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734636 上传时间:2018-03-19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88.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 1 - 鲁国土资字2016165 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同意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 铁矿详查探矿权扩界的批复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依据济南双马矿产品有限公司提交的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铁矿详查探矿权扩界申请和你局出具的有关意见,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铁矿勘查总结及扩大勘查区论证报告”进行了论证,省厅对扩界论证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经研究,意见如下: 同意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铁矿详查探矿权扩界, 请你局先行为济南双马矿产品有限公司办理探矿权扩大勘查区范围登记手续, 待提交经储量评审备案的普查或普查以上工作程度- 2 - 的地质报告后,再按程序进行价款处置。颁发的勘查许可证上应载明: “涉及扩大的勘查范围,待提交经储量评审机构确认的普查及普查以上的储量报告后,缴纳价款,办理探矿权范围变更登记, 扩大的勘查范围只保留查明矿产资源量储量 (333) 及以上估算范围。价款缴纳之前,不得转让,不得转采” 。实施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报送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刘峪矿区铁矿详查探矿权扩大勘查区范围论证意见的函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 年 5 月 10 日 - 3 - 抄 送:济南双马矿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 年 5 月 13 日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