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新视界电视专题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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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新视界电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新视界电视专题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视专题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采购项购项目目编编号:号:JM-2017-04-9382】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 -目目 录录第 1 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1 响应文件包封密封标贴(格式)附件 2 最后报价表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附件 5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2、府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1.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编号: JM-2017-04-9382 (2)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新视界电视专题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 35.52 万元 (4)采购内容: 科普新视界电视专题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和第二章采购需求。(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保护环境等。2.2. 邀请供应商方式:邀请供应商方式:发布公告3.3. 磋

3、商文件提供期限: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本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2017 年 05 月 05 日 17:00 止。4.4.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5.5. 确认参加磋商的时间及方式确认参加磋商的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登记”,确认参加磋商。6.6. 磋商保证金要求磋商保证金要求: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1%计算数额(取整数到元)交纳,详见供应商须知。7.7. 响应文件数量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8.8.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已报名确认参加本

4、项目磋商供应商于 2017 年 05 月 09 日 9:00 至 9:30 将响应文件提交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9.9. 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已报名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于 2017 年 05 月 09 日 9:00 至 9:30 将响应文件提交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1010 .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联系方式:0431-89820177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 288 号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需求咨询人: 宋长海 联系电话:(0431)88779628 磋商程序咨询人: 张辉 联系电话:(0431)88779609 磋商保

5、证金咨询人:高碧莹 联系电话:(0431)88779630 网上注册咨询人: 祝海磊 联系电话:(0431)88779623 传真:(0431) 88779602 88779607 邮政编码:130011 - 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 3177 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B 区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 288 号项目联系人王立伍座机89820177手机18686695876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科协科普新视界电视专题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M-2017-04-9382采购预算金额35

6、52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分包情况(每包预算)现场考察是否需要现场考察:否 现场考察地点:二、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三、采购项目详细需求(分包填列)三、采购项目详细需求(分包填列)(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等)科普新视界是一档科普类专题节目,节目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形式,对科技进行了鲜活解读,既向广大群众宣传了科学知识,又阐明了科技与生活的密切联系,让电视- 5 -机前的观众了解到更多的科学知识,达到了“播出一期

7、、教育一片”的效果,共制作播出12 期,每期 15 分钟。(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制作方面要求:共制作 12 期,每期时间为 15 分钟。每期的制作主题由采购人确定,同时采购人提供相关科技专家支持。策划、角本、主持、拍摄等内容由供应商负责,平均每期出外景次数不少于 2 次;节目的后期剪辑制作由供应商完成,并达到播出要求,同时内容要通过采购人的审核。2、播出方面要求:每月播出一期或两期,每期 15 分钟,在长春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黄金时段首播,之后至少重播一次,播出任务由供应商联系提供,具体播出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制作播出,节目播出后供应商将节目光盘

8、提供给采购人存档。(四)合同主要条款(四)合同主要条款1、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时起至 2017 年 12 月未。2、服务地点:长春市3、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50%给供应商,余下 50%于 2017 年 12月底支付完毕。4、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按采购需求验收。5、其他:(五)其他要求(五)其他要求四、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的,在谈判、磋商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四、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的,在谈判、磋商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1.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9、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磋商文件。 1.2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依据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2.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2 通过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 7 条规定确认参加磋商。2.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10、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3.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服务。3.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3.3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 4. . 磋商费用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5.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等政

11、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 7 -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集中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6.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 7. .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确认供应商参加磋商的确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登记”,确认参加磋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新用户注册”中的一般供应商注册简介。未报名确

12、认的,不具备参加磋商资格。8 8. . 答疑会答疑会8.1 磋商项目原则上不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的,将在磋商邀请中明确答疑会时间和地点。8.2 磋商项目召开答疑会的,答疑会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采购人代表对参加答疑会的供应商就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果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8.3 磋商项目需要现场考察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9.9.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10. 联合体联合体10.1 除特别说明外,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供应商联合体,以 1 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0.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

14、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0.4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0.5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不得限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11.1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 8 -体字。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1.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 对违反上述

15、规定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认定该响应文件无效。12.12. 响应文件的构成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完整地编制响应文件。 13.13. 报价报价13.1 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3.2 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所附的报价函及报价分项价格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价格。13.3 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13.4 最后报价相关规定见第三章第 26 条。14.14.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4.1 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供应商应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1%计算数额(取整数到元),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 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两种方式:一是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格式详见附件 2),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应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交存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账 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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