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死刑数量标准(2017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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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赢了网 法律咨询 遇到遇到刑法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免费解惑!访问!访问 http:/毒品犯罪的死刑数量标准毒品犯罪的死刑数量标准(2017(2017 年最新版年最新版)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当前,毒品犯罪处于高发时期,发案数量持续攀升,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极刑的人数高居各类死刑案件首位。涉案毒品达到多大数量会判处死刑呢?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

2、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上述规定的字面上看,似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五十克就可能判处死刑,实际不是这样的。这里所说的五十克毒品,在没有其他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通常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而不能判处无期徒刑,更不能判处死刑。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如同其他犯罪立案标准一样,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确定的。例如,云南省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五百克以赢了网 法律咨询 上可判处死刑;而在辽宁省,同样情况,三百克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这个数量就是在法律文件中所

3、说的各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 。2、毒品犯罪具有很强的地区性特点、毒品犯罪具有很强的地区性特点,要正确掌握毒品犯罪的死刑数量标准,应当结合本地毒品犯罪的实际情况和依法惩治、预防毒品犯罪的需要,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典型案例,恰当把握。为了慎重掌握死刑数量标准,各地都有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如辽宁省规定,对于单纯为了赚取运费为他人运输毒品的初犯、偶犯等,考虑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应当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有所区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标准掌握在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600 克以上为宜,同时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各种情节加以处罚。3、 “摇头丸摇头丸”是一种混合类毒品是一种

4、混合类毒品,大多含有甲基苯丙胺,但毒品含量相对较低、危害性相对较小。根据辽宁省的规定,对于走私、贩卖、制造含甲基苯丙胺的“摇头丸”犯罪,含量在 25%以上的,视为刑法中规定的“甲基苯丙胺” ,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按照 300 克以上掌握;含量在 25%以下的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掌握在 1000 克以上。对于运输含甲基苯丙胺的“摇头丸”犯罪,含量在 25%以下的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掌握在 1500 克以上。赢了网 法律咨询 毒品数量是判处死刑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是否判处死刑,应当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做到区别对待。有的虽

5、然没有达到可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但是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也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与此相反,有的毒品犯罪虽然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但具与此相反,有的毒品犯罪虽然达到了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

6、的死刑数量标准的;(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赢了网 法律咨询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此外,对于仅有被告人口供与同案被告人供述作为定案证据的,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特别慎重。刑法法律常识希望对

7、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来源:(毒品犯罪的死刑数量标准(2017 年最新版)http:/ http:/ 法律咨询 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法律咨询 人民人民警察法里的继续盘问四种情形与刑事诉讼法里的刑事传唤措施有何不同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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