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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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科高函200526 号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十五”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2005 年是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十五”计划最后一年,为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科技部根据各相关省市和专家意见,形成了关于做好“十五”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工作。二五年六月附件:关于做好“十五”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2关于做好“十五”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2005 年 5 月)“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

2、程自 2001 年开始实施以来,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按照“抓应用、促发展、见效益、创环境”的方针,围绕关键技术攻关及企业试点示范、中介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环境营造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5 年是“十五”计划最后一年,根据科技部总体安排和部署,将对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进行总结验收。为做好总结验收工作,规范有关程序,明确各方任务与职责,确保总结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指导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一、总结验收工作原则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要对“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以国家科技计划有关管理办法及验

3、收规范的要求为基础,以课题任务书所规定的内容和指标作为总结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按照以下原则做好相关工作:注重成效、实事求是。要紧密结合地方“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所确定的目标,对促进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发展;带动行业与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总结要实事求是,有详实的数据和典型案例做支撑。全面系统、突出特点。各地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关键技术攻关、企业试点示范、中介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环境营造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体现整体性和系统性,同时要重点突出,充分结合地方特点,体现各自的工作特色与创新。统一部署、分

4、层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MIE 项目办)负责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总结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制造业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办公室)受 MIE 项目3办的委托,组织本地区重点城市的总结验收工作。国家级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建设试点企业按照有关办法和规定另行组织验收,但其工作内容要纳入到“十五”地方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中。二、总结验收工作主要内容总结验收工作包括:技术推广应用及企业试点示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人才培训与体系建设、工作保障措施、问题及建议等六个方面。(一)技术推广应用及企业试点示范1技术推广应用及效果。要突出单元技

5、术、集成技术、重点行业集成技术、区域网络化制造技术的应用情况及效果。同时,要重点总结国产软件,特别是863 计划支持开发的产品和成果的应用。2企业试点示范基本情况,包括示范企业的数量、类型、行业、试点内容等。3试点示范企业的资金投入情况。政府的引导资金以及带动企业投入的经费情况。4示范企业从事信息化人力资源情况。包括 CIO 的设置、信息中心的设置及从事信息化服务的人数及结构。5示范企业取得的效益。包括对示范企业综合能力提高方面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生产效率、新产品开发能力和速度、库存降低、市场响应能力等方面;对示范企业直接经济效益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示范企业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实施前后的对比增长方面;

6、对示范企业的间接效益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示范企业在行业的地位、知名度等方面。6、辐射带动作用及对地方经济的影响。示范企业的辐射作用,所带动的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的企业群体状况;对地方开展信息化工作的应用和带动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当地产品结构调整、行业竞争力提高等方面。(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1中介服务机构、体系的发展及其基本情况。包括中介服务机构在人才、知识、技术资源积累与整合等方面的发展历程,现有中介服务机构的数量、性4质以及拥有的各类服务资源情况等。中介服务体系形成情况。2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总结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服务情况,包括服务对象(政府、行业/区域、企业

7、、专家) 、服务内容(方案制定、咨询、监理等) 、服务效果(中介机构自身、服务对象) 。(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1关键/应用技术研发情况。包括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关键技术研发计划安排、经费投入和完成情况及成果;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应用技术研发安排和经费投入情况与成果;承担国家 863 和科技攻关计划相关技术的研发情况等。2技术应用及产业化情况。 “十五”期间形成的信息化技术软硬件产品类别、成果数量,以及产品成果产业化的推广应用效果等。3研发与技术支持机构建设情况。包括承担信息化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工程中心、大专院校及企业内部研发中心的构成情况,产业链布局及领域布局情况;以及提供产品产业化服务和技

8、术支持的软件企业和软件队伍建设情况;产学研结合情况及产生的效果。(四)人才培训与体系建设1培训机构及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培训机构数量、专职人员数量、培训机构单位性质、师资力量、培训教材;采取的培训模式,以及相关培训机制的形成情况,包括政府支持、市场化机制等。2培训内容及效果。主要包括培训的方式、培训内容;举办培训次数;通过开展培训工作,对地方、行业以及企业信息化产生的效果和典型事例等。3培训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培训人员的数量,以及参加国家组织的培训、省市组织的培训和企业自行组织培训的情况;参培人员的结构,包括有关领导、信息化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组成情况等。4本地区拥有的制造业信息化人才的资源情

9、况,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拥有情况。(五)工作保障措施1组织体系建设。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制造业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组及办公室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包括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协作、专家5的参与等情况。2经费投入情况。国家、地方、企业等经费投入情况,以及地方经费投入机制的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措施等。3有关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为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在加强部门资源整合、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等方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情况与效果。4宣传工作。包括在国家、地方等公共媒体开展的宣传,简报的制作,网站的建立,发表的论文、以及组织的大型活动和发放宣传、培

10、训材料等情况及取得的效果。5开展战略研究、制定规划、工作计划以及推进过程中所开展的专题研究等情况。(六)问题及建议1问题及原因分析2下一步工作设想及建议三、验收程序及方式总结验收工作由 MIE 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各省办公室负责总结验收准备工作,并接受 MIE 项目办委托组织本省重点城市的总结验收。具体总结验收程序及方式如下:(一)重点城市总结验收程序及方式1总结验收准备。重点城市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市办公室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2提出验收申请。市办公室将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验收材料报送到省办公室,由省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向 MIE 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3审查批复。MIE 项目办

11、对上报验收材料组织审查,对达到验收要求的给予批复,并授权省办公室组织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修正和补充。4实施验收。MIE 项目办委托省办公室组织重点城市的总结验收工作,同时选派有关专家参加重点城市的总结验收工作。(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验收程序及方式61验收准备。省办公室在完成重点城市验收工作后,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2提出验收申请。省办公室向 MIE 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3审查批复。MIE 项目办对上报总结验收材料组织审查,对达到验收要求的给予批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由省办公室负责组织修正和补充。4实施验收。MIE 项目办组织专家对试点省及计

12、划单列市的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四、验收申请工作需提交的材料各省市应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包括:1验收申请表纸质(一式 3 份)及电子版本;2 “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总结报告纸质(一式 3 份)及电子版本;3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求的有关验收文件纸质(一式 3 份)及电子版本;43-5 家典型示范企业案例介绍纸质及电子版本 1 套;5专著、论文集等纸质及电子版本各 1 套;6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等文件、工作简报样本、培训教材等各 1 套;7有关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成果、典型事例、突出活动的精彩照片电子版1 套(分辨率应达到 500 万像素及以上) ;86-10 分钟的关于各省市制造业信

13、息化工程开展情况的宣传片 1 套;9宣传展板电子版和 A4 打印小样 1 套(可直接打印输出的最终设计稿,要求为 PSD 不合层文件,画布尺寸 90120CM,以光盘形式保存提交) 。五、工作进度安排本次验收总结工作分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重点城市验收阶段(2005 年 7 月2005 年 9 月)2005 年 7 月初,各重点城市向省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2005 年 7 月底以前,由省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向 MIE 项目办提交重点城市的验收申请,MIE 项目办组织完成对重点城市的验收申请审查批复工作;2005 年 9 月中旬以前,各省办公室接受 MIE 项目办

14、委托完成重点城市的验7收工作。(二)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验收阶段(2005 年 8 月2005 年 11 月)2005 年 9 月底以前,各省(区、市)在完成本地区重点城市验收工作及本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总结后,向 MIE 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验收材料;2005 年 10 月中旬以前,MIE 项目办完成各省(区、市)验收申请审查批复工作;2005 年 11 月中旬以前,MIE 项目办完成对各省(区、市)的验收工作。计划单列市的验收工作时间与程序参照试点省(区、市)的验收程序及要求。(三)汇总阶段(2005 年 11 月2005 年 12 月)1、2005 年 11 月 30 日

15、前,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要求,将全套总结验收的资料报 MIE 项目办。2、2005 年 12 月,MIE 项目办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总结验收报告及相关的文件编制等工作。附件:“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 总结报告提纲8附件:“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总结报告(提纲)一、 “十五”本地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总目标主要包括“十五 ”本地制造 业信息化工程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等。二、 “十五”本地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主要开展的工作主要是围绕关键技术攻关及企业试点示范、中介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环境营造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三、 “十五”本地制造

16、业信息化工程执行情况及成效(一)技术推广应用及企业试点示范技术推广应用及效果企业试点示范基本情况试点示范企业的资金投入情况示范企业从事信息化人力资源情况示范企业取得的效益辐射带动作用及对地方经济的影响(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中介服务机构、体系的发展及其基本情况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关键/应用技术研发情况9技术应用及产业化情况研发与技术支持机构建设情况(四)人才培训与体系建设培训机构及体系建设情况培训内容及效果培训人员情况本地区拥有的制造业信息化人才的资源情况,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拥有情况四、 “十五”本地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组织管理及工作保障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经费投入情况有关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战略研究、制定规划、工作 计划以及推进过程中所开展的专题研究等情况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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