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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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湖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缓解我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我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在全县逐步建立起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本项目结束后,县中医医院、各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面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1 人掌握不少于1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每个村卫生室至少1 人掌握不少于

2、4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能方便享受到“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推广范围 县中医医院、各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为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内容 1、师资培训:由县中医医院选派8 名热爱中医事业、工作上进、能够完成教学任务的县级中医师作为 专家师资培训队伍 ,负责 不少于10 项适宜技术及相关教学内容的培训工作 。 2、基层推广:由项目单位即县中医医院组织完成每个镇(中心) 卫生院1-2 人(每人30 天,掌握不少于10 项适宜技术)和每个村卫生室1 人(每人20

3、 天,掌握不少于4 项适宜技术)的培训任务。 三、组织实施 1、县卫生局负责全县项目的组织管理,及时确立我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县中医医院),基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培训推广工作的实施。要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制订培训计划和考核办法,并报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具体实施。 2、县卫生局成立建湖 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附件1) , 建湖 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组(附件2) 。筛选确定我县推广项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指导基层培训推广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指导。 3、县卫生局加大对推

4、广基地培训工作、培训对象技术档案记载及培训情况等工作的考核,确保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011 年 5 月制定方案、技术筛选等准备工作 20011 年 6 月 8 月参加省级师资培训 2011 年 9 月 11 月完成县级师资培训工作 2011 年 12 月 2012 年 10 月完成镇 (中心) 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培训任务。 2012 年 11 月 2012 年 12 月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五、项目管理 (一)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编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教材,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考核评价

5、指标。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具体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对被推广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镇(中心) 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被推广人员年终业绩之一。 (三)对被推广人员实行考勤制和考核制。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考核不合格的,将要求限期整改。 (四)项目结束后,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项目经费使用证明材料,迎接省中医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我县被培训人员的考核验收。要100%达到考核要求。 建湖县卫生局二 一一年五月十六 日建湖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朱旭冬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夏曙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俞秋云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周 刚 县卫

6、生局医政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夏曙祥兼任,负责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建湖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名单主 任:耿曙光 县中医医院院长、内科主任医师 副主任:祁 宏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中医内科主任医师 成 员:戴 林 县中医医院书记、中医内科主任医师 刘其刚 县中医医院中医肾病科主任医师王观秀 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 王道俊 县中医医院中医外科副主任医师 姜海中 县中医医院中医骨伤科副主任医师 洪 霞 县中医医院针灸科副主任医师 陈玉明 县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 附件 1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项目目

7、标与要求项目项目项目要求项目要求1.项目县(市、区)卫生局成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县(市、区)卫生局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列入卫生局工作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3.项目县(市、区)卫生局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县级师资以及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4.项目县(市、区)卫生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制定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及鼓励参合农民和社区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措施,将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应目录中,适当提高补偿比

8、例。组织组织领导领导5.项目县(市、区)卫生局为辖区内所有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设施设备。项目项目执行执行6.项目县(市、区)卫生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要求做到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都有符合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培训 30 天,培训不少于 10 项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人培训20 天,培训不少于4 项适宜技术。7.对参加培训人员实行考勤制,出勤率达到 95%以上。8.对参加培训

9、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 100%。考核合格者,发放考核合格证书;在规定培训时间内考核不合格者,要组织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9.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的规定分阶段发放补助。补助经费要求专款专用,发放要求及时、足额、到位。1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 10 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 4 项。11.中医药服务量提高,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和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的 30%以上,或比开展培训工作前增长 10 个百分点。1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率明显提高,中医药服务量中不低于 30%。13.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宣传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知晓率达到 90%以上。推广推广绩效绩效14.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患者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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