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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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舞蹈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北京舞蹈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补充细则审计补充细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 目)的审计管理工作,规范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 的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合法性和及时性,现根 据北京舞蹈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结合目前 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 经批准的学院当年安排施工的工程项目,不论资金来 源,凡造价在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的工程项目,须报送纪监审 办公室,由纪监审办公室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第三条第三条 具体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事项由纪监审办

2、公室办理,委 托费用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支付,并在委托 书内约定。受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咨询意见 承担法律责任。在实施审计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纪监审办公 室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解除委托,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一)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我院有关规定;(二)未经允许,中途转让所承担的审计业务;(三)串通被审计人或单位,泄漏与被审计项目有关的秘密, 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 (四)单独或直接与院行政处、施工单位洽商工程项目审计事 宜;第二章第二章 审计内容审计内容第四条第四条 开工前的审计内容 (一) 审查基建项目的开工手续是否完备: 1 是否具备相关的证件

3、资料。(1)立项批件、征地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证、设计概算书;(2)资金来源批复情况; (3)工程招、投标有关资料; (4)项目施工组织管理人员落实情况; (5)施工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 件)等; (6)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书; (7)工程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材料、设备、价格结算等 方面的责任和要求情况。 2 该工程是否列入上级下达的当年投资计划和学院当年投资 计划,资金是否到位。 3 是否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 4、建设场地是否实现“三通一平”。(二) 招标项目的审查内容: 1、凡列入北京市年度基本建

4、设施工计划,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 60 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按“北京市建设工 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招标; 在 60 万元以下的工程, 按学院小型修缮工程招标管理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是否经招标办审核备案。 3、招标程序及投标文件的编制,是否合法、合规。 4、“标底”文件在开标前是否保密。 5、评标小组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6、评标小组是否公正定标。 (三) 审查合同: 1、施工合同、协议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 否完整,责权利是否明确,尤其是工程竣工后有无保修条款。并要 求合同写明“造价按审计结果结算、审减率超过 10%的那部分金额 由

5、施工方承担”的条款。 2、与设计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3、设备订货合同是否符合设备采购计划,结算方式、外汇比 价、税费、提货地点等是否合理。第五条第五条 施工中审计的内容 (一) 对施工图预算审计:1、审查施工图预算是否按图编制,有无擅自改变建筑标准, 扩大建筑面积,提高装修标准,变更施工项目等情况。 2、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重点审核对工程造价影响较 大的子目工程量。 3、审查套用的定额、指标是否准确,有无高套、重套定额和 拆项计算等问题,定额换算和定额调整是否符合规定。 4、审查各种取费是否准确,费用项目是否符合预算定额和国 家有关规定,取费基数和费率选用是否合理

6、。 5、审查列入预算的设备、工器具、备件购置数量是否按批准 的初步设计购置。 6、审查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了“厂家、规格、单价”的主要 材料和大型设备是否按要求购进,有无产品合格证与质量保修书。(二)审查财务处拨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是否按工程的进 度、完成数量和规定的比例支付,是否留足工程尾款。财务管理和 会计核算等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三)审查行政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在工程项目建设过 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有章可循,工程质量验收、施工监理、随工记 录等原始资料是否齐全。第六条第六条 竣工后的审计内容 (一)对施工单位所做的工程结算审计: 1、竣工决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

7、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真实。(见送审资料清单) 2、审计的要点可按第五条的有关内容结合概算一并进行审计。3、重点审查超过概算的变更部分,审查变更审批手续是否完 备,甲乙监三方有无签证记录,工程量和各种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4、调价系数是否按照北京市定额站发布的标准执行,应按照 时间分段计取的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分段计算。 5、指导性差价是否按照北京市定额站发布的有关价格进行调 整,应该按时间分段的是否分期分段计算,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是否 经甲方认可或经北京市定额站认定。 6、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 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技术资料图纸是否系统整理归档。 7、同施工单位签定的

8、施工合同、协议是否认真履行。(二)对工程项目支出的审计: 1、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 围,提高开支标准。重点是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管理 费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道路、通水、通电、通讯等费用支出是 否真实合法。 2、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其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有 无错列和多付工程款的现象,有无弄虚作假和贪污舞弊的行为。 3、设备投资完成额是否合规,购设备的数量、品种、规格是 否符合设计和计划的要求,采购成本是否合理,有无超预算价格。 4、转出投资支出是否经过批准,是否列入基建投资计划,拨 付其他单位的资金是否按概算规定的投资额拨付。 5、应核销投资支出和

9、应核销其他支出是否合规,属于损失性 支出的应查明原因,由于过失人所造成的损失,应追查其经济责任, 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审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6、工程结余资金是否真实,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隐 瞒、转移、虚列往来欠款等现象,工程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符合有 关规定。第三章第三章 审计流程审计流程第七条第七条 审计流程图施按“送审资料清单”院填“送审资料清单”院纪经初审报送后,委托工报送行并报送监审不得补办资料社会单政办公审计位处室机构资 产 须后 登结 固算 定院 见“工程预(结)算财审核定案表”付款务处第四章第四章 部门工作职能部门工作职能第八条第八条 行政处 (一) 年初行政处应向

10、纪监审办公室,提供当年的工程项目计 划(上报计划即尚未批准的)。(二)行政处要制定工程项目全面管理内控制度(含招标组织 管理、施工组织管理、施工质量与工期控制管理、设备与材料管理、 建设成本控制管理等),并严格执行。 (三)需进行开工前审计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由行政处填写 “送审资料清单”(见附件),准备好资料,送达纪监审办公室进 行开工审计。凡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并退回,补全资料后再审计,为 保证其真实性,委托审计机构受理后,一般不得补办资料。(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行政处对工程项目进行初 审后,填写“送审资料清单”,准备好资料并报主管领导签字,再 送达纪监审办公室进行审计。凡资料不全不

11、予受理并退回,补全资 料后再审计,委托审计机构受理后,一般不得补办资料。(五)已送达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资料,一般不予更改和 补办,如确需更改和补办的,行政处必须提交更改和补办报告说明 理由,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纪监审办公室。(六)审计终了,由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基本建设工程 预(结)算审核定案表”,由行政处督促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并 在三天之内交到纪监审办公室(若不能交回写明原因)。 纪监审办 公室将签字、盖章后的“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定案表”, 送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并出具审计报告。(七)行政处在接到“审计报告”后的 15 天内,对需登固定资 产的工程项目,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

12、定,到物资科办理相关固定 资产登记建账手续。(八)凡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导致投资增加幅 度较大的工程项目,纪监审办公室可退回送审资料,补办报批手续。第九条第九条 纪监审办公室 (一)纪监审办公室,根据行政处提供的,当年的工程项目计 划,确定审计对象,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未能纳入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的项目,经主管审计的院领导批准,安排计划外审计。 (二)参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标、议标活动,对标底和 招标过程的合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三)审计过程中,纪监审办公室人员必须全程参与、跟踪, 尤其是必须到施工现场,监督其进行复核、验证。对审计中有异议 的事项,应及时通过行政处,

13、同施工单位交换意见,查找原因,弄 清问题,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其事项。(四)工程项目审计报告一式六份,由纪监审办公室送达院长、 纪委书记、主管基建副院长、财务处、行政处各一份。另一份由纪 监审办公室连同审计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整 理归档。(五)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委托和组织社会审计机构,监督委 托社会审计机构按时、独立、依法完成受托的审计业务,评价受托 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第十条第十条 财务处 (一)财务处应及时地将批准的当年的工程项目,报送纪监审 办公室。(二)经开工审计后的基建工程项目,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进度 款和备料款;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最高

14、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80%,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70%; 未经开工审计的基建工程项目,财务处不得付款。(三)修缮工程项目 20 万元以下的,在验收合格和结算审计后, 按有关规定留足工程尾款后一次性付给;20 万元以上的工程可按进 度分期付款,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60%。(四)竣工结算的工程款总额以审定金额为准(即按该项审计 报告中的审定金额付款)。若审减率超过 10%,则工程款总额应该 为:审定金额减去审减率超过 10%的那部分审计费用;同时财务处 还要留足 5%的尾款作为保修期的质量保证金。未经竣工结算审计的 工程项目,财务处不得结清工程款。(五)需登固定资

15、产的工程项目,没有到物资科办理固定资产 登记手续的,财务处不得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院造成损失者,将追究部门负 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零零二年九月发布的北京舞蹈学院基建、修建工程项 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中,个别条款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 本细则为准。北京舞蹈学院审计室二五年十一月附:“北京舞蹈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送审资料清单 ”附附件件 : 北北京京舞舞蹈蹈学学院院基基建建、修修缮缮工工程程项项目目送送审审资资料料

16、清清单单(1)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文件(能够说明工程性质、类别、规模、资金来源、承包方式等);(2)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包括设计交底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修改图纸或增补图纸、设计补充说明及有关文件);(3)甲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招标现场勘察记录单等);(4)甲方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5)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括: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6)甲方工程标底(标底计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者套定额计价方式);(7)乙方投标预算(适用于非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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