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06 车身反光标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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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43.02 T0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4062002车身反光标识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of carriage2002-12-21 发布2003-03-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GAGA 4062002I目 次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材料的技术要求.3 5 粘贴技术规范.6 6 试验方法.6 7 检验规则.9 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10GA 4062002II前 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补充。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

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朝阳、王军华、董齐平、邱红桐、潘汉中、赵彬冰、刘玉宝、陈巍。GA 40620021车身反光标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载货类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 运输和贮存及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载货类机动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它类型车辆的车身反光标识可以参照执行。注:本标准所指的载货类机动车是指N2、N3类车(按GB/T15089-2001规定),全挂车和半挂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3、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Ka:盐雾试验方法 GB/T 3194-1998 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 3681-2000 塑料大气暴露试验方法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5500-1995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 术语

4、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见图 1 和图 2) 。3.1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materials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材料,当光线照射到其表面上时,相当大 部分的光线能够被反射回来。注:按照逆反射系数的大小,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可分为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和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3.2 车身反光标识 retro-reflective markings of carriage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身表面的高亮度反光材料的组合。3.3 逆反射 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

5、向光源返回的反射。3.4 参考中心 reference center 在确定逆反射材料特性时,在试样的中心或接近中心所给定的一个点。3.5 参考轴 reference axis 起始于参考中心,垂直于被测试样反射面的直线。3.6 GA 40620022照明轴 illumination axis 连接参考中心和光源中心的直线。3.7 观察轴 observation axis 连接参考中心和光探测器中心的直线。图 1 逆反射系统术语及光学测试原理图 2 逆反射测试的角度参考系统观测角光源张角照明轴光源光探测器光探测器张角入射角参考轴 试样参考中心d0观测轴参考轴第一轴观测轴照明轴第二轴12GA 4

6、06200233.8 观察半平面 observation half-plane 从照明轴开始,包含了观察轴的平面。3.9 第一轴 first axis 通过参考中心,垂直于观察半平面的一条轴。3.10 第二轴 second axis 通过参考中心,垂直于第一轴和参考轴的一条轴。3.11 观察角 observation angle 照明轴与观察轴之间的夹角。3.12 入射角 entrance angle 照明轴与参考轴之间的夹角。1:从照明轴到包含参考轴和第一轴平面的夹角。 2:从参考轴到观察半平面的夹角。3.13 发光强度系数R 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

7、y 逆反射在观察方向的发光强度I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光方向的平面内的光照度E 的商。R = EI式中: R发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1) ; I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 ; E垂直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3.14 逆反射系数R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 平面逆反射表面上的发光强度系数 R 除以它的表面面积 A 的商。)(21mlxcdAEI ARR式中: R逆反射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平方米(cdlx-1m-2); A试样表面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3.15 亮度因子 luminance factor

8、在相同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测试样板的亮度与理想漫射体的亮度之比。4 材料的技术要求4.1 外观要求 按 6.2 规定的方法测试,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允许存在以下缺陷: 1)裂纹; 2)明显的划痕、损伤和颜色不均匀。GA 406200244.2 逆反射性能 4.2.1 逆反射系数R 按 6.3 规定的方法测试,一级和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0 或 90 方向)的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 于表 1 规定的值。 4.2.2 逆反射性能均匀性 按 6.3 规定的方法测试同一颜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上任意 5 点的逆反射系数,其中任何一点的逆 反射系数值不应大于(5 个点的逆反射系数)平均值的 120%,也不应小于(

9、5 个点的逆反射系数)平 均值的 80%。 表 1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最小逆反射系数 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平方米项目一级车身反光标识二级车身反光标识观察角12301230颜 色白色红色白色红色白色红色白色红色-450012013030250606515303759010025250606515入射角 1(2=0)4590253086015154 4.3 色度性能 4.3.1 A 光源下的颜色 按 6.4.1 规定的方法测试,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色品坐标应在表 2 规定的范围内,对应颜色的色 品图见图 3。 白色车身反光标识材料不应产生选择反射。 表 2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颜色各角点的色品坐标(A

10、光源)色 品 坐 标颜色xyxyxyxyxyxy 白色0.3100.3480.4530.4400.500 0.4400.5000.3800.4400.3800.3100.283图 3 逆反射材料颜色色品图(A 光源)GA 406200254.3.2 D65光源下的颜色 按 6.4.2 规定的方法测试,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子应在表 3 规定的范围内,对 应颜色的色品图见图 4。 表 3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颜色各角点的色品坐标及亮度因子(D65光源)色品坐标亮度因子Y(%)颜色xyxyxyxy最小最大白色0.3500.3600.3000.3100.2900.3200.3400.3701

11、5 红色0.6900.3100.6580.3420.5690.3410.5950.315315图 4 逆反射材料颜色色品图(D65光源) 4.4 耐候性能 测试样板按 6.5 规定的方法进行自然暴露试验或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后,不应有明显的开裂、 刻痕、凹陷、侵蚀、剥离、粉化或变形,从任何一边均不应出现超过 1mm 的收缩或膨胀,也不应出现 从底板边缘的脱胶现象,逆反射系数值(观察角为 12,入射角为-4)不应小于表 1 相应数值的 60%, 而且色品坐标仍应在表 2 及表 3 规定的范围内。 当自然暴露试验的结果与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的结果发生冲突时,以自然暴露试验的结果为准。4.5 耐盐雾

12、腐蚀性能 测试样板按 6.6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有变色或被侵蚀的痕迹,逆反射系数值(观察角为 12,入射角为-4)不应小于表 1 中相应数值的 70%,按本标准 6.10 条规定的方法测得的背胶的 90(测试样板的窄边方向)剥离强度不应小于 20N。 4.6 抗溶剂性能 测试样板按 6.7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表面不应出现软化、皱纹、起泡、开裂或表面边缘被溶解的 痕迹,逆反射系数值(观察角为 12,入射角为-4)不应小于表 1 相应数值的 80%,色品坐标仍应GA 40620026在表 2 及表 3 规定的范围内。 4.7 抗冲击性能 测试样板按 6.8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表面在以冲击点为圆

13、心、半径为 6mm 的圆形区域以外,不应 出现裂缝、层间脱离或其它损坏。 4.8 耐温性能 测试样板按 6.9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有裂缝、剥落、碎裂或翘曲的痕迹,逆反射系数值(观 察角为 12,入射角为-4)不应小于表 1 相应数值的 70%,色品坐标仍应在表 2 及表 3 规定的范围 内。 4.9 附着性能 测试样板按 6.10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背胶的 90(测试样板的窄边方向)剥离强度不应小于 25N。 4.10 耐弯曲性能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按本标准 6.11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的痕迹。 4.11 耐水性能 测试样板按 6.12 规定的方法试验后,不应有水进入反射面。如目测观察没有发现或不能肯定有水 进入,则按 6.3 规定的方法测定的逆反射系数值(观察角为 12,入射角为-4)不应低于表 1 相应 的规定值。5 粘贴技术规范5.1 粘贴长度和比例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单元相间的条状反光材料,两种颜色材料的单元长度比例不应大于 2, 也不应小于 0.5,任何一种颜色材料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 450mm,也不应小于 150mm。 5.2 粘贴宽度 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宽度应从以下数值中选取:50mm、75mm、100mm,遇到某些类型的车辆无法张 贴 50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时,可平行张贴 2 条 25mm 宽的车身反光标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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