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知识重点(需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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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知识点刑法知识点一、犯罪构成的含义和要素一、犯罪构成的含义和要素 P112含义: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反映某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 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 1、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 (1)犯罪客体的含义和特征:含义和特征:犯罪客体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 侵犯的权益 (2)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和联系区别和联系。犯罪对象,犯罪对象,即危害行为的对象。是指危害行为直接指向或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 特定的

2、行为对象只有在某些犯罪中才是客观要件的内容之一。 区别:危害行为的对象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客体要件是一切犯罪的共同 构成要件;行为对象并非在任何犯罪中都受到侵害,而犯罪客体在一切犯罪中受到侵害。 2、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 P113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和特征:犯罪客观要件是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必须具备1的客观事实特征。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 “无行为就无犯罪” 。除危害行为之外,行为对象、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行为时间与地点也是犯罪客观 要件的内容,但它们不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只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危害行为及其分类危害行为及

3、其分类: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自己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2体举止或活动。危害行为分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 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不作为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行为人能履行该种义务而不履行义务。不作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条件:1 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 的义务 2 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 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 果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3危害结果并不是所有犯罪的共同要件,而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 在刑法理论上,对于大多数故意犯罪来说,危害结果并不是犯罪构

4、成的必要要件,无 论行为是否造成了危害结果,均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对于过失犯来说,犯罪结果是构 成犯罪的必要因素。 3、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体要件 P114 犯罪主体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自然人 犯罪主体要件和单位犯罪主体要件。 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1必须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A 完全刑事责任时期:已满 16 周岁 B 相对刑2事责任时期: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犯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C 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未满 14 周岁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

5、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A 完3全刑事责任能力B 相对刑事责任能力 C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D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见书 P114 页) 4、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 P115 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 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犯罪心理态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主观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犯 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这几种因素。 (1)犯罪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 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犯罪故意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 二是意志因素。犯罪故意是两者

6、的有机统一。 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 主观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的主观心理态度。分为三种。一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发 生。二是行为人为追求某一非犯罪的目的而放任某种危害结果发生 三是在突发性的犯罪中, 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 (2)犯罪过失犯罪过失: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 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犯罪过

7、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即危害结果 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内心冲突或内心起因,它回答 了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者这一问题。动机的形成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 为人内在的需要和愿望,二是外界的诱因与刺激。 (4)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 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二、故意犯罪的形态二、故意犯罪的形态 P

8、121故意犯罪的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出现的结局性状态,包括犯罪 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四种形态。 (1)犯罪预备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 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特征:1 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实施犯罪 2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 行为人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 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2)犯罪未遂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犯罪形 态 (3)犯罪中止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9、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分为两种形式1)即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中止其犯罪行为,因而没有发生特定危险结果的2)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即犯罪行为实现中了以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 犯罪分子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特征:1 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2 中止的自动性:必须是犯罪分 子自动放弃了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 3 中止的有效性 (4)犯罪既遂犯罪既遂三、共同犯罪三、共同犯罪 P123(1)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具备条件具备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

10、上,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个犯罪人都必须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称为自然人与单位 共同犯罪 2)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 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 3)主观要件)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 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

11、发生危 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纯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 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 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的意志因素。直接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 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基于放任。 (2)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主要以共同犯

12、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同时兼顾其分工,将犯罪人分为 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四种。 1 1)主犯)主犯 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期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规定,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的、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 2)从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 3)胁从犯)胁从犯 被迫参与犯罪的,是胁从犯。被迫参与犯罪,是指在他人暴力威胁或精神强制下, 被迫参与犯罪。 对于被胁迫参与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4)教唆犯)教唆犯 教

13、唆犯,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在 主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他人产生犯 罪意图进而实施犯罪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在客观上, 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三是,在对象上,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 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四、故意杀人罪四、故意杀人罪概念:概念:故意杀人罪名,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 A、本罪的客体为他人的生命权利; B、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C、本罪的主体委一

14、般主体。凡满 14 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D、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量刑:量刑: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 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五、故意伤害罪五、故意伤害罪概念: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加安康的行为。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A、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B、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的行为。 C、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其中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要求行为 人年满 14 周岁即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要求行为人必须年满 16 周岁。

15、D、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量刑:量刑: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10 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六、强奸罪六、强奸罪概念:概念: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 关系,或者故意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构成要件:构成要件:A、本罪的客体为女性不可侵犯的性权利和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 B、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志,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或者与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

16、的行为。 C、本罪主体是已满 14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D、本罪主观上是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奸淫目的。 量刑:量刑: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从重处 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 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两人以上轮 奸的;致使被害人受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七、拐卖妇女儿童罪七、拐卖妇女儿童罪概念:概念: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 为。 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A、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犯罪对象 是妇女、儿童。 B、本罪的客观上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 童的行为。 (实施一种以上,仍以一罪论) C、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D、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具有出卖妇女、儿童目的。 量刑:量刑:犯本罪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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