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740645 上传时间:2018-03-19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237.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财政厅 文件苏建规2016170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 2016 年度重点及 特色城镇保护与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 号) 、 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 (苏政发20131 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度重点及特色城镇保护与发展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规划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6 年度省重点及特色城镇保护与发 2 展资金项目申报指

2、南 (详见附件)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出具信用承诺书。 二、申报材料 项目采取纸质材料报送的方式。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连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5 日(以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受理。 申报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各一份(两份均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三、申报程序 (一) 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 县 (市)村镇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材料;各市、县(市)村镇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财政部门通过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 (二)历史文

3、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由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正式行文上报。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并行的方式(申报网址 http:/ 四、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 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 3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 88 号建设大厦 1714 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村镇建设处 曲秀丽 刘仁洁; 联系电话:025-51868526,025-51868503(传真) ; 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 88 号建设大厦 2304 室; 邮编:210036; 联系人:城乡规划处 方芳

4、黄毅翎; 联系电话: 025-51868857, 025-51868535, 51868542 (传真) ; 附件: 2016 年度省重点及特色城镇保护与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2016 年 4 月 29 日 4 附件 2016 年度重点及特色城镇保护与发展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为规范 2016 年重点及特色城镇保护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申报条件 1. 对申报小城镇的要求:各市、县(市)应从省重点中心镇和具有资源、文化、产业特色的特色镇中选择,并具备以下条件: (1) 特色镇应优先考虑产业发展

5、、 空间布局、 自然资源、历史人文等方面具有较为鲜明地域特色的小城镇,兼顾生态型、 旅游型、 商贸型等多种类型; (2) 重点中心镇应规模适中,镇区现状常住人口规模原则上以 2-5 万人为宜; (3)布局合理且有亟待实施项目。 建成区各类用地布局紧凑合理, 街巷空间尺度宜人,生态环境良好,且有连线成片、近期亟待实施的老镇区功能提升、 新镇区建设项目 (不含历史文化名镇中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实施项目) ; (4)具有一定规划基础。镇总体规划2015 年底前已按法定程序审批或完成专家论证,建设用地范围基本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且规划符合小城镇建设发展实际需求。 (5)已取得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苏

6、北地区重点中心镇建设工程和临海城镇培育工程补助资金的镇, 不再予以 5 支持; (6)在未来十年内不得有撤并规划。 2. 对申报项目的要求: (1) 各镇应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及近期实施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并注重项目实施的整体效果, 可从镇容镇貌整治 (包括镇区主次干道综合整治, 推进建筑立面改造、综合管线配套、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等) 、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镇区内部道路整修、环卫设施建设等) 、镇区景观绿化美化(包括镇区公园、公共绿地、道路绿化、滨河绿化等绿地系统建设)等类型项目中选择上报; (2)申报项目应确保“先规划、后实施” ,并于 2017 年 5 月前完成项目实施。 (二)历史文化

7、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申报条件 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项目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项目 (1)指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建筑形制进行研究,形成图集和修缮导则等技术成果以用于指导当地传统建筑修缮工作; (2)同时选取名城中的历史文化街区,组织实施修缮示范工程项目。 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 指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按规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或传统建筑修缮项目。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工程的图集和修缮导则等技术成果应确保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编写完成并经专家审查通 6

8、 过,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工程实施。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应当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实施。 二、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 市、县(市)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联合上报的专项资金申请文件、项目申报表(附表 1、2) ; 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表 3) 。 (二)其他材料 1. 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报送: 小城镇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人口、经济、产业、特色资源等情况,1000 字左右) ,镇总体规划批复文件及现状图、 规划总平面图, 并在现状图或规划总平面图上标注拟规划设计及实施项目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块现有已完成的相关规划设计成

9、果的主要图纸, 近期实施建设整治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标准、 进度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 ,反映此次申报项目现状周边环境的数码照片等。 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项目报送: 工作方案 (包括形制图集和修缮导则的编写工作计划、 示范工程用地范围、 建筑面积、立项文件、年度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安排、项目进度安排等) ,示范项目所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成果及其论证、批准文件,当地现有的传统建筑基础资料和修缮的配套政策等。 3.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报送:历史文化街区、 7 名村、保护区保护规划及其论证、批准文件,项目立项文件、年度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安排(包括实施主体

10、、投资额、资金筹措方案、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概预算文件、进度安排、配套政策措施等) ,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附表:1. 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申报表 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申报表 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8 附表 1 重点及特色镇发展项目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乡镇名称 县(市、区) 镇 (一)乡镇基本情况 现状镇区人口 (万人) 规划镇区人口 (万人) 小城镇总体规划(规划期至 2030 年)编制进 展(相应阶段下打“ ”) 1.正组织编制 2.阶段成果未论证 3.已论证未审批 4.完成审批 项目所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展(相 应阶段下打“ ”) 1.

11、正组织编制 2.阶段成果未论证 3.已论证未审批 4.完成审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一)名称 上报项目类型 (相应类型下打 “ ”) 1.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 服务设施 2.镇区绿化美 化 3.镇容镇貌整治 是否已完成规划设 计,如有请填写名称 拟实施项目概况(含时间节点、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及标准、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项目(二)名称 上报项目类型 (相应类型下打 “ ”) 1.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 服务设施 2.镇区绿化美 化 3.镇容镇貌整治 是否已完成规划设 计,如有请填写名称 9 拟实施项目概况(含时间节点、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及标准、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项目(三)名称 上报项目

12、类型 (相应类型下打 “ ”) 1.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 服务设施 2.镇区绿化美 化 3.镇容镇貌整治 是否已完成规划设 计,如有请填写名称拟实施项目概况(含时间节点、实施主体、建设规模及标准、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等):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0 三、保障措施三、保障措施 四、县(市、区)村镇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意见 四、县(市、区)村镇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五、省辖市村镇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五、省辖市村镇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六、省辖市财政部门意见六、省辖市财政部门意见(仅对市辖区项目)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13、: 镇(公章) 11 附表 2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立项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保护整治 (修缮) 范围及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申请省级财政补助(万元)合计 地方财政 银行贷款 自筹 其他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12 附表 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万元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 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