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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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为增强我行工作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基础工作质量,力争实现“业务操作零差错”的工作目标,我行将制定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管理办法 ,提高工作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差错率逐步降低,基础工作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规避业务风险,从而推动全行整体工作全面发展。第一章总则本规定适用于银行被监督的营业机构及事后监督中心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行为的处罚、处理。以确保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保障监督工作秩序,促进事后监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事后监督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事后监督差错认定及处罚(一)差错提出:

2、业务监督员每日监督工作中发现差错或疑问,即填写事后监督工作日志 ,其中差错及疑问内容要详细进行记录。(二)集中讨论:事后监督中心成员集中对每日监督中发现的差错集中进行讨论,依据国家相关的现行金融政策、法规及省联社现行规章、制度,并结合事后监督差错认定标准进行综合确认,无疑义的认定为业务差错;经集中讨论后,仍无法准确判断存有疑问的问题,则以查询方式下发。(三)统一签发:每日监督出的业务差错及疑问经集中讨论后,对当日已认定的差错及未认定的疑问由监督人员填写差错查询书 ,由监督主管签字确认后统一签发。对当日已认定差错的,在差错查询书上标明认定差错标准, “差错内容”、 “更改要求”;对当日存在疑问而

3、不能立即认定差错的,在差错查询书写明:“查询内容”、 “查询要求”,待查复定性。签发差错查询书时,要认真按格式详细填写,根据集中讨论后的结果填写差错类型,注明考核标准,对于“差错内容”、 “更改要求”、 “查询内容”、 “查询要求”等项的填写,语言表述要精练、准确,意思表达要清晰、明了。(四)书面审核初审:监督主管依据当日监督员工作底稿进行初审,审核差错及疑问是否有疏漏。复审:监督主管审核无异议后,由全体事后监督人员对差错查询书的差错判定、定性准确、书写规范、语言逻辑、编号连续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无疑异签章下发营业机构;若有疑问即咨询银行会计部门。汇总上报:每月月末,监督主管根据下发的差错查询

4、书编制当月差错情况统计表 、 差错扣分汇总表 ,并与监督员核对当月差错笔数、种类,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上报会计部门。(五)事后监督处罚实行罚款与扣分制相结合方式1、根据总行每天反馈的差错单,由会计部经理认真核对差错情况,并及时通知经办人整改,按规定及时回复。2、差错分类。根据差错类型和差错性质,将差错分为报告类、即时整改类、限时整改类和告知类四类差错。3、差错因特殊情况,如本行布置原因而出现的差错,由分管行长、会计部经理核实事项的真实性,写明原因并签字确认。4、差错责任认定。对信贷类差错由信贷内勤和经办柜员各承担 100%责任,同时对相关信贷员扣减考核分,扣分标准按信贷岗位责任制执行,如信贷员

5、全年保持无差错,加管理分 3 分;对会计类差错涉及告知类差错的由经办柜员承担 100%责任,涉及即时整改和限时整改类差错的由记账柜员、复核柜员、授权柜员各承担 100%责任。(六)具体处罚标准1、告知类差错。主要指无需采取弥补措施的业务差错,如漏盖、错盖会计专用章,错用内部记账凭证等。本行根据事后监督中心反馈的差错单,按每笔 25 元的标准处罚,但本行布置原因而出现的差错除外。2、即时整改和限时整改类差错。主要指必须采取弥补措施的业务差错,如涉及帐务处理、凭证要素、开(销)户手续、重要凭证处理、特殊业务处理等差错。需要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差错。本行根据事后监督中心反馈差错单情况,按每笔 50

6、元的标准处罚,如为信贷类差错、无效票据、丢失票据、远期票据等重大差错,但无损失的加大处罚力度,按每笔 100 元的标准处罚。但本行布置原因而出现的差错除外。3、报告类差错。主要指存在事故案件隐患或可能危及银行、客户资金安全的重大差错事项,如涉及嫌内部人员贪污、挪用、违规经营、私设小金库,涉嫌外部人员诈骗、冒领、盗用银行资金、盗用银行信誉等重大事项。本行立即组织人员查清错误原因,书面上报事后监督中心。如为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处理。(七)考核奖励办法(一)当月柜员无差错的,按下列标准奖励。1、临柜柜员当月达到本行平均笔数 1.2 倍(含)以上的,按月奖励 500 元;2、低于本行平均笔数

7、1.2 倍但高于本行平均笔数的(含) ,按月奖励 400 元;3、低于本行平均笔数的但高于 1000 笔的(含) ,按月奖励 300 元;4、低于 1000 笔的但高于 500 笔(含) ,按月奖励 200 元。5、低于 500 笔(不含)的当月不计奖。6、信贷内勤、主出纳不计业务量,当月无差错的,信贷内勤按月奖励 200 元、主出纳按月奖励 100 元。(二)对当月无报告类、即时整改类、限时整改类差错的,告知类差错低于 1的(不含) ,按下列标准奖励。1、临柜柜员当月达到本行平均笔数 1.2 倍(含)以上的,按月奖励 300 元;2、低于本行平均笔数 1.2 倍但高于本行平均笔数的(含) ,按月奖励 200 元;3、低于本行平均笔数的但高于 1000 笔的(不含) ,按月奖励 100 元。(三)对当月有报告类、即时整改类、限时整改类差错的,一律不计奖金。(四)柜员业务量确定。根据总行风险影像系统按月查询确定,对代发工资业务根据入账清单按 8 户算 1 笔计入柜员业务量。对上述差错情况与员工等级和网点、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本暂行办法由仁和支行负责制定、解释。第三章附则本规定未明确的违规行为按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 银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由银行负责解释。本规定自 20年月日起执行。银行事后监督差错认定考核办法责任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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