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百年东街销售代理招标文件招标人:广东省韶关市金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销售代理招标目录第一条:投标人须知第二条:开发项目概况第三条:销售代理的范围第四条:费用承担第五条:佣金的组成第六条:拦标价的确定第七条:定标的方式第八条:保证金第九条:特别约定第十条:销售考核与佣金、分成支付第十一条: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要求第十二条: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十三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第十四条:投标日程安排第十五条: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第十六条:其他第一条: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中,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标的招标各项活动,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若提供的证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即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条:开发项目概况百年东街项目位于韶关市区小岛东部浈江河畔,属市区商业圈的黄金地段,由韶关市金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的大型综合性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面积约4.8 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面积约3 万平方米,共分A、B、C、D四个组团该项目地块形状呈长条形,东西最宽约80米,最窄约 50 米,南北长约 1300米建成后的百年东街环境优雅,内有小桥流水情致,维托伊曼纽二世灯景拱廊,外有滨江休闲走廊,营造独具特色的国内首个内陆渔人码头项目由南洋骑楼风格为主的多个特色商业组团构成,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商务、酒店、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是具有休闲旅游文化氛围的滨江风情商业步行街,是韶关新建设的市区接待游客的基地和城市新名片相关参考效果图见 )第三条:销售代理的范围销售代理的范围:百年东街项目可售的商铺约为44627 平方米(以现场实际可售的面积为准) 销售代理不包括招标人用于回迁的商铺面积约 3378 平方米(位置详见附图) 、地下停车场、红线范围内的广场和绿化面积招标人计划在2012年先推出销售 B组团,视市场情况再确定推出A组团及剩余组团的时间第四条:费用承担中标人组织实施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广告、营销推广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人需提前申报预算及用途,经招标人审批确认后直接支付给广告代理商。
第五条:佣金的组成佣金包括两个部分:(1) 销售代理基本佣金:是指项目销售总额底价人民币10 亿元乘以投标人所报的百分比进行计算所得的金额2) 溢价分成:是指高于项目销售总额底价人民币10 亿元的溢价部分,在扣除应由招标人缴交的有关税费后乘以投标人所报的分成比例进行计算所得的金额第六条:拦标价的确定1. 招标人确定百年东街项目销售总额底价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 销售代理基本佣金报价上限价(最高限价)为1% ,溢价分成报价上限价(最高限价)为2:8(中标人占 20% ,招标人占 80% ) ,凡报价高于上限价的均作废标处理第七条:定标的方式(1)本标的采用低价中标方式,即以销售代理基本佣金报价低者中标2)若有投标人销售代理基本佣金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以溢价分成报价低者得3)若有投标人销售代理基本佣金报价与溢价分成报价均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第八条: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日前,具体时间以资金到账为准)缴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开户名:韶关市金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账号:679557755731 ,开户行:中国银行韶关惠民支行) ,开标时未缴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标处理。
未中标的在开标日后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投标人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第九条:特别约定1.投标人中标后,须在2012 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本项目的营销方案,包括前期市场调研、客户群定位、产品定位、营销策略、推广策略、销售组织实施等内容2.招标人要求意向购买人所购买项目须用于商业用途第十条:销售考核与佣金、分成支付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在2012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不低于销售总额底价的50% 中标人须 2013 年 12月 31 日完成全部销售任务,若在此日期前未能完成全部销售任务,则委托销售代理合同自然终止2.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时间要求,制定销售计划中标人提出的销售计划经招标人同意后,由招标人对销售进度进行考核,与基本佣金支付、履约保证金退回挂钩,按季度进行结算,溢价分成在完成全部销售任务或委托销售代理终止后结算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售目标计划,招标人按未完成比例相应扣减中标人当期佣金3. 完成销售目标是指销售完成或双方认可结束销售工作,同时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完房产手续后,招标人按约定履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基本佣金及溢价分成的支付。
4. 若中标后,招标人自行完成项目整体销售,则招标人按双方事先约定的销售基本佣金的50% 给予中标人,溢价部分不予计算第十一条: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企业资格2、相关经营范围和资质3、在省内外操作过15 万㎡以上房地产项目的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工作,并成功销售代理商业项目不少于 2 个4、人员配置:驻场项目策划总监一名、销售总监一名,策划经理一名,销售经理一名、平面设计一名、办证外联人员一名、售楼员不少于8 人第十二条: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1.投标函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3.佣金报价4.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等,重点是近二年来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工作一览表5.代理公司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持上岗、执业资格证情况等)6.策划、推广大纲,包括针对本楼盘推广、销售难点的处理方法等7.百年东街项目销售总额目标的预测,包括对组团(A、B、C、D)分别进行预测8.百年东街项目销售计划9.营销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营销总监、销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
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含但不限定于、、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第十三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第十四条 投标日程安排1.报名时间: 2012 年 3 月 31 日前,在招标人办公室报名2.资格预审时间: 2012 年 4 月 2 日,2012 年 4 月 3 日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投标人应于 2012 年 4 月 5 日前,在招标人办公室领取或在下载地址 或 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人统一安排投标人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到招标人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及答疑 (招标人办公室联系 0751-8177229 13719743772 ,联系人:段先生5.投标人应于 2012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办公室。
6.招标人定于 2012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 :30,在招标人办公室开标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北路 18号韶关市财政局15楼)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投标文件应封装,一式叁份,密封在一个封袋上标明“销售代理投标文件”2.所有封袋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具有下列标志:“有限公司销售代理投标书”第十六条 其他1.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投标人可在回标前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投标的实质性内容4.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的误差,开标后不得再作任何调整5.中标与否均书面通知(通知方式可以是投标书上列明的任一种书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