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五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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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省“十一五”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本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农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和形势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提升农业标准化工作,是我省实施各类农业标准化项目的主要依据。一、 “十一五”农业标准化发展的现实基础“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化,扩大农产品出口等重点,为效益农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到“十五”期末,全省共制订各类农业标准(规范)2600 多

2、项,其中省级农业地方标准 350 余项。初步构建了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接轨,又具有我省特色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框架。标准研制水平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标准比例达到 81.3%。初步建立以农产品质量标准数据库和网络查寻系统为重点的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网,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推广不断深入农业标准化推广不断深入。以。以“合作社(协会)+公司+农技推广机构+基地(农户)”的标准化推广模式基本形成,全省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1000 余个,其中,国2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66 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示范项目 263 个。推广示范面积 667.9 万亩,推广农户数 17

3、0 万户,带动农业增收近 40 亿元。同时还建立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1641 个,种植、养殖面积 640 万余亩。全省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比例达到 25%以上。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农业标准化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目前,全省有 52 个农产品被列为原产地标记产品,16 个农产品纳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单,215 个农产品被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194 个农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1419 个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近 600 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多数名牌农产品龙头企业凭借品牌优势,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手段,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取得

4、了长足的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高。 。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进一步优化,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已建省(部)级以上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10 家,地市级检测机构 40 余家,县级检测机构 140 余家,初步形成以省级质检机构为龙头、市级质检机构为中心、县级质检机构为骨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基地日常监控、流通市场贸易验货和政府监督检验的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综合抽查合格率保持在 9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3力的提高促进了农产品市场空间的有序拓展,大量产品抢占外埠市场,农副产品出口占

5、农业总产值比重达 1/3,2005年我省农产品出口实现 53.39 亿美元。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初步形成。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全省有 11 个市、近 50 多个的县、市(区)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初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已累计达 8500 万元。出台并完善浙江省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农业重点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省 9547 个(其中,省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 17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310 个)产业化经营组织联结基地 1984 万

6、亩,初步实现农业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的互动发展。开展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工作,促进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有序发展。 “十五”期间,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还不够完善,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标准推广实施率不高。二是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标准研究能力相对薄弱,标准水平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还不健全。三是农业标准化人才缺乏,推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农4业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四是农业标准化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标准化接轨和信息交流工作尚需

7、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对农业标准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农业标准化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必须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我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培育名牌农产品

8、,积极发展出口农产品,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发展目标:-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 250 项,加快农业地方标准5研制,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优势、特色、出口农产品具有配套的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重要农业地方标准基本与国际接轨。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建设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500 个以上;特色优势食用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比例达到 80%以上;建立 100 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新培育 200 个浙江农

9、业名牌产品,发展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 90%以上。-培训农业标准化推广骨干人员 2500 人,完善农业标准化推广网络和人才保障。三、主要任务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我省大宗、特色、优势农产品,结合各类农业科研项目建设,充分运用 WTO 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加快农药、兽药残留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污染物治理、农业节本增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方法、种子种苗繁育、农产品安全高效生产、健康养殖、精深加工、贮藏保鲜、现代农业装备、重大危害生物灾害预警和控制技术、农业生物技术等重要地

10、方标准的研制,提高农业标6准水平,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制修订一批具有我省农业特色和核心技术的地方标准。引导和支持重点出口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基本建立具有浙江特点又与国际接轨、适应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标准体系。 “十一五”期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检验检测方法、生产技术规程、农业综合管理、农业循环经济、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每年制修订 50 项以上地方标准。具体包括:1、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安全卫生标准。围绕蔬菜、果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特色林产品、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主导农产品,制定与国家、行业标准相衔接的安全卫生标准。地方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具有我省特色的农产品

11、品质和分等分级标准。优质良种标准。配合种子(苗)工程,制定种植(养殖)的优质良种及种子(苗)标准。出口农产品标准。适应农产品出口需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出口农产品标准。2、农业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性的生产技术标准。重点制定大宗优质作物栽培技术标准、种子(苗)繁育技术标准;优质安全蔬菜、特色林产品、水果生产技术标准;茶叶生产技术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化肥高效使用标准;设施栽培技术标准;优质安全畜7(水)产品养殖技术标准;农业节本增效技术标准;农业生物技术标准等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标准。制定优质安全农产品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技术标准。区域性生产技术规范。各市根据各地资源情况

12、,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推广应用的农业技术规范。-生态公益林技术规程、低产低效益林改造技术规程、沿海防护林建设技术规程。3、方法标准根据农产品质量检验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资源调查、有关农业(土壤、种植、养殖环境)质量评定等方法标准,加强对农药、化肥、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测试方法标准。4、水利、农机、农业资源开发类标准根据水利建设的需要,制定水资源利用、农业节水生产等标准;根据农艺与农机结合的需要,制定新型农机田间作业规范、作业质量评价、农机安全操作规范等标准;根据全省农业资源开发的要求,制定中低产田、低产经济林改造等标准。5、农业管理类标准围绕各类农业示范

13、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结合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定相关的8管理标准。 (二)加快农业标准推广实施着重抓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标准的实施。紧密结合各类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特色农产品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依托省、市、县农业科技转化项目,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行“确定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培育一个品牌、制作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的标准实施模式,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农业技术部门指导、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积极参

14、与”的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十一五”期间,使我省食用农产品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面积比例每年上升 2-3 个百分点。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示范成果,逐步形成以示范区(点)为辐射核心的示范推广体系,确保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组织在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中的主体和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支持一批“产业规模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能力足”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级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创建一批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引导企业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加快流通领域标准推广

15、实施,积极培育发展标准化管理9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以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公司和大型连锁超市为主体,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三)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通过统一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快全省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农村集镇,满足农产品科研、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出口等环节的质量安全需要,以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为主、社会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门类齐全、配置合理、功能互补、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全省建成 10 家具有国际或者国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

16、专业性)检测实验室,中心城市建成 1 家能够适应当地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流通、消费检验需要的综合性机构。各县(市)建成 1 家围绕服务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基础性检测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强化监督管理。通过现场评审、定期监督评审、监督抽查等方式,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加快与国际互认的步伐,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在现有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农药残留、重金属、激素类药物、添加剂、微生物毒素、藻类毒素、二恶英、化学危害物质、毒理学、转基因等质量安全项目及食品营养指标的检验检测能力,主要承担科学研究、监测评估、省级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和预警分析等10技术性工作。市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对现有机构增添检验设备等手段,建成能够适应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以及流通、消费检验需要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规检测,协助当地政府对市场领域的食品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质量监控。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和特色产品的目标进行建设,重点建设一批贴近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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