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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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多消息欢迎到天马行空官方博克:http:/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该合同” )及附件之未 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 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3(含 3)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 房价款。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 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不含 3)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1)买受人退房的, 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

2、起 30 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 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 筑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 筑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 返还买受人。第二条 根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若甲方应返还乙方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于收到 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返还面积差价款。甲方逾期返还 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3、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差价总 款的万分之叁) 。第三条 甲方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乙方 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不可抗力证明后方可凭此免责。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 续,且申领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1)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 的违约金;(2)若 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继续履行

4、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 的 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第五条 甲方按照该合同第八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应向乙方出 示并提供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测绘部门该商品房实测面积数据及该合同 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件,并经乙方签字验收确认该房屋达到该合同第十四条及所有附件规定 标准后,双方共同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否则,甲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不能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见该合同第九条规定)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并作为该契约附件组成

5、部分:1、该商品房建筑、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标准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有关部门环保要 求,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有关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 ;3、 ;4、 ;5、智能化系统:(1)门禁系统: 门禁感应器和感应卡,并具备小区联网功能。(2)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产品,专用超五类线电缆入户,每户均设置双口信息 插座(主卧室、起居室各一个) ,总出口带宽 M 、入户带宽 M。(3)楼宇可视系统: 楼宇可视对讲系统。(4)保安监控系统: 摄像机, 面分割器。(5)停车场监控系统: 读卡器和感应卡, 控制器。6、房屋交付后若房屋的上述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应按照该合同

6、第十三条规定执行。7、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的房屋质量标准不低于样板间装饰设备质量标准。设备和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不一致时,买受人所购房屋之设备和装修标准以样板间装修设备质量标准为准,但是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 卖合同附件三有明确约定的装修设备出卖人: 北京东和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就买受人自愿购买出卖人开发的交大嘉园 栋楼 户(以下简称 “房屋” ) ,根据双方签定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以下简称“契约” )之规定,经 友好协商,就契约未尽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1、 房屋净高以及外窗、阳台窗体玻璃之使用出卖人承诺,买受人所购房屋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层高不低

7、于 2.8 米, 净高不低于 2.50 米。2、 面积确认及差异处理(对契约中第五条进行补充)2.1 买受人对出卖人提供的“实测面积文件”持有异议时,买受人有权另行聘请有房 产测绘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复测,复测工作不影响业主入住。2.2 公摊面积内容参见附件二2.3 C、D、E、F 栋外飘窗(非落地)以及空调隔板不计入建筑面积,其使用不得收费。2.4 出卖方应按照建筑蓝图,包括首层、标准层,进行施工。出卖方应将该建筑蓝图 提供给买受人,公摊部分蓝图,买受人有权在测量站查验。出卖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蓝 图进行施工,不得变化,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需事先征得买受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 出卖人违约,按契

8、约第十条处理。2.5 所有在功能上为业主服务的计入公摊面积的部分不得转为它用,如需发生变化, 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三、付款及贷款办理(针对契约第七条)出卖人接受买受人合同规定的房屋首付款并且买受人按照贷款机构要求向出卖人提交 申请贷款的资料后,如买受人贷款程序出现问题无法按时支付款项,则不属于逾期付款。买受人按照贷款机构要求出具申请贷款资料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时:3.1 买受人无法得到公积金贷款又不愿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3.2 买受人无法得到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3.3 买受人所能够得到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比例、还款时间与申请不符情形,买受人 不愿接受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终止购房合同、房产认购

9、协议书以及本补充协议、附件等。 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 30 日内,将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原额退还买受人,且无须支付任何利 息或赔偿。 四、房屋建设、验收与交付4.1 一切配套设施和会所,包括附件三中内容及小区南侧市政路、小区出口、小区绿 化、小区安全保卫系统、信报箱等应在 2003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能够正常使用标准。首层、 二层、十八层、顶层窗磁不另收费。4.2 出卖人承诺:现已确定的小区规划如下,并不做任何改动。(1) 建筑容积率:本小区建筑容积率以测量部门测量为准。(2) 会所位置: C.D 栋住宅楼北侧。营业项目:包括但不(3) 限于游泳、健身等。(4) 停车位数量 500

10、 个。(5) 锅炉房位置在大学生公寓 C 段北侧。 (6) 小区绿化面积以施工蓝图以及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图为准。4.3 当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后,出卖人按以下程序向买受人进行 交付,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出卖人按“契约”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 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契约中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期,2) 以出卖人通知 买受人可以办理房屋交付使用的书面文件送达买受人且买受人签收的日期为准。3) 出卖人在 3 月 15 日前提前交房,4) 买受人有权选择在 3 月 15 日后的 5 个工作日 内签收入住通知书,5) 同 6) 时,7) 买受人只承担在签收入住通知书日

11、期后所产生的各项 费用。8)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 楼盘的“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 、 住宅使用 说明书 、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 9) 案表 ,10) 并在入住后 30 日内,11) 向买受人 提供北京市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文件商品房销售面积明细表 。前二者应为原件,12) 其内 容应符合北京市住宅验收标 13) 准;后二者为复 14) 印件,15) 其内容应合法有效(买受 人有权查看原件) 。否则,16) 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17) 并由出卖人按“合同 18) ”第九 条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9) 同 20) 时出卖人承担复 21) 验费用及买受人其他损失。22) 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

12、按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 23) 准以及合同 24) 规定内容进 行现场验收。若买受人对工程质量等提出异议,25) 经有关部门复 26) 验后,27) 确有质 量问题,28) 则按契约中第九条处理。29) 买受人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并书面签收“住宅钥匙收到条” ,30) 买 受人在交纳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国家有关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后,31) 领取 房屋钥匙。出卖人交钥匙时不 32) 得附加任何在合同 33) 中没有约定的条件。五、规划设计变更(针对契约第十条)出卖人交房时,其房屋应当符合契约、附件中的约定户型等。无论是否得到规划部门 的批准同意,出卖人在交房前欲改变买受人所购房

13、屋所处小区的房屋结构、户型、空间、 朝向、等设计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买受人通报、征求买受人同意。通报到达买受人十 五日内,买受人未提出拒绝意见的,视为买受人接受变更。买受人在此期间提出拒绝意见, 双方协商不成的,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利息退还买受人,六、基础设计、公共配套措施(针对契约第十四条)6.1 出卖人承诺在小区入住率达到 70%后,接通天然气。若买受人入住时未接通天然 气,由出卖人无偿提供煤气罐、灶台供买受人使用,买受人自行负担煤气费用;6.2 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入住时:(1)给、排水: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给、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并已供水。 室内排水共

14、有地漏 个,分布在卫生间、阳台。(2)供电:买受人入住时室内的供电线路已经铺设接通,有电力供给。(3)供暖:小区内的供暖设施已经投入使用,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供暖 管路已经铺设接通,可以供给暖气。(4)天然气: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小区内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已经竣工,买受人室内的 天然气管路已经铺设接通,具备供气条件。(5)电话线:买受人室内的电话线路已经铺设接通,具备初装条件。(6)有线电视:买受人室内的有线电视线路已经铺设接通,具备初装条件。(7)紧急呼叫系统和门禁系统及电梯达到可以正常使用得标准,且可 24 小时工作,出卖人承诺对上述设施的安装不加收任何费用, (电话初装费、有线电视入

15、网费 、宽 带入网费由买受人承担) 。6.3 电表的查表方式采用 IC 卡方式。6.4 如出卖人违约,按照契约第十四条处理。七、产权登记(针对契约第十五条)7.1 契约中第十五条规定中“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 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该条款中规定期限明确为 2 年。7.2 在入住时,由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银行建立监管帐户,并向买受人出具其与开户 银行达成的帐户监管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该帐户资金支出只能根据北京市房屋管理局出 具的契税交纳通知书缴付买受人应付契税。买受人在将此资金存入该帐户 18 个月内, 出卖人仍不能办理产权,则该资金退还买受人。该笔

16、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买受人所 有。7.3 如果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没有在合同规定的 60 天内办理产权所需材料送到产权登 记部门备案,经买受人同意可以延长 30 天,到时如果仍没有备案完毕,出卖人按照买受人 已付房款 0.02%的比例按日赔偿给买受人,一直到备案完毕为止。八、不可抗力双方确定,对于不可抗力问题,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释、执行。在发生不可 抗力时,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九、 收费项目物管范围与收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从买受人在楼房验收交接表 上签字日期开始计算。其中:(1)第一年物业管理费最高不得超过 元/平方米*每月;物业费一次缴纳最多不得超 过六个月的费用。物业费的确定必须与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相符。(2)热水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 12 元/t。(4)供暖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统一规定(以后逐步过渡至分户计量方式) 。(5)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北京市统一规定。(7) 契约中第十一条规定的保管费应按 10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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