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教方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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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组织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关于组织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 实实 施施 方方 案案为切实加快我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城乡教师交流,体现城乡教育优势互补和公正公平原则,自 2008 年暑假开始,我区已建立城区教师轮换支教的长效机制,城区学校每年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现将 2010 年支教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选派要求1.参加支教的单位:人民路小学、汽车路小学,六中初中部、三中。被支教单位:茈湖口镇中心学校、沙头镇中心学校、张家塞乡中心学校。2.被选派的教师要求是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3.每个支教的单位,必须有一位行政带队。4.凡参与中高级

2、职称评聘的城区教师必须有在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5.各支教单位、被支教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8 月 25 日前报局人事股。二、支教规定1.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其工作经历记入个人档案;2.支教期间,不转工作和工资关系,只转党组织关系;3.支教教师享受原单位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包括课时津贴)以及被支教学校的艰苦补贴;4.被支教单位应该为支教老师提供食宿方便;25.凡安排支教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擅自离岗 3 天以上停发工资,擅自离岗 15 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30 天以上的,报有关部门按自动离职处理。6.支教期满后,由被支教单位对支教教师作出考评意见,并报教育局审定把关。考核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继续支教。三、组织管理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支教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局人事股。组 长:肖兆元副组长:汤新星 崔奇志 顾利群 阳劲松 王 焱解正军 彭国安办公室主任:李飞虎四、具体安排支教单位人数被支教单位联系领导局工作人员六中初中部4张家塞中心学校汤新星李飞虎三中3茈湖口镇中心学校崔奇志陈金堂人民路小学3沙头镇中心学校顾利群王 盛汽车路小学3张家塞乡中心学校阳劲松杨亮波资阳区教育局2010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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