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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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金水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暨冬季防火工作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摸清我区火灾隐患底数,给合我区实际,制定整治工作对策,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区政府决定,从 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澄清火灾隐患存量,找准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不增

2、新量、减少存量,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扎实有效。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郑长林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李国强任副组长,区防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成健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李国强、区 2 消防大队大队长牛玉才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制定措施,确保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顺利开展。三、普查范围在我区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

3、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四、整治重点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 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一)设施方面1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损的;2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的;3故意毁坏、占用建筑消防设施的;4未建立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的;5生产、销售、维修、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二)建筑方面1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变更消防设计或施工中降 3 低消防技术标准的;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

4、、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3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5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三)规划方面1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后消防规划未作相应调整的;2城市建设用地未按照消防规划中消防用地分类要求落实的;3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未按照消防规划调整,规划搬迁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贮存单位未搬迁,规划拆迁或改造的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未按规划期限落实的;4城市消防通道未

5、按消防规划及时打通的;5城市消防站规划用地未按规划预留的;6城市消防规划近期建设计划涉及的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购置、消火栓建设等工作未落实的;7城市新建、改建道路或敷设、改造给水管网时未同时建设市政消火栓的。 4 (四)区域方面1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2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群,城镇集经营、住宿为一体的“二合一”商业店铺,城乡结合部的小加工、小炼油、小娱乐、小网吧、小作坊等个体私营单位;3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留宿人员的;4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

6、消防车通道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5外来务工人员集体住宿场所及出租屋消防安全状况。五、职责分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进行普查。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是否经过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教育部门重点普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卫生部门重点普查医院及附属院校;文化部门重点普查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点普查危险化学品生

7、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单位或场所;建设规划部门重点普查涉及城乡消防规 5 划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消防部门重点做好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及使用领域的普查整治;无主管部门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公安消防大队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公安派出所重点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三合一”及“二合一”场所、小加工、小炼油、小娱乐、小网吧、小作坊等进行普查。六、整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于检

8、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督促整改。(一)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 3 日内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和消防分级管理原则,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二)区政府对公安机关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 10 日内做出决定;对公安机关依法报请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 7 日内做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 6 (三

9、)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对火灾隐患严重的“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优先安排拆迁、改造。(四)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分别吊销有关证照。(五)对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消防、质量

10、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六)对集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多合一”厂房,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打通疏散通道,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留宿人员,要立即清理。(七)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不履行组织、引导疏散义务等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从重处罚,坚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七、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 年 11 月) 7 1安排部署。区政府召开会议对全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镇

11、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抓好工作落实。2组织培训。消防大队要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3宣传发动。区政府将采取媒体或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普查和冬季防火工作的方案和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要求,及时全面反映工作情况,引起全社会的充分重视。(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 年 11 月至 2007 年 2 月)1自查整改(2006 年 11 月)。各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火灾隐患普

12、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停止使用。2全面普查(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普查,澄清本行业、系统属于普查整治范围内单位或场所的底数,登记 8 造册,逐一进行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无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普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各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的火灾隐患进行普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

13、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3监督检查(2007 年 2 月)。各辖区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应责令重新进行普查整治。对未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所在辖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三)总结验收阶段(2007 年 3 月)区政府督查室将组织有关部门于 2 月下旬 3 月上旬对各辖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八、工作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

14、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普查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冬季防火工作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普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深入开展。发动群众进行举报,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举报 9 的问题一查到底。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各级政府要与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要与所属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实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对普查整治和冬防工作中的失职、渎职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单位应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于 2006 年11 月底前报本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应填写火灾隐患普查情况登记表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汇总表,及时报当地政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火灾隐患普查情况登记表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汇总表后,于每月 20 日前报区政府火灾隐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联系电话:63963506-8611)。区政府火灾隐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全区的统计表及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2 日报送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67651199-2778,67651199-2779)。附件 1.消防安全自查情况

16、登记表2.火灾隐患普查情况登记表3.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10 附件 1消防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填报时间:填报时间: 年年 月月 日日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地址地址自查发现的自查发现的 火灾隐患火灾隐患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其他需要说明其他需要说明 的情况的情况 11 附件 2火灾隐患普查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填报时间: 年年 月月 日日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单位单位 性质性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存在的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隐患已整改的隐患已整改的隐患未整改隐患未整改隐患备注备注注:此表由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各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报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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