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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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国 民 用 航 空 局 飞 行 标 准 司 编 号:AC-61-FS-2017-014R1 咨咨 询询 通通 告告 下发日期:2017 年 XX 月 XX 日 编制部门:FS 批 准 人: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要求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要求 1 目的 为规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点 (以下简称执照理论考试 点)管理,特下发本咨询通告。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61)要求组织实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的考试点。 3 参考文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人员执照的颁发 建立与管理国家人员执照颁发系统的程序手册 (I

2、CAO Doc 9379) 4 考试点设施要求 4.1 考场 执照理论考试点应设立独立的考试场所, 不得用于飞行标准类考试 外的其他活动,并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供监考人员使用的独立办公空间; 2、放置服务器的防噪音独立空间(应安装门禁) ; 3、文具柜及可以锁闭的图册存放柜; 4、独立监控室(应安装门禁) ; 5、考试申请人候考区,并在候考区内设置视频显示终端以关联考 试点实时监控影像; 6、方便考试申请人使用的卫生间; 7、标准样式的考试点名牌(中英文) (附件 1) ,禁止私自更改名牌 内容和挂牌位置,禁止悬挂与飞行标准类考试无关的名牌; 8、在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展示考试收费依据文件,

3、考试纪律警示 (样例见附件 2) ,报考须知和考场分布示意图等考试相关文件。 4.2 考试申请人座位 考试点每间考试室应能容纳最少10个, 最多 20个考试申请人座位, 座位之间横向间隔大于 0.4 米,电脑桌应采用带透明屏风的隔断。 4.3 装修 考试点装修应满足以下要求: 1、防火防盗; 2、合理规划综合布线,注意强弱电分离,为每台设备预留充足的 强弱电接口; 3、暗埋所有电源线、网线、电话线; 4、考场窗户装有窗帘,确保考场外噪音处于考试可接受的水平。 4.4 网络环境 考试点局域网须独立于管理局、航空公司及训练机构等单位的网 络,同时独立于互联网,但可通过 VPN 连接服务器连接到考试

4、中心的题 库服务器,禁止通过其它任何途径连接到考场网络,包括无线网络;为 保证 VPN 连接服务器的使用, 应为承担连接功能的考试点服务器提供稳 定高速的互联网接口;禁止安装网络教室类的控制软件和硬件。 使用性能稳定的品牌交换机,交换机采用堆叠方式连接,具备 10% 的冗余端口。 4.5 监控设备 4.5.1 影像采集 1、在考场上方安装合适数量的摄像头,数量以能够不间断地清晰 监控到每一位考试申请人考试全过程为标准; 2、考场前后两端(侧)各安装一个彩色枪式摄像机,用于全场监 控; 3、在考场监考人员检查证件入口处安装一个摄像头,该摄像头应 能获取考试申请人正面照。 4.5.2 远程调取 1

5、、考场监控服务器应使用嵌入式数字监控主机,具备网络化远程 管理功能,采用 B/S 模式,图形化用户界面,可通过互联网远程监控, 具有多路实时录像和监控功能,高效的压缩、存储能力; 2、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外网 IP,确保足够带宽以支持无延时显示远 程监控影像。 4.5.3 数据记录 1、所有监控录像应显示拍摄设备自动叠加的考试日期,严禁手工 添加考试日期; 2、考场监控服务器应保留所有监控录像至少 6 个月,超过保留期 的应进行备份,保留期限为 6 年;监管部门在保留期内可随时抽查和调 用监控录像。 4.6 考试点服务器和考试终端 4.6.1 服务器 1、应使用专业公司的服务器,配置为双至强(或更

6、高性能)CPU、 2G 以上内存,使用 SCSI 硬盘。操作系统使用正版的 WINDOWS 2008 SERVER 或更高版本,配置专用 VPN 路由器; 2、禁止客户端利用服务器连接到互联网; 3、安装可升级的正版防病毒/防黑客软件,禁止安装其它任何与考 试无关的软件; 4、服务器应配备专用在线式后备电源(或等同设备) ,可满足断电 情况下至少 2 小时考试点服务器的供电。 4.6.2 考试终端 1、配置性能稳定的品牌电脑,要求最低配置为品牌 CPU(主频 3.5Ghz,二级缓存 2*256KB) 、内存 1G、硬盘 100G 的台式机,禁止安装 软驱和光驱,面板无 USB 接口(或采取等效

7、方式封闭接口) ,使用液晶 显示屏; 2、应在电脑显示屏正前方安装网络摄像头,该摄像头应具备由考 试系统驱动的定时自动拍摄功能(如每人次考试三次) ,拍摄图像经独 立通道接入考试系统并另行储存,与考场监控服务器相互独立; 3、每台考试终端安装正版 WINDOWS 7(或以上)操作系统; 4、安装可升级的正版防病毒/防黑客软件,禁止安装其它任何与考 试无关的软件; 5、每台考试终端的主机内安装恢复卡或等效设备,以保证在每次 开机时系统恢复到原始状态。 4.6.3 文件处理设备 应配备打印、复印或扫描设备以实现以下功能: 1、执照理论考试使用的图册应使用打印的方式配备(如未配备电 子图册显示终端设

8、备) , 要求配备 A3 幅面具备自动双面打印功能的彩色 打印机; 2、 使用 A4 幅面按考试申请人要求打印准考证和执照理论考试成绩 单; 3、复印或扫描考试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准考证以归档。 4.7 其它设备 4.7.1 防作弊设备 1、考试点及附近卫生间应安装移动电话信号干扰设备,根据科技 发展实时更新屏蔽器产品, 包含对移动电话多频段和民用对讲机频段的 压制,以阻断目前三大通信运营商多种模式的移动电话通信,同时在一 定程度上压制民用对讲机的信号接收; 如考试点不具备安装移动电话信 号干扰设备的条件或会对考场周边的合法通信造成不良影响, 应制定等 效安全措施, 以禁止考试申请人携带移动

9、电话以及其它无线通讯设备进 入考场; 2、配备可探测针孔摄像头、隐蔽型耳机、无线传输语音的眼镜等 高科技作弊工具的金属探测仪。 4.7.2 考试辅助工具 提供铅笔和削铅笔的刀具、橡皮擦、直尺、计算尺、稿纸等;如使 用电子图册,应配备电子图册显示终端设备,具备定期更新图册数据功 能,显示屏幕应能清晰显示图册内容,以满足考试申请人图像识别及计 算需求。 4.7.3 考场应安装电话、传真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以确保考试点 通信正常及考试舒适性。 4.8 设施设备及系统维护 各考试点应周期性投入维护资金,以保证考试点的长期可靠使用。 5 考试点的组织管理 5.1 组织管理原则 5.1.1 地区管理局

10、飞行标准职能部门监督指导辖区内飞行人员执照理 论考试点开展考试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5.1.2 考试点应依据本咨询通告制定运行管理手册, 手册应包括以下基 本内容: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保密协议制度及职责、考试的组织和协 调、实施考试、考试档案管理、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及作弊处理程序、 考试点设备及系统运行维护制度、保障维护资金持续性投入政策等。 5.1.3 考试点涉及多部门共同使用时,应明确管理主体责任。 5.1.4 考试点应设立考务管理办公室,指定考试点负责人及监考人,协 调联系由地区管理局指定的局方考试主管监察员。 5.1.5 考试的组织和管理人员(包括局方监察员)应参加局方组织的执 照理论考

11、试管理培训,监考人员应列入执照理论考试系统监考人员清 单,未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进入考场。 5.2 关键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5.2.1 地区管理局指定局方考试主管监察员 1 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局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辖区内考试点的组织管理工 作; 2、委派监察员具体负责开展监考工作; 3、审核辖区内考试点计划及地面人员参加理论考试申请; 4、审核考试点及考试申请人的缴费凭证; 5、协调纸质理论考试成绩单(按考试申请人需要)的用印申请, 由负责监考的地区管理局或派出机构加盖飞行标准职能部门印章的成 绩单方为有效成绩单; 6、协助飞行标准职能部门完成考试作弊事件的调查取证和执法文 书制发

12、工作。 5.2.2 设置考试点负责人 1 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局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考试点飞行人员执照理论 考试的具体工作; 2、每次考试申请应提前上报至所在辖区管理局或监管局,经局方 考试主管监察员同意后方可进行考试; 3、每月定期发布考试计划(包括考试日期、预计考试申请人人数、 监考人员的安排等) ,局方考点应向公众开放所有考试席位资源,其他单位考点应向公众开放一定比例的考试席位资源; 4、制定并监督实施考试监考人员计划; 5、打印或下载更新各类考试图册,采用考试申请人便于使用的方 式进行装订, 并定期对考试申请人座位配备的考试图册或电子图册终端 显示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图册

13、内容清晰完整; 6、打印及发放考试申请人准考证; 7、收集、整理和保管考试点相关的执照考试档案材料; 8、负责考试点保密工作(包括保管服务器密码、图册管理等) ,建 立保密协议制度,与考试实施相关人员签订考试点保密承诺书 ; 9、如果发生泄密事件,考试点负责人作为保密负责人须承担相应 责任; 10、依据考试点设备及系统运行维护制度,确保考试点计算机、网 络及监控设备处于持续适用状态。 5.2.3 设置至少 2 名考试监考人员(可包括局方监察员) ,其主要职责 如下: 1、由考试点主管监察员推荐参加相关培训,确保资质持续符合要 求; 2、协助主管监察员或其指定的监察员实施考试,处置突发情况, 如

14、设备故障,网络异常等; 3、熟悉防作弊监控装置和设备的使用; 4、协助主管监察员或其指定的监察员执行作弊情况处理程序,熟 悉现场证据固定及采集等工作程序。 5.3 考试前准备工作 5.3.1 检测考试环境 考试点负责人应在考试前 1 个工作日检查和调试考试设备, 确保计 算机和网络在可用状态,查看试卷下载是否正常,并登录系统填写考前 检查确认单。 5.3.2 执行考务流程 1、考试主管监察员应提前至少 30 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前的人 员安排、解封考试试卷及准考证打印发放等工作; 2、考场必须在开考前 30 分钟清场,除监考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 得进入考场; 3、在开考前 10 分钟确认监考

15、人员到位并准备好草稿纸、文具和图 册等资料工具。 5.3.3 落实监控措施 1、 在开考前 10 分钟开启考场的手机干扰器及考场内外安装的全部 摄像装置; 2、考试点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落实考试录像保存工作,无录像或 录像中断的考试视为无效考试; 3、考试申请人进入考场前,监考人员应协助主管监察员使用金属 探测仪对考试申请人进行检查,确保其未携带任何金属类物品,如易隐 藏在特制的腰带、钱包、名片夹、香烟盒、橡皮擦、签字笔、眼镜、饰 物等物品中的语音和数字传输装置; 4、除经监考人员核实为考试必备物品外,禁止考试申请人携带任 何导致金属探测仪发出警报的物品进入考场。 5.4 考试实施 5.4.1

16、身份审核 1、主管监察员或其指定的监察员负责审核考试申请人身份证明文 件与准考证信息的一致性; 2、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再次核对考试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避 免替考。 5.4.2 考场秩序 1、在批准考试申请人准考资格后,应及时通知其考试点地点、进 入考试点及候考要求、缴费程序、考试座位等信息,确保考场秩序; 2、禁止考试申请人使用自带草稿纸,考试点应为每位考试申请人 发放一张草稿纸,如需新草稿纸,应在发放新草稿纸前回收旧草稿纸, 考试结束后应回收所有草稿纸并销毁; 3、禁止考试申请人使用电子计算器、电子词典、移动电话等通讯 设备以及类似的电子产品; 4、禁止考试申请人中途离开考场后再返回继续考试,中途离场按 考试结束处理; 5、考场应至少有两名监考人员且不能同时离开考试现场。 5.4.3 文件处理 1、每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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