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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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6酒类标识标签管理规定酒类标识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酒类安全管理,规范标识标签的运用,2004年 6 月 29 日发布了酒类标识管理办法 ,下面介绍关于酒类标识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酒类标识标签管理条例第 1 条 本办法依烟酒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订定之;本办法未规定者,适用其它有关法令之规定。第 2 条 酒经包装出售者,制造业者或进口业者应依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标示下列事项:一、品牌名称。二、产品种类。三、酒精成分。四、进口酒之原产地。五、制造业者名称及地址;其属进口者,并

2、应加注进口业者名称及地址;依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受托制造者,并应加注委托者名称及地址;依本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办理分装销售者,并应加注分装之制造业者名称及地址。六、容量。七、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应加注有效日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16期或装瓶日期。标示装瓶日期者,应加注有效期限。八、 饮酒过量,有害健康或其它警语。九、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之标示事项。前项之酒,制造业者或进口业者得标示年份、酒龄或地理标示。第 3 条 酒之标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繁体为主,得辅以外文。但供外销者,不在此限。依本办法所为酒类标示事项,应于直接接触酒之容

3、器上为之;但其容器外表面积过小,致无法于直接接触酒之容器上为之时,得附卷标标示之。前项标示事项应清楚、易读、利于辨识,且不得有不实或使人对酒类之产品特性有所误解。其于直接接触酒之容器上标示者,并应以牢固附着于容器上,不易毁损之方式为之。第 4 条 酒类品牌名称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为之,其字体应大于其它标示。品牌名称单独标示或与其它文字、图形、记号、数字等结合者,不得使人对年份、酒龄、原产地或其它产品特性有所误解。第 5 条 酒类之产品种类,应依下列分类标示之,但其分类有细类者,得标示其细类:一、啤酒类:指以麦芽、啤酒花为主要原料,添加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

4、原创 3 / 16或不添加其它谷类或淀粉为副原料,经糖化、发酵制成之含碳酸气酒精饮料,可添加或不添加植物性辅料。二、水果酿造酒类:指以水果为原料,发酵制成之下列含酒精饮料:(一)葡萄酒:以葡萄为原料制成之酿造酒。(二)其它水果酒:以葡萄以外之其它水果为原料或含二种以上水果为原料制成之酿造酒。三、谷类酿造酒类:指以谷类为原料,经糖化、发酵制成之酿造酒。四、其它酿造酒类:指前三款以外之酿造酒。五、蒸馏酒类:指以水果、粮谷类及其它含淀粉或糖分之农产品为原料,经糖化或不经糖化,发酵后,再经蒸馏而得之下列含酒精饮料:(一)白兰地:以水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贮存于木桶六个月以上,其酒精成分不低于百分之三

5、十六之蒸馏酒。(二)威士忌:以谷类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贮存于木桶二年以上,其酒精成分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之蒸馏酒。(三)白酒:以粮谷类为主要原料,采用各种曲类或酵素及酵母等糖化发酵剂,经糖化、发酵、蒸馏、熟成、勾兑、调和而制成之蒸馏酒。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16(四)米酒:以米类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调和或不调和酒精而制成之酒。(五)其它蒸馏酒:前四目以外之蒸馏酒。六、再制酒类:指以酒精、酿造酒或蒸馏酒为基酒,加入动植物性辅料、药材、矿物或其它食品添加物,调制而成之酒精饮料,其抽出物含量不低于百分之二者。七、料理酒类:指以榖类或

6、其它含淀粉之植物性原料,经糖化后加入酒精制得产品为基酒,或直接以酒精、酿造酒、蒸馏酒为基酒,加入百分之零点五以上之盐,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调味料,调制而成供烹调用之酒;所称加入百分之零点五以上之盐,系指以 CNS6246N6126 腌渍食品检验法,每一百毫升料理酒含零点五公克以上之盐。八、酒精类:指下列含酒精成分超过百分之八十之未变性酒精:(一)食用酒精:以粮榖、薯类、甜菜或糖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成含酒精成分超过百分之八十之未变性酒精。(二)非食用酒精:前目食用酒精以外含酒精成分超过百分之八十之未变性酒精。九、其它酒类:指前八款以外之含酒精饮料。进口酒类除酒精类外,得以海关核定放行所适用之进口

7、税则号别货名标示产品种类。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16第 6 条 酒类之酒精成分指依比重测定法,于摄氏检温器二十度时,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分比,即一百毫升饮料酒中含酒精之毫升数,其单位以度、%、%vol 或%byvolume 标示,并以单一数字为之。前项酒精成分容许误差范围为.五度。第 7 条 酒类进口业者应依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四款标示进口酒之原产地,并于报关前将原产地(国)之政府、原产地(国)政府授权之商会、出口地(国)政府或出口地(国)政府授权之商会所出具之原产地证明送中央主管机关备供查核。第 8 条 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五款

8、酒业者名称及地址之标示,应包括足供消费者辨识及联络之内容。经没收或没入之酒类于标售处置后,应由主管机关抽检已标示得标人名称及地址,始能交付得标人。第 9 条 酒类之容量标示,应以公升、厘升、毫升、l(L)、cl 或 ml 为之。前项容量之容许误差范围应符合 CNS 一二九二四包装食品装量检验法之规定。第 10 条 酒类之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者,应加注有效日期或装瓶日期。但仅标示装瓶日期者,应加注有效期限。前项酒类日期之标示,应标明国历或公历之年月日。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16但保存期限在三个月以上者,有效日期之标示方式得仅标明年月,并推

9、定该有效期限至当月之月底。第 11 条 酒类之警语标示,应于酒品容器最大外表面积明显处清楚为之,其颜色应与底色互为对比,以利辨识。前项警语标示,除酒精类外,应以饮酒过量,有害(碍)健康或下列警语之一标示:一、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二、饮酒过量,害人害己。三、未成年请勿饮酒。四、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之警语。酒精类应标示下列之警语:一、高度易燃,应远离火源、火花、火焰。二、刺激眼睛、皮肤、呼吸系统,应置于阴凉且通风良好处,并紧盖容器。第 12 条 本法所称年份,指水果酿造酒之所含同一种类水果原料,至少百分之八十五来自同一采收年份。本法所称酒龄,指该酒类产品于装瓶前贮存于容器中熟成时间。前项酒类

10、如系以数种酒龄之酒类调制而成,应以最短之酒龄标示之。第一项及第二项之标示,应以单一数字为之。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16酒类标示年份或酒龄时,应于报关前或出厂前将原产地(国)之政府或政府授权之商会所出具之年份或酒龄证明书送中央主管机关备供查核。第 13 条 本法所称地理标示,系指足以表征商品之特定品质、声誉或其它特色之国家或地区等地理来源,且该来源为该商品之原产地;地理标示应符合各该地区或国家之规定。酒类之标示,不得利用翻译用语或同类、同型、同风格或相仿等其它类似标示或补充说明系产自其它地理来源。其已正确标示实际原产地者,亦同。酒类标示地理

11、标示时,应于报关前或出厂前将原产地(国)之政府或政府授权之商会所出具之地理标示证明书送中央主管机关备供查核。第 14 条 酒类之标示应以中文为之。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进口酒之品牌名称及其国外制造商名称、地址。二、委托制造之国外业者名称及地址。三、进口酒之地理标示。第 15 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厦门市酒类管理规定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酒类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制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维护酒类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酒类

12、生产(含加工和改装)和流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对酒类产品生产进行行业管理。厦门市酒类专卖局依据本规定对本市酒类产品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工商、技术监督、商检、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酒类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酒类包括白酒、黄酒、果露酒、啤酒、配制酒、滋补酒、食用酒精、进口酒、酒曲和其他含有酒精的饮料,但不包括经医药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批准生产的药酒。第二章 生产管理第五条 实行有计划地调控酒类发展,鼓励生产名优酒和低酒精度酒,限制生产高酒精度酒。第六条 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厦门的产业政策及市场需

13、求,对酒类的生产和发展进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9 / 16行统筹规划。第七条 从事酒类生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和厦门产业政策; 达到规定的生产规模; 符合国家规定的粮食消耗指标; 具有确保酒类产品质量的生产条件; 酒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设立酒类生产企业,应当向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审核。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持有批准文件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

14、业登记,方可从事酒类生产。第九条 酒类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管理,产品出厂前必须严格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不得出厂销售。严禁生产假冒伪劣酒类。第十条 生产酒类的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制酒类使用的食用酒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非食用酒精、原料或者添加剂配制酒类。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0 / 16第十一条 酒类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标签标准和饮料酒标签标准,在酒类标识上应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主要原料、保质期、酒精含量等内容。酒类使用优质产品标志或文字的,必须注明授奖等级、授奖单位和时间。第十二条 联营生产名优酒,应统一原材料配方、生产工艺、质量要求、产品检验标准,并注明产地的厂名、厂址。第十三条 开发酒类新产品,应当在该新产品出厂销售前报厦门市经济发展委员会和厦门市酒类专卖局备案。第十四条 酒类生产企业应当将生产和销售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厦门市酒类专卖局。第三章 流通管理第十五条 从事酒类批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有 10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计量器具准确,卫生条件符合规定; 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有较稳定的销售渠道;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申请酒类批发,应当向厦门市酒类专卖局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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