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修正板---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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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监理、施工人员上岗审核制度一、开工前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现场监理人员监理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上岗。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相符。以上证件如不属实,书面说明原因并争得建设单位同意,否则建设单位将勒令不符人员离开现场。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总承包、分包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项目经理证、技术职称证、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人员相符。提出审核报告意见上交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上岗。以上证件如不属实建设单位将勒令不符人员离开现场。三、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对现场施工工长、技术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形成考核报告,对表现差的提出降级使用或离开现场报告,上报建设单位

2、批准执行。四、建设单位对监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进行技术考核以及现场实际工作综合评定的权利。对评定不合格者经建设单位核实批准后调离现场。五、一经备案的监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意调离现场。如特殊原因需要离开,需书面请示建设单位并争得同意后方可离开。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一、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承包合同正式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理机构提交可实施性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机构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监理机构在七日内(如需要施工方进行修改可延长 5 日)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由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最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二、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

3、设计审查意见表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需要施工单位重新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或提交补充文件。如需补充修订,施工单位应于 5 日内完成,重新提交。三、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该印章应与工程合同签定单位一致。同时要有该公司各部门(如生产、安全、技术、质量)负责人的批准签名。四、监理机构提交的审查意见书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意见书的内容应该清晰反映监理单位全面审查意见。五、所有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审查意见书,均必须退回施工单位予以更正。六、经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对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不按图纸施工的部位,必须提前申请报告监理单位、

4、建设单位。在没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批复同意的(关键部位要有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方案,坚决不能施工。七、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依照施工图及国家规范编制。若施工组织3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涉及到增加工程造价内容则该方案必须有建设单位经济部经理签字,经济方面的内容方能生效。八、建设单位有随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项或特殊部位的施工方案的权利。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提高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的质量标准,现对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各分包单位颁布如下管理制度,望遵守执行。一、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及省市规定进行施工。施工前施工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监理公司、施

5、工单位共同会审。会审记录(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设计变更共同作为工程检查验收,工程决算的依据。二、每道工序施工完,施工单位先安排自检,监理单位应对过程进行控制,自检合格率达到 100%后上报监理验收。具备验收条件后,监理公司上报建设单位进行抽检或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对联检分项工程合格率达不到 95%的,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所有工序分项工程没有通过监理检查并签认隐蔽验收记录的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擅自施工下道工序,则该道工序将不予确认工程量。在检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自检合格记录以及内业保证资料上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备案,内业资料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验收。三、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现场

6、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将相关人员上岗证上交建设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备案后方可上岗。上岗后的人员不能随意调转。如有人员调转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转。施工单位技术工人上岗证由监理公司审查并备案,建设单位进行抽查。四、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5总工程师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管理交底。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可例会指导。五、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试化验单、及二次复试报告。监理单位应有专职见证人员,并严格填写材料台帐,对供货产品由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共同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材料或低于投标

7、书报价单中约定的规格标准的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坚决不允许使用在本工程上。六、监理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检验三大步骤,按照监督程序,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检验。在基础、主体、防水、装修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检查,监理公司要建立旁站和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七、建设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八、监理公司在检查中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勒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责任人,依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中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对综合评定不胜任本岗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有权上报建设单位工程部提交撤消其岗位职务意见书。九

8、、建设单位依照合同规定及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处罚规定,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在同一质量问题的处罚中,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处罚额度不能超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处罚额度),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严重者调离项目部。对监理公司因监督检查不严,给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监理公司应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必要时对责任人给予处罚,并保留索赔和要求撤换不合格监理人员的权利。 十、建设单位要求本工程的最低工程质量目标为哈尔滨市优质工程,争创省6优质工程、沈、长、哈三市观摩样板工程。在施工中的任何环节,必须此目标为准。7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一、总承包单位应有完整的文明施工管

9、理方案,总承包单位应设有专人负责。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如有更改或负责人更换时需上报建设单位批准。二、监理公司严格按照市文明施工管理的办法监督检查执行。如有违反下发整改通知,同时上报建设单位。三、现场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包括施工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之间用语,以及书面报告用语等。四、施工现场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方式。五、每周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一次现场文明施工宣传材料。六、每月两次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联合参加的文明施工大检查。其中一次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监理单位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参加,并进行评比,选出优劣,进行奖惩。七、本

10、小区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争创哈尔滨市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施工方必须按照此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要求及标准进行建设。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制度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总承包单位进行自检。二、在隐蔽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三、通知包含隐蔽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部位。四、监理工程师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认真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五、由总承包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由监理在验收单上签字。不合格由总承包单位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验收。建设单位进行抽检。六、对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对不符合规范、验收标准的部分提出置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有关方以相应的处罚。七、隐蔽工程

11、必须实行挂牌制。挂牌内容:操作人、验收人、监理等。八、隐蔽部位应建立并实行会签制度,涉及各专业均应在隐蔽前确认己方作业已完成,并签署本专业的意见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9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分项工程结束,由专业施工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分项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及内业资料。总承包单位审验合格后向监理公司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内业资料及工程实体进行认真检查、初验。并将验收结果形成意见书上报建设单位进行联合验收。监理公司在初验时一定要严格认真,不合格处通知施工单位限时整改,以保证联合验收检查验收时一次合格,并应认真填写单项验收单存档。二、由于工期紧,对于不能形成整个分项工程全部完成后

12、进行验收,需要阶段性验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划分施工段或检验批,进行阶段性验收。三、在联合验收中合格率达不到 95%的,建设单位将不予验收,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四、分项工程内业资料须经总包及监理签认完整合格,建设单位方可支付验收合格项款额。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及合同规定,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下,本着质量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为避免检优不检劣,验明不验暗及瞒检漏检的发生。对项目工程全方位的检查验收制度。现规定制度如下:一、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前总承包单位应做好竣工预检及相关内业资料。

13、2、监理单位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3、监理单位根据报告做初验并提出不完善的地方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做出整改、返工的通知,并限期完成。4、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的正式验收。5、确定交接日期:二、工程质量验收1、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先进行质量自检、预检(隐蔽工程通过中间验收)然后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验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2、总承包单位需将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记录、内业资料、变更依据等全部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3、总承包单位需将工程涉及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检测试验报告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

14、行审核。4、监理单位将工程全过程的监理记录、报告及技术变更等内业资料整理完毕。115、建设单位在总承包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初检的基础上,召集组织由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如发理初检时提出的问题仍未整改时,建设单位将对总承包单位处以经济上的重罚。6、消防、变电、电梯、通讯、供热、燃气、给、排水等分项工程在建设方组织的检查验收基础上,还应通过消防、电业、电信、煤气、供热、给排水等部门的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三、工程资料验收1、在组织工程竣工检查验收的同时,也要对工程涉及的所有相关手续、资料进行验收。2、检查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3、检查分部、分项

15、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名单及资质情况。4、检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5、检查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技术变更核实单。6、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资料。7、检查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质量合格证明及试验检测报告。8、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和施工日记。9、审查施工图与工程实际情况是否相符。10、以上各项中如发现虚报、假报、漏报及与实际不符以及字迹不清、不整洁的问题,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提出质询,并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或修补。对出现较严重的漏项、缺项等问题,建设单位将对总承包单位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四、检查验收综合评定和接收时间建设单位在根据总承包单位自检自评结果和监理单位初检的结果以及正式12检查验收结果的基础上,组

16、织验收小组将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并确定复验时间。1、若同意验收,则予以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2、竣工验收应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后存档。3、完成上述工程后,确定接收时间,正式接收并进入管理阶段。13工程内业资料、往来文件管理制度一、图纸会审程序图纸经建设单位下发后,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熟悉图纸,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二、设计变更程序1、与设计院间的往来文件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才能办理,没有经过建设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单位无权办理。私自办理文件无效。2、设计院发出的文件必须由院长或总工程师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3、设计院发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其他单位代转)接收。经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项目经理签字生效。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首先要上报监理公司,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审核上报建设单位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天)。5、急需设计院解决的问题由建设单位工程师组织设计院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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