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文:新会计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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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11.引言1.1 选题理由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 38项具体准则并予发布,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往以条框规定的制度方式来规范会计体系的做法,改以强调职业判断的准则方式。此次会计准则的改革,实质上是一次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采用新会计准则后,中国境内上市公司与境外上市公司之间的业绩与估值水平,将更具有可比性。会计准则的趋同,将消除相互之间理解会计政策与会计信息的隔阂,降低中国投资人了解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境外投资人了解中国上市公司的成本,对境外战略投资者购并中国企业的积极

2、性以及中国与国际间的贸易与投资活动,产生长远的影响。相对于原准则,新的会计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引入了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并在较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对资产重估及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并使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加剧。本文正是基于新会计准则对税收产生的主要影响和各相关主体的需求入手进行研究。1.2 本文的研究方法、步骤1.2.1 研究方法本文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通过文献资料的阅读,阐述会计和税法的固有差异,新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所导致的会计和税法差异的加剧;然后着重分析各项新具体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对税收所带来的影响,并给合案例进行研究,使分析更形象、直观;最后结合研究予以总结。1.2.

3、2 研究步骤 本论文研究步骤分为以下四步表 1.1 研究步骤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2步骤内容目 的第一步查阅文献对税收的本质和我国会计体系的演变发展 过程了解,理清楚税收和会计的关系第二步研究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通过对相对原制度发生较大变化的新准则 的制定背景、主要变化等的分析,阐述对 税收的影响第三步列出具体案 例结合具体案例,用数字列举出对税收的具 体影响金额第四步总结对本文进行总结2.我国会计与税收的关系2.1 税收的含义及特点(1)对税收概念的表述:国富论中把税收定义为“人民拿出自己一部分私人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 。英国财政学家巴斯特希尔认为, “税收是人民或私人团体为供

4、应公共机关的事务费用而被强制征收的财富。 ” 辞海对税收概念的表述为“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所征收的货币和实物” 。国家税收对税收概念的表述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制定并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税收的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2.2 税收的本质从现象上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或手段,而取得财政收入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种分配过程,这种以征纳形式表现的分配,体现了一种分配关系,这就是隐含在现象之内的税收本质。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1)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2)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

5、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3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3)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4)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2.3 现阶段我国会计体系的构成现阶段我国会计体系的构成如下:图 2.1 会计体系此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仅是对会计体系中企业类会计作的重新调整,合并了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变更以准则方式规范。2.5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相比,由于两者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其在内容、处理方法、制定机构、目的等方面有所不同,两者之间必然会存在诸多的差异。(1)两者所要达到的目

6、标不一样。会计目标是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税法的目标主要通过公平税负、公平竞争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2)两者的基本前提不同。会计核算的四个前提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同于会计主体,而且对收益、费用、资产和负债确认、计量的时间和范围不同,必然产生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会计体系企业类会计政府会计民间会计村级会计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4差异。(3)两者遵循的原则也不相同。所得税法除了遵循一些会计原则外,主要还要坚持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反避税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3.新会计准则对

7、税收的影响3.1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对税收的影响分析(1)后续计量的变化1)原制度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或企业固定资产中对外出租的房地产,在业务处理时,“出租开发产品”按期摊销出租产品的成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果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来的估计,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减值准备,会计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规定:运用成本模式计量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8、号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运用公允模式计量时,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续支出使可能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超过了原来的估计,视为改良,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反之计入当期损益。(2)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有关规定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51)成本模式。在成本模式计量的情况下,房地产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以其转换前的账面价值确定。2)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下,主要有以下两种: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转换日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9、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将其差额在以计提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计入当期损益,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原制度没有这方面的规定。(3)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有关规定 新准则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这表明新准则在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不进行追溯调整。(4)房地产准则对税收的影响-案例分析甲企业 2006 年 12 月 31 日买入一座楼房,用作办公楼。买价为 290 万元,支付相关税费 10 万

10、元(摊销期限 10 年,按平均年限法摊销,预计无残值)。2008 年 1 月 1 日将此办公楼出租,出租时的公允价值为 280 万元,租期 2 年。2010 年 1 月 1 日到期后将办公楼作为厂房使用,此时公允价值为 224 万元。表 3.1 案例一 新准则下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和旧制度处理比较(单位:万元)新准则处理方法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税前利润增加额 期间旧制度处理 方法 对税前利润 的影响成本模 式公允价值模 式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 式2007 年-30-30-30002007 年末 账面价值2702702702008 年初 账面价值270270280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62008

11、年2009 年每年-30-3000302009 年末 账面价值2102102802010 年初 账面价值2102102242010 年-30-30-88-582011 年2016 年每年-30-30-320-2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采用成本模式处理的方法与旧制度一致,不对税前利润产生影响,即不对所得税产生影响;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处理的方法则与旧制度不一致。其中 2008 年2009 年甲企业每年会增加税前利润 30 万元;2010 年甲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由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224 万元低于账面价值 280 万元,之间的差额 56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加上当年

12、多增加的 2 万元折旧,2010 年共减少税前利润 58 万元;2011 年2016 年每年则会减少税前利润 2 万元。整个周期来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新准则比旧制度共影响税前利润 10 万元,其原因为新准则下作出租用房地产,出租时的帐面价值转为公允价值计入资本公积 10 万元。3.2 固定资产准则对税收的影响新准则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除旧固定资产制度与税法规定已存在的差异外,新固定资产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及现值的运用与税法规定又产生了新差异。3.2.1 固定资产确认方面的影响新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中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这一标准。也就是说,不属于生产,经

13、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不论其单位价值是否在 2000 元以上,只要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按照新准则规定,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都有可能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税法定义包括“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这一标准。显然,企业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大于税法规定的范围,企业确认为固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7定资产的,税法规定不一定确认为固定资产。两者在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上的不一致,必然产生差异。 案例二:乙公司购置一套办公设备,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下,但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按新准则规定,乙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需要将其作为固

14、定资产核算管理,于年末计提折旧,并冲减税前利润;而按税法规定则不得将该办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不应当计提折旧,而应在购入当期一次性计入费用,造成税前利润的差异。3.2.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的影响新准则对于“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而税法没有这一规定,而是对“购入的固定资产”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如何计价分别作出了规定。也就是说,税法对于“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依然按照“购入固定资产”的规定确定其计价,不会“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

15、确定”其计价。同时,在该项会计业务中,新准则和税法规定的计价方式也不同,新准则引入了现值计价,税法规定依然采用终值计价。由此,两者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便产生了差异。 3.3 辞退补偿对税收的影响(1)会计规定1)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和每一位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2)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对于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预计将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

16、“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绍兴文理学院毕业论文 8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或虽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其实质上是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新准则的应用指南要求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将其计入“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2)税法规定1)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属于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 号)规定: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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