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实训室(专业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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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交通南京交通职业职业技技术术学院学院轨轨道道实训实训室(室(专业专业机房)机房)竞竞争性磋商文件争性磋商文件采采购项购项目:南京交通目:南京交通职业职业技技术术学院学院轨轨道道实训实训室(室(专业专业机房)机房) 采采购编购编号:号:JY20171602017 年年 12 月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第三章 成交标准 .10第四章 采购需求 .12第五章 合同文本.20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251第一章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办受轨道管理学院委托,就轨道实训室(专业机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

2、文件和参加磋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交回我院。1、竞争性磋商项目:轨道实训室(专业机房)2、项目编号:JY20171603、项目内容:轨道专业机房建设4、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3、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磋商文件。磋商文件2017年12月18日上午14:1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6、评审与成交标准: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候选人。7、磋商保证金及磋商文件工本费:(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圆整(信封密封好,现场缴纳),未成交单位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退还。成交单位应在五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事项说明”中

4、规定金额补齐),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无息退还。(2)磋商文件工本费:贰佰圆整(磋商前交至弘毅楼217室,售出不退),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用者,视为不响应磋商要求。38、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封面格式为: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3)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胶装,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未按要求装未按要求装订订,作,作废废件件处处理。理。9、现场勘探联系人、采购单位

5、联系方式本项目需现场勘查,未现场勘查的视为未响应本次磋商要求。集中考察或答疑:签到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40,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00,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请与采购人联系)。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1577510、采购办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编制:刘老师(男) 联系电话:02586115873 4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11、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5第二章第二章 供供应应商商须须知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序号内内 容容 规规 定定1采购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轨道实训室(

6、专业机房)项目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序号序号内内 容容 规规 定定3采购内容:轨道专业机房建设。4磋商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

7、时间后九十天5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 元(未成交单位退还)6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日前将确认函发送至邮箱,采购办不接受没有报名确认的文件。磋商文件 2017 年 12月 18 日上午 14:10 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 217 会议室。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 217 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14:10 时8本次磋商有现场勘查要求,未现场勘查的视为不响应本次磋商要求。7一、总 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8、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

9、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8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办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

10、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9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11、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磋商邀请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7.3 响应文件的服务方案部分。服务方案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

12、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0(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4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8、磋商保证金8.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2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见磋商公告。8.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联系办理

13、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单位应在五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中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事项说明”中规定金额补齐),在合同期满后十日内无息退还。8.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1(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五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等。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9、响应文件签署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4、。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四、磋商10、磋商组织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办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0.2 磋商工作由采购办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211、磋商程序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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