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

上传人:Co****e 文档编号:35539529 上传时间:2018-03-17 格式:PDF 页数:22 大小:1.20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招投标采购实务及全过程执行(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项目邀标采购实务 及 全过程执行 陈鹏 2018-1-1于北京 主讲人:陈鹏 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协会(CIPS)会员。英国皇 家物流与运输学会(ILT)会员。高自考“中英合 作自学考试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本科段特聘讲 师。 供应链及采购专家。近20年的实操经验。曾就职 于多家行业领军企业,包括世界500强公司,历任 采购主管、经理、总监、部长等职。从事的行业 有工程建设、电子商务、教育培训、国际贸易等 等。 精通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间接采购、行政采购、 服务采购、贸易采购;集采规划及实施、采购大 数据统计分析、供应链搭建及优化等不同分支领 域。 一、常见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标 中华人民共和

2、国招标投标法法条原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 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 日通过,

3、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12月27日签署) 一、常见的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正后的变化: (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删除了招标投标法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 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的内容。保留了前两项的要求。 改后的第十三条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对于以上修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会

4、议上,在“关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里做了如下解释: (中国人大网 http:/ 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专家库。” 由于实践中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专家库存在专业门类不齐全、专业类型设置不科学、专业分类标 准不统一等问题,为了保证专家评标客观公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 门已经组建了综合评标专家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以满 足招投标活动的实际需要,没有必要在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条件中对建立专家库再作强制性规定, 据此草案删去了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5、。 对采购从业者的影响: 招标代理机构不用再自建专家库,专家库已由相关部门统一组建,并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了 专家评标的客观公正。 一、常见的采购方式 (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 删除了“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改后的第十四条为: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对于以上修改,在“说明”里解释是: 针对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考虑到招标代理

6、机构是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 构,不对代理的招投标项目承担主体责任,招标方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属于市场行为,代理机构 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予以规范,发展改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强 化事中事后管理措施进行监督,不需要以行政许可的方式设定准入门槛。从广东的试点情况来 看,不设定行政许可也是可行的。据此,草案删去了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 定的规定,并对第五十条的相关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加大处罚力度。 对采购从业者的影响: 这意味着我国招标代理资格的全面取消。先前陆续取消的包括: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通信 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三项的代理资格。2017年8月又暂停

7、了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资质 的申请工作。此次修改,取消了最后的两项招标代理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中央 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此次修改,意味着实现了17年的招标代理资格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招标代理市场全面开放。 2016年6月1日,国家取消了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政府不在承担此项工作,转由社会组织 性质的协会承担 一、常见的采购方式 (三)修改第五十条第一款。 将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 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改后的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

8、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 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 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以上修改,在“说明”里解释是: 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并对第五十条的相关法律责 任作了修改,加大处罚力度。行政许可取消

9、后,有关主管部门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对采购从业者的影响: 对从业企业,加大了处罚力度,从最严重的取消企业的代理资格,加重到吊销营业执 照。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条原文: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

10、方式。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4年0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1、邀标准备阶段 明确需求 1 采购成本的控制,不是开始于谈判议价阶段,而是开始 于需求产生阶段。 (1)需求是否必须 (2)是否必须购买 (3)是否有替代品 (4)数量是否经济 (5)质量是否恰当 (6)产品全寿命周期中的费用 总拥有成本(Total Cost of Ownership,TCO):可以 被描述为资产购进成本及在其整个资产全寿命周期中发 生的成本之和。 产品生命周期成本:

11、4个主要阶段:(0、研发阶段;) 1、导入期;2、成长期;3、成熟期;4、衰退期。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1、邀标准备阶段 编制邀标名单 编制技术标书 编制商务标书 2 编制合同样本 从供应商名录中 抽选同档次、同 规模企业邀请其 投标(公平) (1)供应商名 录的建设(另课 详述) (2)供应商评 估(另课详述) 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 工作接口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投标格式 a、投标确认函 b、投标函 c、授权委托书 d、履约保函 e、资格审查表 f 、报价模板 4、合同样本 5、保密协议、廉 洁协议 6、评标标准(不 是必须的) 1、一般条款 2、特殊条款 (另课详述) 二

12、、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2、发标阶段 标前说明会 发放标书 收取标书费 3 4 注意,绝大部分的邀标情况下,不应使投标人见面。 标前说明会,可以说明项目相关信息、资金到位情况、采购方价值导向等等。有 些项目的招标,还需要组织现场踏勘活动。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3、投标阶段 招标书答疑 5 编制投标书 打样 注意 1、答复供应商就招标书提出的问题时, 需要用书面形式。 2、要附带供应商所提的问题原文,但必 须隐去所有能推断出是具体哪家供应商 的相关信息,如logo、特殊字眼、特定的 问题等等。 3、除了一些特殊的仅仅是针对提问的供 应商的问题外,其它的问题均应“同时” 发送给“所有”投标商

13、。 4、发送电子邮件时切记禁止群发!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3、投标阶段 收投标书 收投标保函 6 收样品、封样 注意:检查是否是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是否按 要求密封,份数是否齐全。做收标情况记录。 切记记录别的让供应商看到,否则会知道竞争 对手是谁。因此,需要采购员记录,而不能由 供应商自己进行登记。记录内容:投标企业名 称、送标书人姓名电话、收到标书时间、标书 包装及密封情况、标书件数。同时,在标书外 包装上,由递交人、接收人共同签字。 1、登记 2、立刻送到财务,并确认交接。 1、登记、记录 2、在样品上,由递交人、接收人共同签字。 3、保存。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4、开标阶段

14、开标 述标 投标书澄清 7 8 (1)开标的形式,是举行个有所有投标商参 加的会议,还是仅评标小组内部见证开标? (2)到底需不需要唱标? (3)做好开标记录(标书包装是否完好、标 书份数及装订是否按照投标须知要求、记录 报价、粗略核对报价表金额总计与投标函价 格是否一致、参与开标者签名) (1)述标形式,是否有别的投标商到场? (2)商务礼仪不仅仅是出于展现专业素质的 问题,更是控制串标的必要手段之一。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5、谈判阶段 谈判 9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1)谈判谈什么? (2)采购给公司创造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a、价 格购置成本 b、付款条件资金占压成本、资金风险

15、控制 c、到货时间、到货批次进度控制 d、后续服务价值增值 (3)怎么谈 a、分析准备: (供需关系)市场类型、PESTEL分析模型、SWOT分析法、波特5力模型 (产品特性)帕累托、卡拉杰克矩阵 (价格分析)对标、成本加成、固定与可变成本 (价格预期)底线 (报价单分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供应商关系)今后供应商关系 (供应商消息)供应商新闻、谈判者新闻、性格 b、谈判技巧:(另课详述) c、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双方签字。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5、谈判阶段 N轮回标 10 收标时,注意事项除与首次收标相同外,还需标明是第几次回标,切勿弄混!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6、评标、授标阶段 评标 11 (1)评标方法: a、最低评标价法:技术通过后仅进 行商务对比 b、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加权对 (2)对比方式:排序方式、打分方式 (3)报价评比办法(另课详述) 编制合同 分两种: (1)带上所有附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将附件进行整理,仅体现最终信息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6、评标、授标阶段 发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12 (1)中标通知书不是必须发的。 (2)中标通知书并非事无巨细地包含合同所 有内容 (3)投标感谢信的发出时机 先由供应商盖章。但是切忌出尔反尔,保证商 业信誉。 二、邀标及合同执行全过程 7、合同执行阶段 阶段验收 13 阶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商业贸易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