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证使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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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 ;QQ:1318241189;QQ 群:175569632 二十、识别证使用细则 (一)为加强工地门禁管理,防止闲杂人等擅自出入厂区,以利识别,制订本细则。 (二)地工现用识别证区分如下: 1.红色:管理部员工佩带。 2.淡黄色:财务部员工佩带。 3.淡绿色:营业部员工佩带。 4.淡蓝色:企划部员工佩带。 5.灰绿色:营建部员工佩带。 6.绿色:稽查室员工佩带。 (三)上项识别证,工地所有人员一律佩带,公司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员工佩带。 (四)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人事单位签发识别证。 (五)临时包工人员领用识别证规定如下: 1.凡 10 天以内之短期包工由各单

2、位主管书面通知警卫室,并将包工的个人身份证放存 警卫室换取圆形识别证佩带,出厂时并将识别证缴回换取身份证。 2.凡 10 天以上较长期的包工,由各单位造具名单附照片送人事单位集中领用识别证, 离厂时由单位负责缴回,如有短少遗失按第十二条处理。 (六)识别证一律佩带于外衣左胸上方,不得以其他外衣遮盖识别证,违者按未佩识别 证处理,离职时应取下识别证。 (七)识别证的功用,在使显示系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各级员工皆应佩带,倘有不佩带 者,一经证实,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发当期应得利润奖金的三分之一金额,第三次扣发 三分之二金额,第四次以后即扣发全部奖金,扣发部分由人事单位通知财务部在发放利润 奖金时扣除

3、之。 (八)识别证如有遗失,应由单位主管书面通知人事单位补发,并扣缴工本费 15 元。因 公损坏时,得报请单位主任级主管签证后,交人事单位换发新证。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或解雇及移送法办。 1.识别证借给非公司同仁而出入厂区者。 2.本人利用识别证在外作不当之情事者。 3.识别证借给他人在外肇事者。 (十)临时包工人员如不佩带,应由警卫或厂务管理组通知单位主管,禁止来厂工作, 否则如有意外发生,概由该单位主管负全部责任。 (十一)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亦应照规定佩带识别证,办法亦同。 (十二)凡领用识别证人员于离职时,应将证缴回人事单位,否则折价赔偿 100 元。 (十三)本细则呈奉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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