨惠康食品有限公 司大豆油九三1.8L/桶2008-03-2423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葵花籽油金鹿5L/桶2008-03-1024大连日清制油有限公司大豆油日清2.5L/桶2008-01-17注:排名不分先后。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 号企业名称产品名 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1珠海市东鸿食品 有限公司多维特 香花生 油厨香园1.8L/罐2008-04-02脂肪酸组成中的油 酸、亚油酸、亚麻 酸、花生酸、花生 一烯酸不符合标准 的规

13、定、食品标签2广州市增城益之 元食品厂浓香压 榨花生 油好当家5L/罐2008-02-16脂肪酸组成中的棕 榈酸、花生酸、花 生一烯酸不符合标 准的规定、食品标 签注:排名不分先后。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2004-05-09 发布发布 2005-10-01 实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前 言言本标准的本标准的 5.3 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STA

14、N 1 1985(1991、1999 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同时参考了美国联邦法 规第 10l 部分食品标签。 本标准代替 GB 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本标准与 GB 7718199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将 GB 77181994 第 4 章“基本原则”和第 8 章“基本要求”合并为本标 准的第 4 章“基本要求”,并做了修改和补充; 增加了“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m“(见 4.8); 增加了“配料清单中可以使用的类别归属名称”(见 5.1.2.2.2); 增加了“净含量计量单位的标示要求”(见 5.

15、1.4.3)和“净含量字符的最小 高度要求”(见 5.1.4.4); 增加了集团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或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单位名 称和地址的标示要求(见 5.1.5); 增加了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类别(见 5.2.1);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的计算方法 (见 附录 A)。GB 77182004 是食品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还有:GBl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代替 GB 134321992)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

16、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起草工作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煜、王燕京、王美玲、白德美、田栖静、田明福、 许洪民、杨挂芝、杨晓明、张丽君、陈瑶君、郑欣、赵学军、董洪岩、嵇超、 简慧薇、蔺立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77181987,GB 77181994。1 范围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见第 4 章);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见 5.1); 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见 5.2);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非强制标示内容(见 5.3)。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标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时后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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