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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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潍坊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遵循原则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指挥部及其职责2.2 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2.3 指挥部成员及单位(部门)职责2.4 指挥部工作小组及其职责3分类和分级3.1 桥梁突发事件分类3.2 桥梁突发事件分级4预测与预警4.1 预警信息4.2 预警分级4.3 预警发布和解除5应急处置5.1 应急响应35.2 基本响应程序5.3 应急结束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理6.2 调查和总结7保障措施7.1 技术储备和保障7.2 通讯与信息保障7.3 工程抢险装备保障7.4 应急队伍保障7.5 医疗卫生保障7.6 治安

2、保障7.7 经费保障8宣传、培训和演练8.1 宣传8.2 培训8.3 演练9附则9.1 预案管理9.2 奖励与责任追究9.3 解释机构9.4 实施时间10附录41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提高城市桥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保证桥梁安全应急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营,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3、于印发的通知、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城市桥梁是指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以及高架道路。 1.4 遵循原则。1.4.1 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1.4.2 预防为主。有效预防桥梁突发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桥梁病害;采取得力防范措施,尽可能防止桥梁突发事件的

4、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桥梁突发事件,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1.4.3 分级负责。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桥梁突发事件地域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桥梁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桥梁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1.4.4 反应迅速。充分发挥 12319 市政热线作用,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建立应急处置特殊状态下的调用机制,确保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主管单位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1.4.5 资源整合。根据区域桥梁管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各单位(部门)

5、专业人才资源,强化专家聘用和储备机制,不断加强处置技术研究,提高决策咨询水平。1.4.6 公众参与。通过媒体准确发布桥梁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进展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提高桥梁突发事件应对能力。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指挥部及其职责。市政府成立城市桥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6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政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2.1.1 负责评估桥梁安全隐患报警信息,判断事件级别,遇特别重大桥梁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决定紧急处置方案。2.

6、1.2 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桥梁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工作。2.1.3 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统一调配应急所需人员、物资、机械设备等资源,必要时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2.1.4 处理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2.2 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2.2.1 负责监督、检查桥梁管理单位的桥梁安全检测工作,督促桥梁管理单位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2.2.2 负责桥梁突发事件的现场分析,组织力量抢修。2.2.3 负责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7、并报应急处置指挥部。2.2.4 进行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报告。2.2.5 承担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2.3 指挥部成员及单位(部门)职责。7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包括市市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以及事发地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其主要职责分工是:2.3.1 市市政局。负责起草(或修订)潍坊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组建指挥部办公室,主持办公室日常和应急响应期间的工作;组织成立工程抢险组,负责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保障抢险

8、救援需要;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市政府提出对策方案;协调事发地相邻县市区的配合、支援工作;必要时,联系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参与调查分析原因。2.3.2 市安监局。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桥梁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2.3.3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中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现场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开辟抢险救援通道,保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2.3.4 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安排市管桥梁突发事件救援、善后处置以及交通设施修复所需的资金。2.3

9、.5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必要的工程规划设计资料和技术支持。82.3.6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事发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指导事发地城市桥梁重建工作;配合做好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2.3.7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城市公交及城乡客运车辆改变路线和换乘接续工作。2.3.8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水利专家对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3.9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桥梁突发事件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救济款物的调配和发放等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配合做好桥梁突发事件灾情统计工作。2.3.10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并将伤员转运至

10、就近医院治疗;统计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做好事后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3.11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道路天气实况信息。2.3.12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监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预测监测信息。2.3.13 事发地政府。负责参与桥梁突发事件抢险工作,及时报告桥梁突发事件处置情况。2.4 指挥部工作小组及其职责。2.4.1 工程抢险组。由市市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单位配9合。负责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2.4.2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现场有关救援力量协助。负责对伤病人员实施现场抢救、院前急

11、救、专科治疗等救护工作。2.4.3 交通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等单位配合。负责现场安全警戒线的设置工作;制定交通疏导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城市公交及城乡客运车辆改线和换乘接续工作;开辟应急抢险通道。2.4.4 应急专家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桥梁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4.5 事件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建设局等部门配合。负责进行调查取证,组织技术勘查,分析查找事件原因,并最终形成调查报告。2.4.6 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政府和市民政局、市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认定桥梁突发事件损失,配合起草桥梁

12、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3分类和分级3.1 桥梁突发事件分类。桥梁突发事件是指城市桥梁突然坍塌、中断交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按照桥梁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将桥梁突发事件分为两类:103.1.1 自然灾害。由地震、地质、海啸、洪灾、台风等引起的桥梁突发事件。3.1.2 事故灾难。由于交通荷载过大,桥梁结构病害引起结构性破坏,造成的桥梁突发事件。3.2 桥梁突发事件分级。各类桥梁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3.2.1 特别重

13、大桥梁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3.2.1.1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的特大桥发生突然坍塌的事件;3.2.1.2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3.2.2 重大桥梁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3.2.2.1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的大桥及其它等级道路的特大桥发生突然坍塌的事件;3.2.2.2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3.2.

14、3 较大桥梁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3.2.3.1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上的中、小桥梁及其它等级道11路上的大、中桥梁发生突然坍塌的事件;3.2.3.2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3.2.4 一般桥梁突发事件(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3.2.4.1 其它等级道路上的小桥发生桥梁突然坍塌,以及各等级道路的桥梁出现主体结构严重病害、承载能力丧失等随时可能出现坍塌的事件;3.2.4.2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

15、3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造成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4预测与预警4.1 预警信息。外部预警信息: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监测和气象灾害预报信息,地震部门提供的地震监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预测监测信息。行业预警信息:桥梁损毁、阻断交通的原因、发生时间、位置、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直接损失、已滞留车辆数量、已采取应急措施、绕行路线等。4.2 预警分级。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以上桥梁突发12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级)以

16、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级)以上桥梁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当恶劣天气、地震、爆炸、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时,应根据情况发出相应级别的预警。4.3 预警发布和解除。4.3.1 蓝色或黄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4.3.2 橙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应急处置指挥部,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应急处置指挥部或授权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4.3.3 红色级别的预警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安委会,由市政府应急办或授权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5应急处置5.1 应急响应。5.1.1 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级、级、级):由应急处置指挥部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同时按规定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5.1.2 一般事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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