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论研究的思考与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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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文杂志198 8年 第2期、里里奎圣里重价值哲学研究尹奢葺爹奢夏墓关 于价值论研究的 思考与辩 驳气一沪赖 金良1、价值论研究的轴心问题是事实与价值以及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的现代含义,可以追溯到休漠的 人性论 ,它起源于所谓。是,与“应该”之 间的逻辑鸿沟。按照休漠的说 法,社会科学 中凡涉及价值判断的学说,既 不同于 演绎科学,也有别 于经验科学或事实科学,关于价值的知识并不是来自经验观察,因而是不可能 由经验加以证明或检验的。不但如此休漠还进一步指出:“在我所遇到的 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尖 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 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可 是突然之间,我 却 大

2、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 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 的,却是有极其重 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断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 说 明;同时对于这种似 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 些关系推出来,也应 当举出理 由加以说 明”。从 以“是”( 或“不是”)作为连系词的事实命题,能否推导出 以“应该”(或“不应该”)作为 连 系词 的价值命题?正是休漠所提出的这个尖锐问题,使各种传统的伦理学体系受到 了严重挑战,并在近现代价值论研究中引起了无休止的论争。2

3、、休漠本人倾向于主张不可能从“是”推导 出“应该”,这一点甚至连康德也没有办法 反驳。在康德看来,“人类理性法则不但包括自然法 则,而且包括道德法则。这两种法 则最初表现为两个不 同的体系,但最终却归结为一个哲学体系。自然哲学探讨的全是是什么的 间题,而道德哲学则探讨应该怎样,的 问题”。康德虽然不赞成休漠否定价值知识的可靠性,但他既不能用“自然哲学”论证“道德哲学”,也不能把“是什么”的 问题变成“应怎样”的问题:他只是借助于某种超经验的纯粹的“理性法则”,才把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装进了同一个哲学口袋。由于康德将“自然哲学”(理 论理性) 与“道德哲学”(实践理性)完全割 裂开来,例如,在他那

4、里,“事实知 识”以对于现象世界 即此岸世界 的感 性直观作为 出发点,而“价值知识”的出 发点则被安放在超时空 的彼 岸世 界,这样一来,事实与价值被分离为 两个不 同的世 界,它们之间的鸿沟也就愈掘愈深了。3、黑格尔在( ( 法哲学原理) 序言中,提出了“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 的都是现实的”这一著名命题,试图将事实与价值统一起来,或者也可以说( 按照该命题本身的结构),是试图将事实与价值等同起来。黑格尔非常机智地将“现实的”东西理解为某种必然的或合乎规律的东西。从人类历史过程论的角度来看,这一命题或许有它 的 道理,因为“合理的”东西作为历史进步的必要环节,确乎是某种具有历史必

5、然性的东西,而“现实的东西作为厉史发展的必然环节,当然是某种包含历史合理性的东西,在这里,将.必然”与必要”、“必有”与“应有”统一起米,或者将事实与价值统一起来,并不存在太多的 困难.但是,一旦超出了人类历史的范围,例如从自然历史或自然过程的角度来看,黑格尔命题便立即陷入困境.因为如果我们不能象黑格尔所主张的那 样,假定 自然界的历史发展是某种“绝对主体”自我实现或自我发展的环节,那么,要证明在自然过程中“必然 性”就是合理性”、或证明“现实的,就是“合理的”,恐怕是极不容易的事情。黑格尔把价值安置在事实基础上 (“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强调价值的事实依据,这确实是一种进步,但是,当他用

6、事实去规范价值(“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把价值与事实、合理性与现实性等同起来时,他实际上还不如康德高明.康德的道德哲学对后世有着巨大的影响,而黑格尔在这个领域中却几无建树,这种情况并不是偶然的.4、现代关于价值问题的各种学说,往往有着各不相同的思想渊源或现实背景,它们之间 的关系也极其复杂,但从 总体上看,恐怕还是受休漠经验论、康德二元论、1 8 世纪法国幸福论的影响最大。1 8 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 (如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人),试图从幸福、快乐或利益出发来确立道德原则,他们认为所谓善恶好坏之类,归根到底不过是以感觉为基础的幸福或痛苦。虽然这种道德价值论曾经受到康德的批判,但它的现代翻版仍

7、然 相当流行( 如功利主义价值论就属于这一类 )。康德将事实与价值相互割裂的二元论,在现代价值论研究 中是以极不相同的方式得到 继承或认同的,在那些把事实与价值、科学哲学与价值哲学截然对立起来的现代作者中,价值”究竟是被安放在超验的“规范世界”、本体世界,或神学 世界,还是被安放在个人的感情世界或内心世界,往往是因人而异 的.休模的经验论比较复杂,它包含着两个颇为不同的题旨,即关于价值本质间题的某种类似于兴趣论或情感论的主张这与1 8 世纪法国幸福论或感觉论可以说是异曲同工,以及在价值知识 问题上倾向于某种怀疑论或不可知论,这两个特点经过几代思想家的相继发挥和不断充实,分别在不同方向上导 致价

8、值思考 中的两种主要倾 向,即主观主义价值论与取消主义价值论.5、在当代价值论研究中,绝大部分作者都这样或那样地假定了某种事实与价值之间 的二元论”,虽然许多作者并没有 自觉地意识到抑或不愿意承认,但他们的理论结构中仍然暗含着这样一种“二元论”的假定。差别仅仅在于:一部分人把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分离和对立作为前提,直接引导出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之间的分离和对立,而另一部分人则既假定了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又假定了事实与价值的同一,并在这种双重前提的变换中试图证明事实知识与价值知识 之间 的一致性或可通约性.如果单从推理形式上看,前者的论证 通常比较严密,而后者的论证过程往往显得矛盾百出。大概正是由于这个

9、原因,例如,面对来自逻辑实证主义方面的反驳,许多思想家难免都有一点不知所措甚或目瞪口呆的感觉,就连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 内心也并不怎么轻松.(关于这种反驳及其所引起的辩护(本文后面还将谈到)。6、正象前面所提到过的那样,关于事实与价值之间的“二元论”假定,起源于是,与“应该,之间 的逻辑鸿沟,但是,这个间题自休漠以后直到二十世纪初,虽然引起过许多人的关注和深 思,但并未引起实质性的辩论。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仍然象在这之前一样,关于价值、价值知识或价值标准等问题的意见分歧,主要存在于主观唯心主义与客观唯心主义之间。(以往价值问题都作为伦理学或伦理美学问题,属于社会厉史一寒识形态”领域,而在这个特殊的

10、领域中,以往各种哲学理论所缺乏的正是唯物主义,所以思想史上并不存在唯物主义的价值理论.)虽然这两种价值观对于所争论的 问题有着各自的理解方式和论证方式,但彼此之间并没有直接围绕能否从“是”导出“应该,这个问题互相话难,他们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往往是比较间接的。7、主观唯心主义价值论(以下简称主观价值论)倾向于这样的主张,即以“是”作为连系词的命题所陈述的对象,是一个属 于外部感官经验的“物理”世界,而 以“应该”作为连系词的命题所陈述 的对象,则是一个属于内心感情经验的“心理”世界。这实际上正是一种特独的关于事实与价值的“二元论”假定.根据这个假定,价值并不是作为感官经验的外部物理世界固有的属性

11、,而仅仅是作为感情经验的某种 内在的心灵状态,诸如 目的、意志、愿望、兴趣、爱好等等,至 于价值判断或价值知识,那不 过是陈 述了人们内心的感情经验罢了。但是,由于内心感情经验的不确定性和差异性,价值判断必然会丧失其确定 性和普遍性,这就无法解释价值判断或价值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确实具有的某种确定性和普遍性.为了排除这个困难,他们在论述中不知不觉地又引进了另 一个假定,即内心感情经验与外部感官经验具有一致性,或者说,关于内心感情经验的价值陈述,既是可以从关于外部感官经验的事实陈述中推导出来的,又是可以由外部感官经验来加以检验或证实的,例如,我们既可以从对于某人实际行为的经验观察,得出某人是好是坏的

12、价值评价,而这种价值评价是否正确,又可以反过来通过对某人实际行为的经验观察来检验。有了这第二个假定作为补充,“是”与“应该”之间的逻辑鸿沟似乎已不复存在,事实与价值、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就好象已经被统一起来了.8、客观唯心主义价值论(以下简称绝对价值论) 有着另外的解择原则,即假定“应该”就是应该”本身,它属于一个与经验世界( 事实世界) 完全不同的超时空 的“规范世界”.这是个标准的关于事实与价值的二元论”假定.根据这个假定,以“无”作为连系词的关于经验世界的事实判断(或事实命题),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上升到普遍 性,而 以应该”作为连系 词的关于规范世界的价值判断 ( 或价值命题),则是从普遍

13、性下降到特殊性或个别性,例如,自然哲学(或 自然科学)从个别的或特殊的知识中概括出普遍的知识(普遍原理),道德哲学(或价值科学)则从普遍原理(普遍的价值规范)甲引一守出个别 的或特殊的价值知识(或价值判断),因此,人类日常生活中一 切具体的价值知识或价值判断,都是以某种普遍的价值规范作为出发点的,并且都是按照是否符合这种普遍的价值规范米判定其正确与否的.科学发展史表明,在 自然科学中确立普遍原理的可能性,是得到经验与理性的双重证明的,虽然至今仍然有人怀疑这种证明在方法论上的可靠性,或指出这种证明在逻辑上的不完备性,但有一点始终是大家所公认的,即所谓科学按其本性来说,正是要从关于经验世界的特殊知

14、识中概括或抽象出普遍原理。这就使价值论中的客观唯心主义主张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即道德哲学或价值哲学中那种被认为是先于特殊知识而存在的“普遍原理”,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它的存在以及它本身的可靠性究 竟是如何证明的?为了消除这个问题,他们在论述中不得不借助于一 个假定,即假定存在着某种凌驾于现象世界之上的绝对的本体,世界,诸如“永恒理性,、绝对观念,或“上帝,什么 的.按照这第二个假定,伦理世界或价值世界所遵循的普遇原理 ( 或普遍价值规范),是由某 种“永恒理性”、“绝对理念,或“上帝”所规定的,而是否履行了这种规定,便是衡量人类行为是否正当(或是否“应该”)的最高标准,这里的逻辑是,从

15、“应该”导出“应该”,亦即从某种作为普遍规范的绝对的“应该”,引导出作为具体规 范的相对的“应该”。9、不难发现,无论是主观价值论,还是绝对价值论,都是以两个假定作为前提而建立起来的。这两派之间 的争论,实质上也就是围绕着理论前提问题而进行互相反驳。有 趣的是,在比较旱的历史时期(1 9世纪中叶 以前),这种互相反驳的矛头,主要是指 向对 方的“第一个假定”,例如,主观价值论集中攻击客观唯心 主义者的“第一个假定”,指责他们把“价值规范”理解为某种超越经验世界的绝对性和普遍性,贬低了关于价值追 求的自由抉择,牺牲了人类在现实生活中的自主性;同样,绝对价值论则集中攻击主观唯心主义者的“第一个假定

16、”,指责他们把“价值规范”理解为某种内心感情经验的相对性和特殊性,损害了关于价值标准的绝对性和普遍有效性,否定了价值规范对于人类行为的正当约束力,虽然这两种价值论总的说来都是错误的,它们的互相辩驳都是基于一种错误的理由,但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正确地抓住了对方的要害。只是到了比较晚近的时 期(1 9世 纪 下半叶 以后),争论 的两派才真正发现,对方作为理论前提的“第一个假定”,其实是以第二个假定作为补充的。( 这一发现在某种意义上说, 正是取消主义价值论的先导或前奏。)这样一来,不但争论 的角度作了相应 的调整,而且互相辩驳的两派价值论,都不得不这样或那样地作些修改和补充,甚至还出现了某种互相“取长补短”的情况,例如,象文德尔班(新康德学派)或摩尔 ( 新实在论)等人的价值学说,既继承了绝对价值论的某些主张以反驳主观价值论的某些论断,又继承了主观价值论的某些主张以反驳绝对价值论的某些论断,这就使得原来两大 派价值论之 间 的争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变得更为复杂了。10、当主观价值论与绝对价值论为争夺思想界的地盘互相攻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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