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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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顺德区抗旱应急预案目目 录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 自然地理及水资源概况2.1 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2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组织机构3.2 组织机构职责4 预防和预警机制4.1 信息监测及报告4.2 预警预防行动4.3 先期处置4.4 干旱预警级别划分及发布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25.2 IV 级应急响应5.3 级应急响应5.4 II 级应急响应5.5 I 级应急响应5.6 应急响应结束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保险6.4 旱灾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7 保障措施7

2、.1 资金保障7.2 供电保障7.3 物资保障7.4 应急队伍保障7.5 宣传与培训8 附则8.1 解释部门8.2 实施时间3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做好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增强我区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促进抗旱工作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以城乡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发展为主的全面抗旱转变,推动抗旱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抗旱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抗旱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3、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佛山市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顺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种程度干旱灾害。干旱灾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量减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不能4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生态环境对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的灾害。抗御干旱灾害是指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

4、行防旱抗旱,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1.5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全区抗旱工作由区三防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各镇、街道抗旱工作由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指挥长负责;区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抗旱工作。1.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三防指挥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辖区抗旱应急工作预案,并报顺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指挥部)备案。2 自然地理及水资源概况2.1 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顺德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西、北江及其支流贯穿全区,是典型

5、的三角洲河网区。顺德区总面积 806.5 平方公里,2013 年底,常住人口249.34 万。2013 年全区生产总值(GDP)2556.78 亿元,农业总产值 85.09 亿元,工业总产值 5801.68 亿元。2013 年全区疏菜种植面积 8.15 万亩,花卉种植面积 4.89 万亩。全区水产养殖面积 16.54 万亩,水产品总量 22.81 万吨。52.2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2.2.1 水资源概况本区多年平均降雨量 1668.3 毫米,区内无任何水库,多年平均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总量 5.43 亿立方米,多年人均水资源量 221 立方米,多年平均入境水量 1504 亿立方米,这些河水

6、受潮汐作用,反向回流,可再度利用,故水资源十分丰富。2014 年全区总供水量为 9.62 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占51.8%;农业用水占 16.5%;城乡生活用水占 31.7%。2.2.2 水资源质量概况根据主要江河水质常规监测结果,境内西江干流、容桂水道、顺德水道、东海水道、东平水道、潭洲水道等主要江河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中心城区的河流均为规模较小的城市内河涌,水体自净能力有限。2.2.3 防旱抗旱工程概况目前建成引排水涵闸 169 宗,固定电动引水泵站 16 宗,总装机 1.12 万千瓦。提水工程 56 宗(不含引水泵站工程),提水总规模达 58.97 立方米/秒(约合

7、9.6 亿立方米/年),其中自来水厂 15 家,设计供水能力达 190.87 万立方米/天。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组织机构区政府已成立区三防指挥部,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三防工作的区领导和其他区领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主6要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办,区武装部,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容奇水文站,区气象局,顺德海事处,顺德供电局,电信部门(中国电信顺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顺德公司、中国联通顺德公司)。顺

8、德区供水有限公司(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区公安消防大队是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外的重要的抗旱救灾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的抗旱救灾工作负总责,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指挥,镇(街道)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3.2 组织机构职责3.2.1 区三防指挥部的抗旱工作职责区三防指挥部是我区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1)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三防指挥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抗旱工作的决定和指示。(2)组织召开抗旱会商或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安排

9、部署抗旱救灾工作。7(3)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负责抗旱物资和经费的筹措计划、调配和管理。(4)统一指挥抗旱工作,组织区属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3.2.2 区三防办的抗旱工作职责区三防办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及时向省防总、市三防指挥部、区应急办汇报有关情况。(3)传达贯彻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示,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具体组织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的实施。(4)检查有关部门对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

10、旱资金的分配工作。(5)收到旱情报告后,及时向省防总、市三防指挥部、区应急办汇报有关情况。3.2.3 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1)区应急办:负责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旱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顺德区抗旱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工8作。(2)区武装部:根据旱情需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担负抗旱突击应急工作以及执行有关重大抗旱紧急任务。(3)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局):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抗旱救灾动态信息,宣传抗旱方针政策。(4)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有关抗旱救灾工程、非

11、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审查立项工作。负责抗旱物资、商品市场价格的监管,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5)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协调、指导工矿企业的抗旱救灾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调度,保障抗旱电力的供应。根据区三防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抗旱救灾所需物资的供给。(6)区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必要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组织、指导公安消防队伍投入抗旱救灾工作。(7)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开展查灾、报灾和赈灾工作,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

12、、救济,负责赈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发放。(8)区财税局:协助办理抗旱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和抗旱救灾应急资金的审核工作。按照区政府的批示落实资金安排,及时9下拨资金,并督促各镇、街道财政及用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9)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指导、协调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负责协调跨行政区域的用水调度。(10)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适应防旱抗旱要求的城市设施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旱工作。负责编制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区供水企业,保障城市用水。必要

13、时,限制或暂停高耗水企业的用水。为抗旱救灾优先组织和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保障运输道路畅通。紧急抗旱期间,根据区三防指挥部命令,组织征调交通运输工具,协助组织实施交通管制。(11)区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区农、林、牧救灾及恢复生产;研究制定灾区灾后农业生产的各种优惠政策;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结构、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拔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负责指导灾后的病虫害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当年造林地抗旱保苗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防御工作。(12)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灾害医

14、疗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灾区饮用水质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群众10开展水质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1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负责有关抗旱救灾物资、商品的质量安全。(14)容奇水文站:负责监测河道水量,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有关水文信息资料。(15)区气象局: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受旱镇(街道)降雨、气温等相关资料,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协助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16)顺德海事处:负责干旱期间加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封航管理。(17)顺德供电局:做好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保障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18)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顺德

15、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保障全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区三防指挥部的抗旱救灾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4 预防和预警机制4.1 信息监测及报告4.1.1 实测雨量数据由区气象局负责监测,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即日报告区三防办。4.1.2 河流的水位、流量等水文数据由容奇水文站负责监测,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即日报告区三防办。114.1.3 取水水源状况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及各供水企业负责监测。发现因水质污染造成取水困难,可能出现供水紧张时,各供水企业即日向区三防办报告,由区三防办报上级防办。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密水质监

16、测,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通报有关的监测报告。4.1.4 水源咸度由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及各供水企业负责监测。当水源咸度超过 250 度(即氧化物 250 毫克/升)的标准并可能持续加重时,及时向区三防办报告。4.1.5 农业受旱情况,由区农业局负责监测。发现旱情迹象时,及时报区三防办。4.1.6 综合报告。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综合有关旱情信息,根据干旱影响范围、干旱程度及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区三防指挥部。4.2 预警预防行动4.2.1 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要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地区的抗旱风险图和抗旱应急预案,城市供水部门要制订突发情况时确保供水的应急预案。4.2.2 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要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建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应急备用水源。4.2.3 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抗旱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抗旱设施、物资储备、岁修、年检制度。4.2.4 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机构要适时开展以组织机构、工12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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