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方式创新推动高校科研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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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刊周纵横思想前沿 推进改革创新05主编:储召生编辑:储召生设计:王星舟 电话:010-82296650QQ群:119117876邮箱: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云南大学教授,云南省政府督 学,云南省高教学会常务副会长,省 高教评估事务所所长。专注于大学精 神及教育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栏目主持 董云川高端视点伴随着市场经济与互联网科技的发展, 大学, 这座昔日人们印象中纯洁的象牙塔, 已 渐渐褪去了往日的神秘与光彩。尤其是近 15年以来, 各层次、 各地区教师的维权事件 日益多见, 甚至在人们看来 “高枕无忧” 的高 级知识分子也渐趋放下了 “士的尊严” , 敢于 在公众面前揭开伤疤, 道出自身的

2、“遭遇” 。 如有2013年3月重庆工商大学800余名教师 以唱国歌、 罢课等方式维权; 2015年4 月淮 海工学院400人因疑集资建房有严重腐败而 拉横幅维权。又有2009 年12月浙江工商大 学法学院1 名教师为2500元年终奖按程序 提出异议维权; 2015年10月苏州大学博导 利用互联网发帖公开炮轰院长维权等等。 可见, 高校教师维权正悄然地经历着三 大变化: 首先是从过去的 “羞羞答答” 过渡到 敢于言说, 由以往的顾忌脸面走向敢于维权; 其次是由起初 “利益相关者” 的集体维权 (能 减弱紧张感及事后担责的危机感) 到个体 “人 单势弱” 的个人维权现象的出现; 最后是维权 方式

3、从传统的拉横幅、 写通告、 举牌之后被媒 体报道, 到个人 “反映无果” 之后直接诉诸于 互联网为大众所知。这些变化一定程度上表 明高校教师的维权意识逐步开始觉醒。 维权意识的觉醒意味着教师在其履行义 务,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行使其所享 有的权利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对其受到侵害的 权利进行救济。现实中高校教师也正是取用 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试图捍卫自身的合法权 益。与传统的“忍气吞声”相比较而言, “敢作敢为”之现象的出现无疑是社会发展 的象征。其进步在敢于突破“崇高、无私” 等道德裹挟,以“天经地义”为由讨要说 法;进步在“事关公平正义,就算小事也要 追究到底” ,只因维不维权,不仅在于钱多 钱

4、少之差,更加关乎是非观念之别。尤其是 在当下依法治教的语境中,教师维权意识的 苏醒,既是结果也是动力。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当下许许多多的 维权事件,大多因“利”而为,作为精神高 地上的高级知识分子,头顶学术的光环,手 握为真理而挥动的笔杆,尚极少见因学术争 鸣等“义”而维权的大义之举。另一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事件的通俗收场,往往不 甚“理想” ,甚至令人尴尬。例如众多高校 教师的维权事件,其开始均呈鼎沸之势,后 续处理结果却都杳无音讯,看来大都得到了 “完美”解决所以才没了下文。显而易见, 各方一味将教师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 来,将教师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 是在制造不稳定因素

5、,生怕因此被抹黑了形 象,玷污了名声,刻意追求稳定,而忽视了 教育顽症劣迹之下隐藏的根本症结。息事宁 人,给点好处,显然有助于平息事端,但此 种做法往往只是解了一时之急,而缺乏对公 平正义本质的关注,如此避重就轻、本末倒 置的做法只会让深层次的矛盾继续累积,从 而种下更多更大更复杂的维权事件动因。 并且,大家并不满足于类似的事件以 “学校怕闹事” “教师闹赢了”的简单印象走 进社会和时代的记忆。这其实是一场没有输 赢的博弈。在崇尚依法治国的当代社会,高 校教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和“社会良知良 能”之代表,理应通过理性的方式,诸如工 会、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 内部途径来表达自己的利益

6、诉求,如若未 果,还可以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行政复议法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 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事业单位人事 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提出申 诉、行政复议、人事仲裁和诉讼。即必须在 法治观念的护航下去理性寻求问题的解决。 应如,人民日报一篇名为有“权利意识” 也要有“法治观念”的文章所言: “在法 律的条款中去寻找依据,权利的主张才能水 到渠成;在法治的框架下予以推进,权利的 实现才能顺理成章。 ” 对待穷人的态度,考验一个社会的良 知;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考验一个社会的 文明。持续不断的教师维权事件拷问的不仅 是教育的良心,考验的更是政府、学校对教 育的重视程度和变革决心。科

7、教兴国和尊重 知识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该是一条条能够落 到实处的制度措施。依法治教不仅仅是政府 的红头条文,应该成为高校的行动准则和教 师维权进步的可靠依据,如此,为师有救, 兴业有望! (董云川宋亚萍)教师维权, 进步与遗憾广东省日前出台高水平大学建 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向试点 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等人事管理权, 职称评审高校自己说了算。此前山东 省决定从2 0 15年9月起,政府部门不 再组织评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 格,改由学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 对此,网络上一片叫好之声。 这当然是扩大高校自主权的有益 之举。但仔细观察网络上叫好的诸多 理由,笔者却不敢苟同。 由教育主管部门来主导

8、职称评 审,评委对申报者不熟悉,会产生较 大的随意性吗?其实不然。教育主管 部门只是职称评审的组织者,并不具 体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的评审工作是由评委来评的。而评委是从各个 学校抽出来的专家,不少是一线教 师,他们熟悉学校的情况和专业的发 展现状,不存在“天高皇帝远”之 说。至于评委是否对评审产生较大的 随意性,与谁来组织评审无关,与所 选评委的素质有关。 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 将行政与学术进行权力划分, 才符合 学术自治的要求吗?不是这样的。严 格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 行政与学术权力划分得很清楚: 教育 主管部门只负责组织, 评审由评审委 员会自主进行, 教育主管部门各级

9、领 导不是评委, 不参加评审。况且, 教师 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 学校各级领导就不是评委的吗?目前高校学术委 员会行政领导过多, 饱受社会诟病。 2 0 14年教育部出台的 高等学校学术 委员会规程 , 对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 进行了规定。但大多数高校学术委员 会刚刚按规程改选成立不到一年, 是 否有效运行, 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下放职称评审权,主要是破除了 评价与使用的“两张皮” ?事实上, 全省统一评审职称,也不是评价与使 用“两张皮” 。以江苏省为例,全省 统一评审职称,学校也参与了职称评 价过程:如果学校不推荐出去,就不 可能评过职称,学校说“不行”肯定 “不行” ;但学校说“行”倒不

10、一定 “行” ,如果学校推荐出去的申报人员条件,与同类学校同一学科申报人员 总体相比相对较差,省里就可能评审 通不过,就浪费了当年的一个申报指 标,这从另外一个方面督促学校认真 评审推荐。由于评审相对公平公正公 开,时常出现领导没评上、普通教师 却评上了的现象。 各校自评职称,就比全省统一评 审好?职称评审,不是达标性评审, 不是只要达到了相应评审条件就一定 能评上。评审条件只是评审的基本条 件,职称评审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 况下进行“优中选优” 。全省统一职 称评审,对全省同一学科教师统一评 审尺度,进行全省性的评比,宁缺毋 滥,从而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审质量。如果各校自评职称,宽严不一, 没

11、有可比性。并且,我国职称评审贯 彻的是“在哪个范围内评审就在哪个 范围内有效”的原则,也就是说高校 自评的职称在本校内有效,出了本校 就应失效。如果一位老师从一所高校 调动工作到另一所高校,就需要按照 另一所学校的条件重新评审职称,这 客观上阻碍了教师人才的流动。 笔者担心, 在目前一些高校高度 学术行政化和 “官本位” 的情况下, 将 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 反而会 导致行政与学术不分。教师职称评审 权大规模下放, 必须首先迈过 “高校学 术行政化” 这道坎, 切勿 “大跃进” 。 (作者系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授)职称评审权下放高校, 且慢点赞李焦明日前印发的 教育部2 0 16年工 作要

12、点提出, 要 “推进高校科技体制 机制创新” , 组织高校 “承担国家重大 科学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建设任 务, 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那 么, 高校应当如何深入贯彻落实这一 要求, 凸显自身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 发展战略中的不可或缺性呢? 众所周知,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 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技术原 始创新的源头活水,也是推动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蓄水池” 。在 具体实践中,科研组织的设置与运行 直接影响着一所高校的学科实力、项 目承接能力和学术影响力,因而科研 组织的创新也成为高校科技体制机制 创新的核心与关键。在全面深化改 革、提高教育质量的大背景下,积极 主动地创新高校科

13、研组织方式,有利 于高校推进实施综合改革与内部治 理,优化科研资源的配置和整合,凸 显自身在原始创新、技术转移、成果 转化以及创新人才培养中的自主性、 产出率和贡献度,进而真正实现高校 科研自身的转型发展。 总体而言,高校以单一学科和单 一条线为主的传统科研组织方式,已 经很难适应高科技发展趋势和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亟需加以改革创 新。创新高校科研组织方式涉及政 策、人员、资源、条件、文化等诸多 因素,而最为关键的应当体现在以下 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导向,把握高校科研组 织创新的本质。当前,绝大多数高校 主要依托“学校学院系 (教研 室、研究所) ” “副校长科研处 长、学院院长”等垂直

14、管理方式开展 科研活动。也有少部分高校通过设置 学部、学科特区等进行了摸索,但总体而言仍然属于以某一学科为主的条 线运行方式。这种学科结构相对单 一、政策制度较缺乏灵活度的科研组 织方式,未能有效整合高校科研优 势,导致高校没有足够的基础和实力 通过跨学科形式来承接或牵头组织重 大项目进行高层次研究。这在一定程 度上削弱了高校在探索重大原理、破 解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协调攻关能力, 也间接影响了高校在科技前沿领域的 引领与突破。 创新高校科研组织方式的本质在 于遵循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提升高 校科学研究的能力水平以及在服务国 家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对接度、贡献 率。为此,高校应当明确创新科研组 织方式

15、的基本导向。一方面,应坚持 目标导向,即按照科技发展的一般规 律、创新驱动的形势要求以及高校激 发自身办学活力的内部需求等来做好 科研组织的顶层设计、系统布局,将 科研组织方式创新纳入高校深化综合 改革、完善内部治理体系的总格局 中,提升高校在培养创新人才、推动 科技进步、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能 力;另一方面,应坚持问题导向,即 对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 革的总体要求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前 沿趋势,审思高校传统科研组织方式 的优缺点,明晰制约高校科研转型升 级的症结及其成因,以破解当前制约 高校科研有序运行、产出效益等的瓶 颈为切入点,推进科研组织方式的优 化。 二是聚合资源,形成高校科

16、研组 织创新的优势。人才、资金、设备、 场所、平台等科研资源事关高校科研 活动与科研产出,对其进行动态调 整、重组与优化,是当前高校科研组 织创新的关键。与大型企业、研究院所相比,高校的科研活动在资金链、 技术链、产业链等方面不具备明显的 资源优势,很难单独完成从重大基础 理论、关键技术突破,再到中间试验 品、小规模生产、大规模应用、面向 市场的产品生产和商品销售等一般意 义上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过程。创 新高校科研组织方式的重要目的,就 是要克服单一学科、单个院校在科研 活动中存在的各自为阵、力量分散等 弊端,依托某几个学科来聚合校内外 资源,形成学科融合优势和人才集聚 优势。 目前,在高校学院、学科甚至系 (教研室) 层面设置的研究所、课题 组等科研组织,由于长期封闭运行、 单兵作战,难以统筹校内不同学科以 及校外科研院所、厂矿企业等各方资 源,因而也就难以承接重大创新课 题、产出重大科研成果。为此,高校 应当准确定位,与企业、科研院所进 行差异化的协作与竞争,体现高校自 身的独特优势。一方面,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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