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农林水利局河长制一河一策测绘与制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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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SZC2017-018 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辽源市龙山区农林水利局河长制辽源市龙山区农林水利局河长制“一河一策一河一策” 测绘与制定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测绘与制定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一、采购项目编号:LSZC2017-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农林水利局河长制“一河一策”测绘与制定 三、采购项目:(货物需求及要求)对寿山镇境内东辽河段及其它五条区级河流 (太平河、榆树川河、龙庙河、黑牛河、小仙人河)进行实际勘测并出具河系图,对 五条区级河流按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等 方面,围绕水环境整治与修复等方面制定“一河一策” ,并出具报告。具体内容要求

2、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水利部网 站可查) 。 四、采购项目预算:190,000.00 元 五、供应商须知 1、询价人: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源市辽河大路 6889 号,龙山区政府一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聂赫男 联系电话:0437-3166355 传 真:0437-3166355 邮政编码:136200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账户名称: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3 621 245 983 (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 2、采购人:辽源市龙山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徐

3、杨 联系电话:13504375566 3、评审标准:最低价法 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经营销售本询价采购商品的合法资格; (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A 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 不得同时响应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 B 供应商名称相同但授权委托的报价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 得同时响应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 C 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D 本采购项目因终止采购后而再次采购,曾在本采购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串通等 违法、违约行为的。 5、受理询

4、价响应文件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6、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9:00 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响应供应商的合格资格以评审审核为有效,不以获取询价通知书为由而具有 合格的响应资格。 9、向询价人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方可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询价相应文LSZC2017-018 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件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接受、承认、履行询价通知书的各项约定。 10、不论供应商是否响应、是否有效响应、是否成交,都负有对询价通知书的保 密责任; 11、不论询价过程和响应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的询

5、价响应文件均不退还,并自 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1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存在疑问或质疑,应在获取询价 通知书之日起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提出;逾期提出 的,询价人将不予受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澄清的,视为认可和接受询价通知书的 全部约定。 询价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在发布询价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13、询价通知书的修改。询价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修改、补充的, 应当自修改、补充告知之日起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满 3 个工作日,截止日期和

6、 时间连同修改、补充内容一并告知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默示即视为同意和接受 询价通知书修改、补充的约定;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构成询价通知书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六、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构成: (1)a 营业执照;b 税务登记;c 开户许可证;d 组织机构代码证;e 响应供应 商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 ;f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g 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 交的与询价商品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证照都要求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 果采购人对商品有特殊商务部分要求加在这里。 (2)a 采购特种产品的应提交询价商品的生产厂家合法生产的相关

7、资料;b 提 交符合询价规定的询价商品具体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 资料。 (3)报价明细表:表格具体格式附后(商品报价价格包括税款、运输、安装、 调试、培训、保质期内维修或更换等全部费用) 。 交货时间应当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本采购货物的交货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8 日前交货,未明确交货期限或超过此期限的为不满足需求。 (4)询价响应保证金是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在报价截 止日之前向询价人帐号汇入 2000.00 元的询价响应保证金(特别注意:本中心不接受特别注意:本中心不接受 以银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

8、账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并必须携带汇款银 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账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财务章)参加评审会并 领取收据。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要求返还要求返还 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可以入账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章的红联收据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可以入账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章的红联收据) ,成交供 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询价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供应商应将询价响应文件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在 首页标注“正本” “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正本” “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

9、准。3、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响应,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询价响应文件必备的资格证明要件不全或无效的; (2)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询价响应有效期不足的;LSZC2017-018 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4)询价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 (5)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报价的; (6)询价响应文件附有询价人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8)询价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 (9)没有领取询价通知书或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不符; (10)一个响

10、应供应商委托的其他代理人第二次及以后参加询价相应的; (11)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供应商应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递交给询价人。 2、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起 30 日。 3、响应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的; (2)响应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开启 1、询价人按询价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会议,响应供应商授权的询价人按询价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1、组织评审会议,响应供应商授权的 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在签到簿上签名证明其到会出席,否则,责任自负。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在签到簿上签名证明其到会出席,否则,责任自负。 2、开启询价响应文件时,在监审人员监督下,由响应供应商当众开启询价响应 文件,并宣读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 3、开标时未宣读的报价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九、报价评审 1、评审工作由询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 价人只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不参加评审。询价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将认定属于串通行为,相关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应按作废处理,并且保证 金不予返还。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

12、将以书面形式报告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A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 B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 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对方名称的; C 一家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响应供应商的公章; D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 F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 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G 一家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响应供应商名称

13、的文件材 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 H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响应供应商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R关于禁止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 82 号令)第 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J招投标法实施条列第 39 条、第 40 条情形之一的; K 响应供应商其他串通报价的情形。 响应供应商的以上串通责任不因响应供应商的无效、未成交、作废以及询价采LSZC2017-018 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购活动终止等原因免除。 2、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询价采购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14、十、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询价小组将只对商务(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询价响应进行详细评审。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按报价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价格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排在前面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 十一、成交查询 询价成交公告将在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门户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 站上公告,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再以书面等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参加询价 响应的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二、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在询价成交公告发布 30 日内,凭询价成交通知书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

15、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 资格,其提交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其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向采购中心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后,退还 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以及报价成交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技术 指标等报价文件承诺的全部内容在签订合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任何调整或者变更均产生合同无效的后果。 3、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无效,本采购项 目终止,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供、需各方损失通过诉讼途径向另一方追偿。 4、合同鉴证和备案 双方签订合同后,送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鉴

16、证,经鉴证的合同由采购人报 送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未经鉴证和备案的合同不得作履约和付款 的依据 十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报市河长办审定,区政府批复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填写并向龙山区财 政局业务科室提交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 、 验收报告单 、采购合同、发货票 复印件。待业务科室审批后,报龙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资金支付。按政府采 购付款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请供应商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 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响 应。辽源市龙山区政府采购中心2017 年 12 月 1 日LSZC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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