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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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乙资质等级:乙 级级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 074074 号号招标文件编号:招标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7XJHXD-ZBCG-2016-0172采购招标文件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单位: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

2、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联 系系 人人:黄东黄东电电 话:话:1399965865913999658659详细地址:策勒县详细地址:策勒县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郭晓龙:郭晓龙联联 系系 人:刘卉人:刘卉电电 话话:0903-20903-2062286062286传传 真真:0903-2520903-25230293029详细地址详细地址:和田市屯垦西路:和田市屯垦西路3 3号地区公安局家属楼号地区公安局家属楼3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章招标书5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三章材料要求、规格及需求表18第四章合同条

3、款2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44报名须知各投标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诚实守信原则,结合策勒县实际,现对报名、投标企业做如下要求:1、凡参与策勒县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企业,经报名合格,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并深刻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无异议确定投标,应将投标确认回执函于获得招标文件后三天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我单位,并在开标时,将投标确认回执函原件(一式三份)带至开标现场,做为投标附件交由我单位工作人员留档。同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形式从报名时所填写的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至招

4、标文件中规定的指定账户。汇出时,需备注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标段。2、如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质疑函后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并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及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单位应对此通知做出书面回函,回函在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3、各相关报名企业如无正当理由确定不能参与招标,应对本次投标行为负责,并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声明以扫描件

5、形式发送至我单位,我单位将建立投标企业信誉记录,凡是对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没有异议,未如期传送招标文件确认回执函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参与招标的,未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声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我单位报备的,均列入投标企业不良记录,对列入不良记录一次的,取消下一次报名资格,对列入不良记录累计两次的,取消半年报名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永久取消报名资格。发送回执函联系方式:策勒县政府采购办联系方式:QQ:1442139584电话:13999431956策勒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2016 年 11 月 2 日5附件:附件: 响应招标文件确认回执函(格式)响应招标文件确认回执函(格式)策勒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6、招标代理公司):你方于 年 月 日发送的 招标文件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对招标文件中规定已仔细阅读并深刻理解,我方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无异议。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说明:本回执函一式三份,一份交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交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份由投标人自行存档保管。6二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采购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7二、项目名称: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

7、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10KVAS-12 永磁真空断路器 23 台/次;10KV 高压计量箱 23 台/次;10KV 高压信息采集终端 23 台/次;100KVA 变压器五合一配电箱(含无功补偿)4 台/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五、预算价:101 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六、招标范围:采购、装运、安装、施工、摆放、调试、效验、验收及相关服务等。七、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

8、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可为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或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具有专业送变电叁级以上(或叁级)或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四级以上资质,并在和田地区电力主管部门备案。所投产品具有型式试验报告,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

9、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 12 月 29 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 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自来水公司二楼)报名(符合资格要 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

10、17 年 1 月 13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开标地点: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自来水公司二楼)联系人:阿米娜 电话(传真):0903-6712554 十一、招标代理: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许兰芳 0903-2523029 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12 月 23 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内容:10KVAS-12 永磁真空断路器 23 台/次;10KV 高压计量箱 23 台

11、/次;10KV高压信息采集终端 23 台/次;100KVA 变压器五合一配电箱(含无功补偿)4 台/次。2采购单位名称: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采 购 地 点:全国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 元(壹万元整)账户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账 号:881010012010102633101开户银行:策勒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903-6712554备 注:投标保证金以转帐交付,应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上午北京时间 13:00点之前存入指定帐户,并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下午北京时间 19:00 点前在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

12、自来水公司二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招标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可为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或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具有专业送变电叁级以上(或叁级)或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四级以上资质,并在和田地区电力主管部门备案。所投产品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13、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5工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天内供货(注:包括效验、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6交货地点:策勒县。7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勘察。8投标文件有效期:30 天9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的数目: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4、:2017 年 1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自来水公司二楼)12开标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13开标地点: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策勒县自来水公司二楼)14中标服务费:按【2002】1980 号文执行,按中标价:(100 万以下按 1.5%计取、100-500 万按 1.1%计取、500-1000 万按 0.8%计取、1000-5000 万按 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1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5、采用综合评分法。16特别提示:1、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2、本次招标最高招标控制价:101 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4、投标单位以现场勘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报价,投标人如未在开标前提出质疑,视为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另外追加任何费用。1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供货、安装和调试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市所有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1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效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 90%,剩余 10%为质保金于一年后退还。9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书招标书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为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招标文件编号:XJHXD-ZBCG-2016-017二、项目名称:策勒县易地扶贫搬迁试验区高压电力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内容:10KVAS-12 永磁真空断路器 23 台/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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