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上传人:艾力 文档编号:35820427 上传时间:2018-03-20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867.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第 16 期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16 年 11 月 4 日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2016 年 10 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6 年 10 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围绕国家文明城迎检、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四区一县、 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快速、 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 10 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采集情况 2016 年 10 月 1 日零时至 10 月 31 日 24 时,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34723 件,其中: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息采

2、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 6789 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问题 25126 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 1062 件,受理市民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举报问题 887 件,视频抓拍案件 573 件,媒体曝光 2 件,环保推送2 95件, 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84件。 二、整体处置及排名情况 2016 年 10 月 1 日零时至 10 月 31 日 24 时,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 27929 件,其中当月应结案 26936 件,已结案 26628 件(按期结案 24194 件,超期结案 2434 件) ,按期结案率为 89.82%(

3、详见附件 1) ,结案率 98.86%;当月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 289 件;部分责任单位虚报案件处理结果造成返工处理的案件 1183 件,共返工处理 1464 次。在已立案的 27929 件案件中,事件类 25279 件,占案件总数的 90.51%;部件类 2650 件,占案件总数的 9.49%(详见附件 2) 。 按照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 20137 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责任单位 2016 年10 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一)区(县)区(县)组排名组排名(详见(详见附件附件 3 3) 第一名:东城区(96.17 分) 第二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90.1 分) 第三名:开发区(87.81 分) 第四名:魏都区(87.46 分) 第五名:许昌县(86.23 分) (二二)市直及企事业单位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组排名(详见(详见附件附件 4 4) 第一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发改委、达利广告、许昌日报社、 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 市文广新局、 市体育局、 市铁通公司 (100 分) 第二名:市联通公司(99.48 分) 第三名:市水务局(99 分) 3 倒数第一名:市人防办(53.6 分) 倒数第二名:市供电公司(74.02 分) 倒数第三名:中石油许昌分公司(77.34 分) 三、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6 年 10 月份,系统遗留

5、超期未处置案件共 289 件,主要为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绿地脏乱、非法小广告等问题。超期未处置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单位: (一)(一)魏都区魏都区 100 件,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和道路破损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新兴办事处 28 件、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1 件。 (二)(二)市城管局市城管局 43 件,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城管监察支队 43 件。 (三)(三)市供电公司市供电公司 39 件,主要涉及非法小广告问题。 (四)(四)开发区开发区 36 件,主要涉及绿地脏乱、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龙湖街道办事处 19 件。 四、各责任单位存在主

6、要问题 (一)东城区(一)东城区 1.陈庄街与学院路交叉口向北 300 米路东小路两侧有大量垃圾杂物; 2.陈庄街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北 300 米路西无名小路两侧有垃圾带。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经济技术开发区 1.阳光大道、瑞祥路、灞陵路两侧绿化带多处脏乱、积存垃圾杂物; 4 2.延安路与许由路交叉口向南 300 米内路两侧有多处店外经营、店外杂物和遮阳伞棚; 3.解放路与瑞祥路交叉口向南至阳光大道两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突出。 (三)许昌县(三)许昌县 1.南外环两侧慢车道清扫保洁不及时,多处绿化带积存垃圾杂物; 2.文兴路与瑞贝卡大道交叉口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突出; 3.昌盛

7、路与万象路交叉口向北 300-400 米内路两侧有大量暴露垃圾; 4.周庄街与汉风路交叉口向东路南慢车道上积存垃圾。 (四)魏都区(四)魏都区 1.许由路与京广铁路交汇处东南角小路上有大量暴露垃圾; 2.帝豪路与西外环交叉向南 150 米路东沟底东侧积存垃圾; 3.仓库路南段占道经营现象突出; 4.解放路与许继大道交叉口向北路两侧夜间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突出。 (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魏武大道黄庄处路西村道两侧有大量暴露垃圾; 2.永兴路东头周边多处绿化带脏乱、积存垃圾杂物; 3.许开路与魏武大道交叉口路面积尘积土,经常有道路扬尘现象; 4.魏武大道两侧多处花坛脏乱

8、、积存垃圾杂物。 (六)市住建局(六)市住建局 5 东大街绿城小区东侧河堤护栏损坏严重。 (七)市城管局(七)市城管局 1.莲城大道中午和夜间时间段占道经营摊点较多; 2.清潩河多处桥头夜间占道经营摊点多; 3.六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周边夜间占道经营摊点多。 (八)市公(八)市公安安局局 八一路与紫云路交叉口向南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 (九九)市公路局市公路局 许长快速通道、西外环(新兴路向北至天宝路) 、瑞贝卡大道与许州路交叉口道路扬尘现象突出。 (十)市交通(十)市交通局局 市区多处新式公交站亭玻璃破损或缺失。 五、公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6 年 10 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

9、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 1023 件(本月应结案) ,已结案 981 件(按期结案 840 件,超期结案 141 件) ,按期结案率 82.11%,结案率 95.89%,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 29 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单位:市城管局 12 件、市住建局和开发区各 5 件。 截至目前,公众举报的热点城市问题尚未解决的主要是: 1.灞陵路与许由路交叉口西北角下水道向外冒水(开发区管辖) ; 2.翠林路与许都路交叉口向北 200 米左右监狱对岸绿地护栏被撞断(市住建局管辖) ; 3.东大街绿城小区东侧河堤护栏损坏严重(市住建局管辖) ; 6 4.察院

10、西街与文庙前街交叉口西北角无照经营游商(市城管局管辖) 。 六、返工处理案件情况 2016 年 10 月份,部分责任单位虚报接收到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理结果,造成返工处理的案件 1183 件,共返工处理 1464 次。 案件返工处理情况较为严重的单位: (一)(一)魏都区魏都区 433 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新兴办事处 79 次、灞陵办事处 58次。 (二(二)许昌县许昌县 357 次,主要涉及暴露垃圾、绿地脏乱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许由办事处 111 次、县绿化处 60 次。 (三(三)开发区开发区 184 次,主要涉及暴露垃圾、绿地脏乱问题。涉及主

11、要三级平台单位为龙湖街道办事处 112 次。 (四)(四)市公安局市公安局 162 次,主要涉及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五(五)东城区东城区 130 次,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道路遗撒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综合执法局 34 次、 绿化管养大队 33 次。 七、督查情况 2016 年 10 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 94 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许政办20137 号)相关规定,对督导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一)魏都区 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 14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13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

12、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2.6 分。 (二)许昌县(二)许昌县 7 许昌县接到督查通知 13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12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2.4 分。 (三)东城区(三)东城区 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 9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2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0.4 分。 (四(四)开发区)开发区 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 9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21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4.2 分。 (五(五)示范区示范区 示范区接到督查通知 5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2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0.2 分。 (六(六)市城管局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接到督查通知 3

13、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13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2.6 分。 (七七)市住建局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接到督查通知 5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10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2 分。 (八八)市交通局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接到督查通知 5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5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1 分。 (九九)市公路局市公路局 市公路局接到督查通知 3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1 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0.2 分。 (十)许昌供电公司(十)许昌供电公司 许昌供电公司接到督查通知 3 份,督导案件中存在 34 件案8 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 6.8

14、 分。 (十一十一)其他单位其他单位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督查通知各 4 份,市联通公司督查通知3 份,市环保局、市人防办督查通知各 2 份,市工商局、市人防办督查通知各 2 份,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银监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电信公司、中石油许昌分公司、中石化许昌分公司督查通知各 1 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八、加分奖励 (一)市联通公司义务对数字城管 322817 号、335534 号、376548 号案件进行了处理,给予 0.9 分的加分奖励; (二)市移动公司义务对数字城管 332087 号、374700 号、389046 号案件

15、进行了处理,给予 0.9 分的加分奖励; (三)市电信公司义务对数字城管 370810 号、370938 号、375486 号案件进行了处理,给予 0.9 分的加分奖励; (四)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义务对数字城管 367496 号、387070 号、396578 号案件进行了处理,给予 0.9 分的加分奖励。 九、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 20137 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

16、95 分为标准,每低 1分核减经费 500 元。 2016 年 10 月份,对四区一县扣拨经费合计 14200 元,具体9 金额如下: (一)(一)许昌县许昌县 许昌县综合得分 86.23 分,距离标准分相差 8.77 分,扣拨经费 4385 元。 (二)(二)魏都区魏都区 魏都区综合得分 87.46 分,距离标准分相差 7.54 分,扣拨经费 3770 元。 (三)(三)开发区开发区 开发区综合得分 87.81 分,距离标准分相差 7.19 分,扣拨经费 3595 元。 (四)(四)示范区示范区 示范区综合得分 90.1 分,距离标准分相差 4.9 分,扣拨经费 2450 元。 (五)(五)东城区东城区 东城区综合得分 96.17 分,达到规定标准,不再扣拨。 附件:1. 10 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2.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3.区县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市直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报:武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