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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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广与应用推广与应用总的来讲,居家养老服务还属于新兴事物,当前的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工作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人们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意识还比较淡薄,居家养老服务的理念还得不到老年人的广泛认同,这就不可能形成对它的有效需求,更不可能形成规模、形成市场。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居家养老社会化工作只能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才能得以长久发展。通过实践逐渐感觉到,政府对居家养老社会化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制定政策和制度建立居家养老保障体系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基础一、政府制定政策和制度建立居家养老保障体系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基础条件条件政府为了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发展已经出台了一些对参与居家养老

2、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给予优惠的政策。但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这个保障体系主要由 1、居家养老保障制度;2、居家养老管理体系;3、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这三部分组成。制定居家养老保障制度是推动居家养社会化的基础。如果没有一个居家养老保障制度,所有那些能够去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内容都可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根之木,它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因缺乏制度的保障和生存的基础而夭折。这个居家养老保障制度应该包含这些内容:第一、确定居家养老的服务组织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第二、确定各类居家养老人员的补助标准及管理程序;第三、确定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补助的评估标准和管理监

3、督机构。建立居家养老管理体系是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家养老保障制度的执行组织机构。市、区、街及社区居委会都应该设立对居家养老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并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应该是一个针对居家老人全方位的管理、服务、经营体系。它要有较强的自身造血功能,这样才能有生命力。它的组成应该包括:第一、确定体系中各层面的管理、服务、经营的职能范围和管理制度;第二、各类服务项目的工作流程、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标准;第三、确定对居家养老人员医疗保健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第四、建立志愿者居家养老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以其它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是其它各项

4、社会保障制度在居家养老这一特定的范围内的一种制度化的体现。因此它的建立与其它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着许多内在的联系,在建立居家养老保障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到这种联系。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以实践为基础。我们现在只在街道管理的范围内对居家养老的社会化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实践和理论上探索,而居家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则需要进行更大范围的实践探索才能完成。政府作为制度的设计者,必须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分析判断,才能制定出既严谨又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和保障体系。政府能从制度层面上建立一套居家养老保障体系,这就给居家养老社会化的正常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就能给居家养

5、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就能快速的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发展进程。二、政府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重要环节二、政府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重要环节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工作是由政府、民间组织、企业、社区居委会、志愿者、各类专业服务队伍和老年人等多种社会元素所构成的。要将社会中的这些诸多元素集中到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工作中来,在工作过程中还必须要体现出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这样其组织工作只有政府才能办得到。特别是在居家养老社会化工作的开展初期,政府的组织、推动、引导作用,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初始动力。这其中,民间组织和企业作为受政府委托、具体组织

6、和实施居家养老社会化开展的市场主体,对整个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政府能否有效调动民间组织和企业的积极性,指导和监督他们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是建立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三、政府的初始资金投入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最强推动力三、政府的初始资金投入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最强推动力在居家养老社会化的进程中,政府是居家养老社会化的管理者,而非政府部门(民间组织、企业、志愿者、社区等)则承担具体服务。因此政府除了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能外,同时还要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和扶持居家养老企业。给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民间组织和企业提供比较宽松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而政府对居家

7、养服务业初始资金的投入是实现居家养老社会化的最强推动力。这种初始资金我们建议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以下三个层面1、社区服务站的建设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立,主要是整合社区内的服务企业,要使这些服务企业能严格按照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在社区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政府要投入一次性的建设费用,用于对这些企业的整合改造。使他们能适合社区居家养老的全方位服务工作。2、社区居委会的奖励层面在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是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内各种服务机构的组织和监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激发和鼓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政府应拿出一定数额的经费对于完成组织和监管工作较好的社区居委会给予奖励。

8、3、居家养老工作的制度层面能否向建立社区医疗保险制度一样,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一个“社区居家养老保障制度”。从制度层面上确定政府应给予特困老人和惠普老人的补贴费用标准。这样可以从制度层面上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来源。这样才能更有力的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发展。具体推广方式总结如下几种:一、反按揭住房反抵押贷款出现在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目前在发达国家已有 20 多年的历史。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居民以自有产权的住房作为抵押,定期向金融机构取得主要用于日常养老生活的贷款。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自有住房产权的老年人,贷款到期则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直接以该住房资产还贷。这种贷款方式最大

9、的特点就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放贷而上升,负债也相应增加,自有资产则逐步减少。由于这种贷款方式与传统的按揭贷款相反,故被称为“倒按揭”。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的主要模式1美国模式。美国的住房反抵押贷款放贷对象是 62 岁以上的老年人,分三种形式发放:联邦住房局有保险的住房反抵押贷款、联邦住房局无保险的住房反抵押贷款、放贷者有保险的住房反抵押贷款。2新加坡模式。即 60 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为其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 3南京模式。我国南京汤山“温泉留园”规

10、定,拥有南京市 60 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届六旬以上的孤残老人,自愿将其房产抵押后,可免交一切费用入住老年公寓,而房屋产权将在老人逝世后归养老院所有。对于住房“反按揭”的实行的意见和建议:(一)建立与完善相关政策 1国家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开展此项业务,必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因此国家先期应该给予此项业务一定的优惠政策,对于此项业务所涉及的税费应给予一定的减免。正如美国的联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险的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国家保证住房反抵押贷款的回收额会超过住房价值并负责贷款意外受损时的赔偿。因此,国家对经营此项业务的专业银行不仅要从政策上,而且要从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并对其所承担的风险从多方面进行分散,以

11、消除后顾之忧。 2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国家要完善房地产法律制度,大力发展服务业,包括房地产预测评估行业、寿险监控预测行业等。发达国家推行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有其发达的社会服务业作支撑,这也是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大多存在于发达国家的原因。我国一定要加快相关配套体系的建设。(二)积极培育外部环境 1注重对全民“以房养老”新观念的培育。国家要大力宣传,倡导现代养老新方式,培养新型的养老观念。我国人口多,经济欠发达,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逐年增加,到 2050 年我国 10 个人中间就有 3 个是老年人。现实决定了国家不可能短时间解决养老领域的一切问题,而发展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老人通过自有住房融通资金,既

12、能有效解决生活资金紧张的困扰,又不会增加子女的负担,因此应大力提倡。 2注重引导与中国传统思想的冲突。应该看到,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并不是对我国传统思想“养儿防老”的挑战,而是一种有益补充。通过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可以使老人经济条件有所改善,使他们过上高质量的生活,这也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间接尽孝方式。父母可以有一定的资金享受生活,同时也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还可以将两代人之间的过度依赖改为相对独立,促进我国建立新型的代际关系。(三)合理选取适宜的经营机构 由于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经营其业务的机构的特殊性。在设计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时不仅要考虑充足的资金来源、申请人预期寿命,同时还要兼顾社会

13、保障、非盈利的特性。在我国,银行、保险机构、社会保障部门有着各自的优势。银行虽然有资金优势但对申请人寿命的预期却不比保险机构有优势。而保险机构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了解程度又不如银行。同时对于抵押贷款的收回风险、利率的不稳定风险、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只有在保险业的介入以及社会保障部门的参与,分散贷款回收风险,才能使这种新型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得到稳步发展。因此,在我国推行此项业务之初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以银行、保险机构为主,保障部门为辅,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积极参与的经营模式,待市场成熟之后再允许各种金融机构单独经营。(四)建立具体操作规则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 60 岁,老年人

14、退休后只能靠少量的退休金维持生活。因此,对申请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的对象,其年龄也应当限制在 60 岁以上,同时必须拥有私人房产。贷款期间,借款者继续拥有居住权,直至死亡,这样可以避免老年人离开自己生活多年的居所而难以维持原来的生活模式。贷款额度要视借款者年龄、房屋位置、利率变动以及个人信用情况而定,同时规定必须购买一定额度的保险。对于贷款额度以及相关利率水平,应规定根据现实的情况定期重新核定。贷款的发放方式由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协商确定,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支付。还款方式可以选择房产抵押还贷或者是继承人现金还款或借款人在市场上出售套现,在同等条件下,其子女有优先购买权,在某种程度上尊重作为子女的

15、继承权。二、以“义”代养、以“义”代租的运营模式鉴于“居家养老”带有一定的慈善性质,不宜由政府包办,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成立一家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性的非营利机构,参加该机构的单位有政府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政府只负责相关的规划、政策额制定、资金的投入等方面,具体的任务委托敬老协会来完成。敬老协会的任务除了梳理登记各年龄段的老人外,就是物色、组建和培训义工队伍,人员可以由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人群(年龄在 45 到 55 岁之间的健康的老人)组成。为了达到广覆盖的目的,即组织相对“年轻” (年龄在 45 到 55 岁之间的健康的老人)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当义工,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

16、可提出申请,由敬老协会统一调度其他的义工为其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从而达到以“义”代养目的,这里的“义”是指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行为。该模式被称为“服务今天,享受明天”。具体做法是,老年义工每天携带居家养老义工服务卡到社区内的独居老人家里做家务、陪老人聊天,或者到社区养老中心帮忙。每隔三个月,由敬老协会会同社区居委会,在听取服务对象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 A、B、C、D 四个档次评定义工服务质量。敬老协会将逐一记录义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可提出申请,由敬老协会统一调度其他的义工为其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以“义”代租,这里的“义”,是指“义工服务行为”。刚毕业的大学生需要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或者廉租房,可以鼓励有需要的大学生利用闲暇或者周末的时间,到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家里做义工,比如要求一周做义工达到多少小时后,就可以免费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或廉租房,一起来增加社会对老人的关爱,利用年轻人的精力和活力带给老人更多的晚年快乐。同时对乐于做义工的大学生,建立类似于银行储蓄似地“信用储蓄”,并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建立联系,进而达到弘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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