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期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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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法规 - 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法规 加入时间:2010-9-9 10:36:24 admin 点击:4101 吉大发201044 号 吉首 大 学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 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加快学科建设发展步伐,建设高水平大学,冲击博士点,充分调动和

2、发挥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留住人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种类包括:科技成果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出版学术著作奖励,青年科技之星奖励、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奖励等 5 种。 第三条第三条 科学技术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由科技处组织实施,前一年论文奖励等到第 2 年 9 月后落实前一年的奖金发放。 第四条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是本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和本校离退休教职工。调离学校的教职工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上级组织调动除外)。 第二章第二章 奖励办法奖励办法 第五条第五条 科技成果奖励 科技成果奖励是指对以本校为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

3、级科技成果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科规划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及授权专利(奖励文件、证书和专利授权通知书等均以政府法定职能部门公文原件为准)的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科技成果奖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50.0 万元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20.0 万元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5.0 万元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3.0 万元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 1.0 万元 2、专利奖

4、 职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授权专利的主要研究人员, 按专利类型进行奖励(专利维护费由专利申请人自己负责支付)。 发明专利: 2.0 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 0.5 万元 外观设计专利 : 0.5 万元 第六条第六条 学校评审的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奖励 0.1 万元, 学校评审的科研管理先进单位,每个单位奖励 0.1 万元。 第七条第七条 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原则 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对象是本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和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对第一单位署名为吉首大学的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含增刊)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进行奖励。奖励原则为:同一篇学术论文(包含中、英文)被多家学术刊物转载(收录)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

5、励一次,不重复奖励,社科类和自科类杂志分级不一样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源期刊奖励金额高于转载(收录)期刊的按源期刊奖励核定,转载(收录)期刊不奖励;源期刊奖励金额低于转载(收录)期刊的按最高转载(收录)期刊奖励核定;源期刊实施了奖励,只补偿奖励源期刊与最高转载(收录)期刊的差额; 源期刊没有奖励, 论文被转载 (收录) 期刊多次转载 (收录),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奖励一次;以同一主题发表的学术论文按一篇计算,奖励一次。转载(收录)期刊的学术论文以源期刊当年发表的为准。 第八条第八条 源期刊论文奖励办法 人文社会科学按照 CSSCI(2010 年-2011 年)来源期刊进行

6、奖励,自然科学按照 CSCD(2009 年-2010 年)来源期刊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奖励等级见附件 1-5): 1、在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 万元。 2、A 类:在中国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2.0 万元; 3、B 类:在列入附件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 B 类的,每篇奖励 0.8 万元。 4、C 类:在列入附件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 C 类的,每篇奖励 0.5 万元。 5、D 类:在列入附件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 D 类的,每篇奖励 0.2 万元。 6、E 类:在列入附件的

7、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认定为 E 类的,每篇奖励 0.1 万元。 57、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在 0.3 万字 (含 0.3 万字) 以上, 每篇奖励 0.5 万元, 0.2万字以上(含 0.2 万字),每篇奖励 0.3 万元。 8、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一年为 SCI 或者 EI 源期刊上的外文学术论文按照 C 类奖励。 9、发表在期刊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论文必须在 0.4 万字以上(或满 2 个版面),否则不予奖励,在期刊网上或刊物网页上查不到的论文不予奖励。 综述性 (述评性) 文章、 国外论文翻译成中文 (译文)的文章不予奖励。 第九条第九条 转载期刊

8、奖励 1、自然科学论文被国际三大索引 SCI、EI、ISTP 之一收录 (三大索引收录情况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提供的、对我校当年在该所发布的“全国科研机构论文 SCI、EI、ISTP 收录情况”排名有贡献的检索结果为准,漏检的三大索引论文没有奖励)的,SCI(印刷版或光盘版)每篇奖励 1.0 万元,SCIE(网络版或扩展版)每篇奖励 0.6万元;EI 每篇奖励 0.6 万元(EI 只奖励在源期刊发表而被收录的论文,EI 奖励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收录的);ISTP 每篇奖励 0.3 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全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转载的每篇另外奖励 1.0 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论

9、文被 新华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登 0.05 万字(含 0.05 万字)以上的每篇另外奖励 0.1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每篇另外奖励 0.2 万元。 第十条第十条 特殊专业和扶持专业适当给予照顾和扶持, 特殊专业和扶持专业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日语、英语、护理专业等,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学校论文奖励等级中的 D 类和 E 类分别可算作 C、D 类。以 2010 年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标准补充 E 类 23 种(见附件 6)。在 D 类加了 3 种思想政治专业类杂志。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出版学术著作奖励 出版学术著作奖励主要是对本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和本校离退休

10、教职工(仅指第一作者)出版的字数在 18.0 万以上(含 18.0 万)的学术专著进行奖励。教材不属于奖励范围。具体办法如下: 1、凡申请本项奖励者,可在专著出版后参加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的等级评选。 2、每次获奖的专著数不得超过每年申请奖励的学术专著总数的40%。 3、出版学术专著奖励等级分为特等、一、二、三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占获奖总项数的 20%、30%和 50%,奖励金额分别为 1.5 万元、1.2 万元、0.8 万元。学术专著成果获得省社科成果(省社科基金成果)一等奖的认定为学校专著特等奖,奖励金额 3 万元,不占奖励指标的总数;学术专著成果获得省社科成果(省社科基金成果)奖或省科技

11、成果二、三等奖的分别认定为学校专著奖励一、二等奖,不占奖励指标的总数。 4、本项奖励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审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凡得票数超过参会评委人数 90%的,给予一等奖励;超过 80%的,给予二等奖励;超过 70%的,给予三等奖励,结果报请主管校长审定以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金发放手续。 5、出版学术专著奖励每二年评审一次,一般在 11 月份以前申报并初审完毕,12 月份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其他相关规定 1、在上述各类报刊上发表的艺术作品(歌曲、美术作品,不含漫画作品),按学术论文的 1/4 奖励经费计算。 2、特聘专家在校聘请期间发表的学术

12、论文不予奖励。 3、凡是调离校外的教师取消前一年度和当年的奖励(上级组织调动除外),凡是评上了奖励,在发放奖励之前,学校党委行政已经研究同意了调走但没有办理手续,和实际上已调离学校的教师(含人事处停发工资的教职员工)都取消前一年度和当年的奖励。 4、在上述各类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需持登载学术论文的报刊原件及学术论文复印件,经院(部)主管科研领导或者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到科技处办理复核手续,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奖金发放手续。凡是学术造假者(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论文奖励。 5、同一篇文章若教务处等部门已经奖励,科技处不再重复奖励。 6、在校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适

13、用于本办法。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各占奖励金额的 50%。 第三章第三章 附附 则则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学校 2008 年前制定的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废除。所有奖励从 2010 年 1 月 1日或第 1 期起计算;转载(收录)论文根据转载(收录)的公布实际年度按照本办法执行,三大检索收录以发布当年为奖励年度。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人文社会科学(CSSCI) 社会科学社会科学(B B 类类 期期 刊刊 CSSCI 25CSSCI 25 种种) 每篇奖励每篇奖励 80008000 元元 序号 刊物名称

14、主办单位 1 法学研究(法学)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 15 号(100720) 2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高校综合学报) 北京市中关村大街 59 号(100872) 3 管理世界 (管理学) 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 8 号 3 层(100098) 4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环境科学) 济南市文化东路 88 号山东师范大学院内 5 教育研究(教育学)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6 经济研究(经济学) 北京市阜外月坛北小街 2 号(100836) 7 文物 (考古学)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 2 号楼 (100007) 8 历史研究(历史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9 教学与研究 (马克思主义) 北京市海淀区中

15、关村大街 59 号(100872) 10 民族研究(民族学) 中国社科院民族研究所 11 旅游学刊 (人文、经济地理)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99 号 12 社会学研究(社会学)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 13 体育科学 (体育学) 北京市体育馆路 11 号(100061) 14 统计研究(统计学) 中国统计学会 15 中国图书馆学报(图书馆、情报与文 献学) 中国图书馆学会 16 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17 心理学报(心理学)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中国心理学会 18 编辑学报(新闻学与传播学)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19 音乐研究(艺术学)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 外语教学与研究(语言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21 当代语言学(语言学)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5 号(100732) 22 哲学研究(哲学)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5 号(100732) 23 世界经济与政治(政治学)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 24 文学评论 (中国文学)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5 号(100732) 25 世界宗教研究(宗教学)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5 号(100732) 附件 2 人文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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