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城乡客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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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省道路运浙江省道路运输输条例宣条例宣贯贯材料材料(城城际际城城 乡乡客运客运)一、本次道条中城际城乡客运业务的主要条款及主要突破。新版道条中,涉及城际城乡客运业务的共15条,其中新增三条(第十一、十五、八十),修改完善12条。在道路客运班线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班车客运经营者提供连续运输服务、班车包车客运经营者的过失责任、农村客运站立席车辆的使用、乘客责任和携带宠物乘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应急保障制度、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对班车发班安排及票务要求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二、对具体条款的解读 第七条 道路运道路运输输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应当按照道路运当按照道路运输发输发展展规规划,划,

2、结结合客运市合客运市场场供求状况和普遍服供求状况和普遍服务务、方便群众等要求,、方便群众等要求,确定班确定班车车客运(包括定客运(包括定线线旅游客运,下同)旅游客运,下同)线线路的路的拟拟开通开通计计划,划,并将并将拟拟开通开通计计划在省、市道路运划在省、市道路运输输管理机构信息服管理机构信息服务务网站定网站定期集中公告。期集中公告。班班车车客运客运线线路路营营运运权应权应当采取服当采取服务质务质量招量招标标方式授予方式授予经营经营者;投者;投标标人人仅仅有一个的,由道路运有一个的,由道路运输输管理机构作出是否管理机构作出是否许许可的决定。可的决定。(旧)第八条 同一客运线路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的

3、,应2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形式作出许可决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取得班线经营权的客运经营者,在招投标确定的期限内应当按照承诺的服务质量提供服务。贯彻要点:1、拟开通班车计划确定要根据按照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结合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和普遍服务、方便群众等要求;2、拟开通计划要在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信息服务网站定期集中公告,要上广大客运经营者知道。3、班车客运线路营运权应当采取服务质量招标方式授予经营者,对投标人仅有一个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第八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班车客运线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提供的服提供的服务质务质量量应应当符合承当符合承诺标诺标准。准。班班车车客运客

4、运经营经营者者应应当在核定的当在核定的经营经营期限内向公众提供期限内向公众提供连续连续的运的运输输服服务务,不得,不得转让转让客运班客运班线营线营运运权权,不得擅自,不得擅自暂暂停停或者或者终终止班止班线营线营运;需要运;需要暂暂停或者停或者终终止班止班线营线营运的,运的,应应当提当提前三十日前三十日报经报经原原许许可机关同意。原可机关同意。原许许可机关同意可机关同意暂暂停或者停或者终终止班止班线营线营运的,运的,应应当依法安排其他当依法安排其他经营经营者从事班者从事班线营线营运或者运或者提前向公众公告提前向公众公告终终止班止班线营线营运。运。班车客运经营者不得途中甩客途中甩客、站外揽客。(旧

5、)第七条 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3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班车客运(包括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不得站外揽客。贯彻要点:1、服务质量还需要按承诺提供: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承诺标准。2、明确了连续服务的要求:经营者应当在核定的经营期限内向公众提供连续的运输服务,不得转让客运班线营运权,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班线营运;3、对暂停或者终止的程序和要求。需要暂停或者终止班线营运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报经原许可机关同意。原许可机关同意暂停或者终止班线营运的,应当依法安排其他经营者从事班线营运或者提前向公

6、众公告终止班线营运。4、增加了不得途中甩客。第九条 包车客运(包括非定线旅游客运,下同)经营者应当持包当持包车车合同或者其他有效凭合同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证,按照约定的车辆车辆、 、时间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营运,不得招不得招揽揽包包车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车。 。(旧)第七条 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包车客运(包括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4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不得沿途揽客。贯彻要点:1、证件携带:经营者应当持包车合同或者其他有效凭证。2、增加了约定的车辆、时间;3、对不得沿途揽客进行了修改

7、,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第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许可班车客运、包包车车客客运运后,应当对经营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配发规规定的客定的客运运标标志牌。志牌。(旧) 第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许可经营线路后,应当对班线客运经营者投入营运的车辆配发客运班车标志牌。贯彻要点:对依法许可的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应当对经营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配发规定的客运标志牌,这一条增加了对包车客运车辆标志牌的配发。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车辆车辆因客因客观观原因无法行原因无法行驶驶的,班的,班车车客运、包客运、包车车客运客运经营经营者者应应当安排旅客改乘或者退票,不得加收当安排旅客改乘或者退票,不得加收费

8、费用;用;因因经营经营者及其者及其驾驶驾驶人人员员、乘、乘务务人人员员的的过错过错造成旅客漏乘、造成旅客漏乘、误误乘的,乘的,经营经营者者应应当根据旅客要求安排改乘或者退票,并依法当根据旅客要求安排改乘或者退票,并依法承担相承担相应应的的赔偿责赔偿责任。任。5新增立法目的:加强对旅客正当权益的保护。贯彻要点:1、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行驶而改乘或者退票的,不得加收费用。2、经营者责任赔偿,因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乘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旅客要求安排改乘或者退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应当采取措施当采取措施,提高提高乡乡村班村班车车公交化

9、水平,公交化水平,为农村居民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经济的客运服务。(旧)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城市公共交通和乡村客运的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和统一管理。积极发展乡村客运,扶持乡镇和行政村提高班车通车率,推进乡村客运班车公交化,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运输服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立法背景:国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交通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贯彻要点:6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提高乡村班车公交化水平的责任要求。对将提高乡村班车公交化水平用措辞从推动,转向了应当采取措施提高乡村班车公交化水平。第十五条 在城在城镇镇建成区范建成区范围围内行内行驶驶的公共汽的公共汽车

10、车可以可以设设立站立乘立站立乘员员席。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三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三级级以上公路的路况、站台以上公路的路况、站台设设施、施、标标志志标线标线以及公共汽以及公共汽车车车车况和况和车辆车辆行行驶驶速度等符合安全保障速度等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市、要求的,市、县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经该经该公路的公共汽公路的公共汽车设车设立站立乘立站立乘员员席。席。新增,这次道路修改的重大突破立法背景:2006年出台的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行经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建成区以外二级以下公路的客运车辆不得使用有站立乘员席的客车车型。即只有在一级公路可以使用有站立乘员席的客车车型

11、,而绝大部分农村客运只能按座位核载。这一规定严重制约了季节性、时段性客流高峰特征明显的农村客运运行,影响了城乡客运一体化统筹发展。贯彻要点:1、城镇建成区范围内行驶的公共汽车可以设立站立乘员席。2、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三级以上公路,即为一、二、三级公路;73、路况、站台设施、标志标线以及公共汽车车况和车辆行驶速度等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经该公路的公共汽车设立站立乘员席。第三十一条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汽车客运、 、出租汽车客运、班车客运,其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标准收取费用,并按照规定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车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营运成本和城乡居

12、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客运价格。公共汽公共汽车车客客运和运和乡乡村班村班车车客运收入低于客运收入低于营营运成本的,运成本的,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应应当当给给予予补贴补贴。 。(旧)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公布服务内容、费目费率,执行国家、省规定的道路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车票。(旧)第十一条 乡村客运票价的确定应当考虑经营成本和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贯彻要点: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乡村客运票价制定的主管部门;2、乡村客运票价制定应当根据营运成本和城乡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客运价格。3、乡村班车客运票价低于营运成本的,县级以上人

13、民政8府应当给予补贴。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班车和包包车车客运客运车辆还应当随车携带客运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租借租借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客运标志牌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客运标志牌。(旧)第二十三条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客运班车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出租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客运班车标志牌。贯彻要点:1、包车客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客运标志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借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客运标志牌。第三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

14、应当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安全、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乘客和司乘人司乘人员员人身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旧)第二十六条 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贯彻要求:提出了对司乘人员人身安全的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司乘人员人身的违法行为。第三十五条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货主不得在托运普通货物时夹带危险品以及其他禁运物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前款规定物品的乘客乘车,

15、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承运夹带危险品以及其他禁运物品的货物。乘客乘客应应当遵守乘运秩序,当遵守乘运秩序,爱护爱护乘运乘运设设施,保持施,保持车车内内卫卫生,生,不得不得违违反反规规定携定携带宠带宠物乘物乘车车; ;违违反反规规定携定携带宠带宠物乘物乘车车的,道的,道路旅客运路旅客运输经营输经营者有者有权权拒拒绝该绝该乘客乘乘客乘车车。 。(旧)第二十五条 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物品乘车;货主不得在托运普通货物运输时夹带危险品。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前款物品的乘客乘车,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承运夹带危险品的货物。贯彻要点:1、对乘客乘车提出了要求

16、,应当遵守乘运秩序,爱护乘运设施,保持车内卫生,不得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乘车;2、违反规定携带宠物乘车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有权10拒绝该乘客乘车。3、关于携带宠物乘车规定,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1988年)第四十条有过类似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已废。贯彻道条前需要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初步想法是乘客不得携带宠物乘车,但可以将宠物装入笼子或容器后放入车辆的行李箱 。第三十六条 县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应应当建立道路当建立道路应应急运急运力力储备储备和道路运和道路运输应输应急保障制度,定期急保障制度,定期组织组织开展演开展演练练,提高,提高道路道路应应急运急运输输能力。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由同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统一调度,确保如期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规定定给给予予补补偿。(旧)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计划运输,由同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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