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指引(企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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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保指引承保指引(企企业财产业财产保保险险)一、险种特点一、险种特点 目前开办的企业财产保险包括财产险和财产一切险,条款的责任范围均包括自然灾害 及火灾责任,因此承保时应注意自然灾害、火灾是造成保险标的最大可能损失的成因。 二、现行适用条款二、现行适用条款 企业财产保险业务的现行适用条款为中国人民银行 1994 年 12 月 22 日下发并于 1995 年 1 月起生效的财产险和财产一切险条款。 三、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三、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 承保前,应根据保险标的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风险实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并收集必 要的承保资料,包括投保单及投保财产清单、财产保险风险情况调查表、现场平面图等,

2、 为承保决策提供依据。风险调查和评估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保险财产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 2建筑物结构及耐火等级; 3保险财产的占用性质、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危险; 4防灾防损措施和设备; 5企业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6以往损失记录; 7危险单位划分; 8最大可能损失等。 四、承保中应注意的问题四、承保中应注意的问题 1 特约保险标的 凡属条款中所列明的特约保险标的,投保时须经投保人与保险人事先特别约定。 投保人投保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等珍贵财物,都必须事先约定数量,经专业人员或公 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才可以承保。保险金额一般按照重制这些物件所需的原材料和人 工费用来确定。

3、投保人投保堤堰、水库、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时,需考虑上述标的易遭受 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造成巨大损失,应在承保前对其安全状态进行实地查勘,投保 人须提供有关工程设计、验收资料,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才可以承保。 计算机资料、模具、模型、样品、图样等的承保应单独确定保额并制定单独的费率, 模具等的保险金额按重制模具等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来确定,同时应注意其使用寿命及 使用时间对价值的影响。 投保人投保户外广告牌,应制定较高的保险费率并单独制定免赔条件。 2 化学物品的承保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承保,一定要进行实地查勘,并要求上述物品的存放、管 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如不符合国家

4、有关部门的要求,应督促投保单位进行整改, 在整改前不应予以承保。 3 制鞋厂、家具厂、木材厂、塑料厂、油漆厂、海绵发泡厂等危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在承保前必须作现场查勘,了解管理是否完善,各项防灾设施是否完备,帐册是否健 全等。如存在管理混乱存在隐患而有拒绝整改的情况,不应予以承保。 上述化学物品及危险行业承保时应注意了解投保企业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和例行的消防检查,有无消防整改通知书,是否进行整改等,必要时应在保单上约定:如果由于被保险 人违反有关的消防条例、法规或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损失的 程度,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或少赔。 对于没有经过公安消防部门特别审批的烟花厂、爆竹厂、

5、打火机厂等特别危险行业, 一律不准承保,经过特别审批的承保时必须进行实地风险调查。 4 私营企业的承保 所有私营企业必须做到验标承保,了解投保企业的风险情况、有无健全的财务帐册以 及资信情况,注意控制逆选择投保。 5 个体商业店铺的承保 个体商业店铺的承保应注意防范道德风险及人为扩大损失的可能性,了解店铺经营商 品的种类、单价,控制保险金额。 如果是成片商业区店铺,注意相邻店铺经营的物品种类,火灾危险性高及防火条件不 佳的不予承保;使用年限超过 10 年的保险费率不低于 0.5%,免赔额不低于 20%;使用年 限 5-10 年未更换过或部分未更换过电线的保险费率不低于 0.1%,免赔额不低于

6、20%。店 内乱接乱拉电线,经常燃烧香、烛或无任何能反映商品存量、进货价的记录以及进销帐册 等又或位于拆迁范围的店铺不予承保。 6承保时应注意投保建筑物或投保财产所在的建筑物是否属于危险建筑,查清房屋结构、 占用性质、建筑时间及建筑质量等,并查验有关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建筑物等级属于非 钢筋水泥结构的,要严格控制承保。 7洪水风险的承保 对洪水或内涝具有不确定性的区域或曾经遭受水灾损失、处于低洼地段的投保财产, 应要求投保人配备相应的防汛设施并加批限制条件,如划线承保,单列洪水责任限额,单 独制定较高的洪水责任免赔额等。对每年几乎都会遭受洪水或内涝的区域应将洪水责任列 为除外责任。 8盗窃险的

7、承保 承保盗窃险应主义保险财产的性质、周围环境、社会治安、被保险人内部管理、信誉 情况、防盗设施等,对于体积小但价值较高的保险标的(如集成电路板等) ,必须以第一损 失责任赔偿方式单独列出保险金额承保,并单独订立每次事故免赔额。 五、承保条件制定五、承保条件制定 1保险金额确定 保险金额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1)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即以按商品、货物、建筑物、设备的当时市场行情进行估 价所核定的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按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主要适用于机器设备的承保。为了明确责任,应加贴 “重置价值保险条款” 。 (3)按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主要适用于某些特约保险标的如字画、古

8、玩、工艺品等。为了明确责任,应加贴“定值保险条款” 。 (4)按约定的赔偿限额确定保险金额,一般只适用于某些特大土木工程如地铁、隧道、 大坝、公路、桥梁等。 (5)按帐面价值或帐面原值加成确定保险金额。应注意的是,此承保方式不适于个体、 私营企业及管理制度不严,帐务不清的企业。 (6) “清理废墟费用” 、 “灭火费用” 、 “施救费用” 、 “专业费用”等,一般以第一损失 责任赔偿方式单独列出保险金额承保。 2费率厘定 保险费率应在基本费率表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以下几种因素后厘定: 1)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和存放财产的类别; 2)标的物危险性大小; 3)占用性质; 4)财产所处地点环境及当地水文、气

9、象、地质情况; 5)防灾防损设施及其保养情况; 6)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情况; 7)免赔额高低; 8)以往损失情况。 3免赔条件 免赔条件应根据风险的大小确定,并视费率的高低调整。一般来说,每次事故免赔额 与费率成反比例,目的在于减少费用,督促被保险人做好防灾工作。考虑到各种不同的风 险因素,必要时可针对不同的风险或不同的保险项目规定不同的免赔条件。 免赔条件可以是一个具体金额或具体金额加上免赔率,正确的表述示例如下:每次事 故 xx(币别)xxx(金额)或损失金额的 xx%,两者以高者为准。 4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的用途分为四大类:一是扩大承保风险,二是改善保单保险保障,三是明确 赔偿基础,四是制

10、约被保险人行为。前两类应收取附加保险费;后两类则不需加收保费。 1)盗窃险条款。 附加盗窃险条款应按费率表规定加收保费,并单独订明每次事故免赔额,一般以第一 损失责任赔偿方式单独列出保险金额承保。承保时应注意财产的性质、周围环境、社会治 安、被保险人内部管理、信誉情况、防盗设施等。 2)碰撞条款 承保时应注意保险财产周围环境,是否处于闹市区、交通要道或道路狭小地段。风险 小者,可不加收保费;风险大者,则应加收保费。 3)罢工、暴乱或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承保此类风险时应考虑企业的经营、劳资关系和公共关系等是否正常,保险财产所在 地社会治安情况及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是否良好后决定是否承保以及加收费的幅度

11、。 4)玻璃破碎扩展条款 附加玻璃破碎扩展条款应单列赔偿限额,规定每次事故免赔额,并按费率表规定加收 保费。 5)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承保时应注意建筑物是否闲置,对闲置建筑物一般不予承保此风险,同时考虑保险财 产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是否良好来确定加费的幅度。 6)自动喷淋水损条款 承保时应注意了解自动喷淋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产品质量保险以及 被保险人对系统维护保养情况。承保此风险须加收保费并订立单独赔偿限额和每次事故免 赔额。 7)增加资产条款 承保时应与被保险人商定新增资产限额,可以是一个绝对金额,也可以是一个增加比 例。被保险人每个季度应如实申报增加资产的价值,并据此缴付按日

12、比例加收的保费。 8)运输条款 承保时应了解运输工具情况,规定一个承保地域范围,并订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9)临时移动条款 承保时应注意规定适当的地域范围,可能被移动的财产名称、种类,单独确定被移动 财产的赔偿限额 ,适当加收保费。 10)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恢复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应按日比例缴付自保险财产损失之日起至保险单终止日止 恢复保额部分的保费。 11)错误和遗漏条款 承保时应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要求被保险人一旦知道其错误和遗漏应立即如实向保 险人申报,订立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2)公共当局扩展条款 承保时应注意承保财产与当地城市发展规划是否有矛盾,是否属违章建筑,有无征用 的可能,当

13、地政府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经营性质等。风险小者可免加收保费;风险大者,则 应适当加收保费。 13)清理残骸费用条款 清理残骸费用应以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单独列出保额承保,其保额计入总保额并按 保单费率收费。 14)专业费用条款 专业费用应以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单独列出保额承保,其保额列入保单总保额,并 按保单费率收费。 15)重置价值条款 承保时应注意提醒被保险人按重置价值投保,应适当加收保费。 16)定值保险条款 一般适用于珠宝、古玩、字画等价值难以估算的财产。承保时应注意确定价值要合理,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17)仓储财产申报条款 承保时须要求被保险人按最高库存金额为保险金额,一般要制定一个

14、免赔金额。 18)建筑物变动条款 适用于建筑物保险,承保时应规定每个工程合同价限额并要求被保险人事先书面通知 保险人,在工程合同限额以内工程不加收费,若超过规定限额应视危险程度加收保费。 5特别约定 对保险合同中未尽事宜,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可通过特别约定予以明确,如注明不保 的财产及风险等。保险人还可通过特别约定的条件来制约被保险人的行为,即明示保证, 如果由于被保险人违反了保证的条件而造成损失或扩大损失,保险人有权拒赔或少赔。订 立明示保证条件要使用清晰、准确、简练的语言,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保证条件: -被保险企业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并无消防整改意见书; -保证所有的防火门和放火窗保持关闭,并保持有效状态; -定期检验、测试、维修自动喷淋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可对检测时间作具体要 求) -在每个装有自动喷淋装置的仓库区的明显位置贴上与保险人达成并须严格遵守的注意 事项,包括可以存放的货物,堆放高度限制,货物与喷淋感应器之间的最小距离限制等; -每天清理可燃物,休息时间及节假日切断电源并有人值班; -一楼仓储物必须设置高于三十公分的垫板; -定期检测、维修自动防盗报警装置,使其保持有效状态。 (可对检测时间作具体要求)-遵守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台风期间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准备好防洪沙袋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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