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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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1) 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该体系构成如下:该体系构成如下: (1)(1)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2)(2)环境保护基础法环境保护基础法。 (3)(3)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 (4)(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5)(5)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环境保护部门规章。(6)(6)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7)(7)环境标准。环境标准。(8)(8)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环境保护国际条约 (2) 了解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相互

2、关系。 宪法宪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在整个环境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整个环境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层次都不得同其他层次都不得同 宪法相抵触宪法相抵触;环境法律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环境法律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除宪法以外的其他层次不得与其相抵触除宪法以外的其他层次不得与其相抵触;环境行政法环境行政法 规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规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环境法规不得同宪法地方环境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环境行政规章必须根据环境行政规章必须根据 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环境行政规章根据法律地方

3、环境行政规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从立法体制的从立法体制的 角度建立环境法规体系角度建立环境法规体系,要注意维护我国环境法制的统一性要注意维护我国环境法制的统一性,发挥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以及各个层次法规发挥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以及各个层次法规 的作用。的作用。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掌握环境的含义; 本法所称环境本法所称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包括大气、 、 水水、海洋海洋、土地土地、矿藏矿藏、森林森林、草

4、原草原、野生生物野生生物、自然遗迹自然遗迹、人文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城市 和乡村等。和乡村等。 (3) 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4)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

5、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 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 务书。务书。 (4)掌握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水源涵养区域、自然遗迹、 人 文遗迹、古树名木的有关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珍稀珍稀、 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 , 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重

6、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冰川、火山火山、温泉等温泉等 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5) 掌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关规定;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6) 掌握加强对农业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环境的保护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土地沙化、

7、盐渍化盐渍化、贫瘠化贫瘠化、沼泽化沼泽化、地面地面 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推广植物病 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7)掌据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 生产设施及其他设施的有关规定; 在国务院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自

8、然保护区和其 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 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8)掌损产生环境污染和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采取有效 措施措

9、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水、废渣废渣、粉尘粉尘、恶臭气体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 、 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9)掌握新建和技术改造的企业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 业的技术改造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10)掌握建设项

10、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防治污染的设施 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同意主管部门同意。未经环

11、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污染物排放超过规 定的排放标准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并处罚款。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 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

12、并处罚款。 (11)熟悉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有关规定;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12)熟悉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加强防范的有关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

13、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13)熟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可以并处罚款。未经环境保护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擅自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由环境保护行政主

14、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1)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和环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2)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本法据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本法据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

15、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的方法与制度(3)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1. 1. 1.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2. 2. 2. 2.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总体规划,布局合理;3. 3. 3. 3.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4. 4. 4. 4.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

16、生态保护的法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规和政策;5. 5. 5. 5.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6. 6. 6. 6.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7. 7. 7. 7.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量控制要求;8. 8. 8. 8.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掌握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类别、范围及评价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划,区域区域、流域流域、海域的建设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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