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35878538 上传时间:2018-03-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济宁学院学生会济宁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奖惩制度为奖励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学生会全体成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工作效率,加强对学生会成员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一套学生会自上而下的健全、有效的奖励和约束机制。本着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特制订济宁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奖励制度1.学生会职务制度加分基础分:主席团 1.5 分部长 1.2 分副部长 1 分干事 0.6 分2.每学年评出优秀部门 5-7 个,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由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办公室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等进行评选,上报团委老师后进行公布。3.每学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照团

2、委老师的推荐参加各项评优活动,并适当给予加分奖励。每学年在学生会部级干部中按照 30%的比例,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共同进行评选。每学年在学生会干事中以 10%的比例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由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参与考评。年终时,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给予加分奖励。对于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且个人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的干事,优先考虑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二、惩罚制度惩罚制度1.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相关制度参见济宁学院学生会例会制度),一次无故旷会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 0.1 分;会议期间,出现闲谈,看杂志,随意走动等不遵守例会纪律之行为,警告

3、后,仍不改正者,作会议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 0.1 分;例会在规定时间正式开始后,仍进入会议室者按迟到处理,无故迟到两次者按无故旷会处理,迟到超过10 分钟者,不得进入会场;对于学期内累计 3 次以上(包括 3 次)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例会者,将给予开除出学生会的惩罚。 2.学生会成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制度。(相关制度参见济宁学院学生会请假制度)学生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按时按要求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1次无故不参加者,作违纪处理,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 0.1 分,学期内累计 3 次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学生会各项集体活动,将取消学生会内部相关评优资格或开除出学生

4、会;若编造理由以达到请假目的,则请假无效,且经查实,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 0.5 分。3.对学生会干事、部级干部、副主席的考核评定必须严谨仔细(相关制度准则参考济宁学院学生会行为准则)。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干事、部级干部、副主任、副主席的日常言语行为,仪表仪态等;在处理工作方面,要热情积极、认真负责,能够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中要严于律己,关心同学,真正为同学们办事。学生会会严格按照济宁学院学生会干部试用期制度对在位的干事、部级干部、副主任、副主席进行考评。4.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学生会内部评优资格:(1)学年考核内有一次违反校纪校规者(2)学年内曾 3 次受“扣除学生会制度加分”者(3)学年内考试成绩有两门不及格者5.有下列情况者在学生会中除名:(1)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且情节严重者(2)虚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者(4)试用期期间表现不积极者(5)学期内考试成绩有三门以上(包括三门)不及格者三、附则三、附则 1.各项考核奖惩细节由监察部监督核查,由学生会主席团作最后审计,年终综合考评时进行参考。2.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济宁学院学生会2011 年 3 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