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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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质质 量量 奖奖 惩惩 制制 度度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员工和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全体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能正常有效运行,达到公司质量目标,特制定质量管理的奖惩机制与制度。质量奖惩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从经理、副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乃至一般职员都要清醒地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一个建筑企业管理素质水平必然通过施工现场来体现,在施工中,实行生产前用质量规范导向,生产中用质量管理督促,生产后用质量标准把关,把质量管理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在日常施工中要抓质量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从对施工班组的技术质量交底到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质量复核这些最

2、基础的工作抓起,贵在认真、贵在坚持、逐步积累,以保证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公司制定质量奖惩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进行考核及奖惩。一、 制度内容包括以下:1、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2、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3、对个人奖惩。二、 质量奖分两部分;1、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2、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三、 考核标准;21、标牌、标识必须按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挂齐。2、按日或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考核,工程资料齐全、质量必须达到质量目标要求,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金全部发给项目部,由各项目部质检员根据技术

3、、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评分后审核发放。(1) 、单位项目合同价在 2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以内的工程,不细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工程完工后,经建设、设计、质量监督各方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奖励项目经理 500 元,项目副经理 400 元,奖励工程技术人员 300 元,质量安全员 300 元,奖励项目其他职工 200 元/人,如因质量管理不到位(包括现场施工和内业技术资料)造成一次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后再复查的也按奖励标准处罚项目经理及各层次职工。(2) 、单位工程合同价在 100 万元以上至 200 万元以内的过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立即可以转入主体工程施工的,奖励项目经理

4、 400 元,项目副经理 300 元,奖励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员 200 元、奖励项目部其他职工 100 元/人。主体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顺利转入内外装饰及楼地面工程施工的,奖励项目经理 500 元,项目副经理 400 元,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 300 元,项目部其他职工 200 元/人,单位工程正式竣工验收一次通过,设计、质量监督各方验收合格的,奖励项目经理 800元、项目副经理 650 元、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 500 元,项目部其他职工 350 元/人。如因施工质量原因加上技术资料不完整,一次验收未通过,需要整改后再复查的,也分别按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单位工程的奖励标准处罚

5、项目经理及各层次的职工。(3) 、单位工程合同价在 200 万元以上至 300 万元以内的工程,地基3与基础工程验收一次通过,立即可以转入主体工程施工的,奖励项目经理600 元,项目副经理 500 元,工程技术人员、质安员 400 元,项目部其他职工 300 元/人。主体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顺利转入内外装饰及楼地面工程的,奖励项目经理 700 元,项目副经理 600 元,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 500 元,项目部其他职工 400 元/人,单位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通过建设、设计、质量监督各方验收的奖励项目经理 1000 元,项目副经理 850 元,工程设计人员、质量安全员 700 元,项目

6、部其他职工 550 元/人。如因施工质量原因,技术资料不完整,一次验收未通过并需要整改的按奖励标准处罚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各层次职工。(4)、合同价在 300 万元以上的工程或虽然工程总价在 300 万元以下,但工程结构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质量标准要求高的工程,对质量管理上的奖励标准暂不定,遇到这种工程项目部在质量管理上实行了预定目标的可写专题报告申请质量管理的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研究批复后再实施。单位工程验收时,技术资料的内容、形势、种类以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为准,主体工程验收后,按施工图内容应完成的供水、排水、电照、避雷、接地及室外附属工程的质量管理,也并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认证、评价、不

7、单独分离出来考核。3、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 100 元。4、本单位职工(包括专职质检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人嘉奖 50 至 100 元。按月单独发放。45、对外包队伍和承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一次性合格率达到 85%,但达不到 100%的,免除奖励。如合格率达不到 85%罚工程总价 0.5%。6、对质量工程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进行奖励,奖励考核即分配质量管理部负责。7. 对专职质量员的考核:对专职质量员考核半月一次,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

8、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一次罚款 50 元,连续二次,追加罚款 50 元。8、对违反施工工艺的人员,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 20 元以上罚款,可进行连续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人员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 元至 200 元以下的处罚。9、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 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10、考核分工:各项目部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项目部质量员,由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管理部、质量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生产技术安全质量管理部审核。本制度从 2012 年 月 日执行,在此期间以前开工的单位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两大部分工程,界线区分明显,便于考核质量管理绩效的可参照执行,已经竣工的过程、正在收尾的过程不执行此质量奖励制度。奖励名单报公司审核执行,奖励由公司列入工程成本、扣款上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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