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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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 283 - 关于印发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7 年 6 月 25 日大唐苏电制200724 号分公司系统各单位:为全面贯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精神,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现将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284 - 附件: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 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全面贯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投资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分公

2、司系统各单位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项目规划、设计、采购、建设、交付的全过程,必须树立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和风险控制意识,加强合同管理, 切实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项目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分公司工程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接受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的业务领导。第五条分公司是系统各单位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其管理职责是:(一)制定落实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二)督促项目公司编制项目执行概算,并组织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批;(三)监督管理执行概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四)进行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3、。第六条项目筹建处或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是控制工程项目造价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机构,职责是:(一)负责项目工程造价的具体管理和控制工作;(二)组织编制工程的执行概算,并落实实施;(三)负责对重大设计变更提出初审意见;(四)实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第三章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第七条分公司必须强化对设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贯彻安全、 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以提高分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参加设计审查,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合理确定项目设计原则、- 285 - 设备选型原则和建设标准。项目公司应在充分考虑项目生命周期内的综合成本和收益的基础上,将严格设计原则、优化设备选型、 控制建设标准作为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的重点,

4、努力抓好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论证和优化比选。第八条项目公司应认真开展工程设计招标,落实限额设计工作,促进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水平、 加强设计优化、 保证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避免发生设计方案变更和重大工程量变化,大力要求和鼓励设计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第九条项目公司应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总体规划或总设计)在控制工程造价中的特殊作用。 应通过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优化场地平整方案和重大施工方案、提前规划永临结合项目、 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计划、控制生产和生活临建的规模和标准等手段降低工程造价。第十条投资估算(一)投资估算是火电项目( 初步 )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分公司必须积极组织和参

5、与编制审查工作,为集团公司选定开发项目、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奠定可靠的基础。(二)投资估算由承担勘察设计的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政府授权的中介机构负责审查并提出评审意见。(三) 投资估算受勘测、设计和科研工作深度限制,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应加强调研分析,保证投资估算的编制深度,合理打足投资,以提高项目决策依据的可靠性。(四)投资估算一经批准即作为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第十一条设计概算(一)设计概算是火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和参加有关工作,为编制和审查设计概算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使设计概算成果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财务评价、控制固定资产

6、投资规模、进行工程项目稽查审计、筹措建设资金和控制工程造价提供可靠的依据。(二)设计概算必须按照编制审核修改审定收口等程序进行编制。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即作为项目筹措建设资金和指导工程造价管理的依据,原则上不得突破。(三) 设计概算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进行编制,在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特点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各部分投资。(四)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技术方案、图纸和预算,委托原设计审查单位审核后报分公司预审,由分公司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第十二条执行概算(一)执行概算是分公司强化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控制目标。 项目公司应

7、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执行概算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作好编制和管理工作。- 286 - (二) 分公司负责督促项目公司编制项目的执行概算,经预审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组织审查并审批同意后执行。(三)项目公司是实施执行概算的主体,负责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执行概算。(四) 项目公司应按照批准的执行概算制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完成投资统计报表、进行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并以此作为验证工程经济合理性和考核项目公司工程造价控制绩效的依据。(五) 执行概算的编制时间,应在工程三大主机、主要辅机和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进行编制。(六) 执行概算的编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实

8、施办法执行。执行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额度内,项目设置和价格确定应以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真实反映市场情况为原则。第四章采购阶段造价管理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设计、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等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 择优确定承包商和供货商,以降低工程造价和控制工程风险。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项目公司应通过合理划分采购标段,提高投标竞争性,降低合同履约风险。强化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查的组织工作,使用规范的招标合同范本,避免疏漏和投标人理解的差异。第十五条项目公司应通过设计招标选择技术领先、综合能力强、资质信誉好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第十六条工程监理招标

9、应在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之前进行,并选择资质信誉高、管理能力强的单位承担。项目公司应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控制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第十七条项目公司应加强施工招标管理。除施工周期较长或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变化的建筑工程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外,其他合同一般应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单价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量变更和价格变动的调整原则和方法,总价合同中的分项报价应与概算项目划分相对应,避免漏项和重复计算。第十八条项目公司应本着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作好设备选型和价格比选工作,严格控制采购标准。设备采购合同均采用固定价格形式,招标文件应注明单件价格和总价格,所有价格均为固定不变价。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使用的主要材料(如

10、钢材、水泥、木材、油料和火工材料等)可由项目公司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保证供应和质量的情况下集中组织招标采购,以降低采购成- 287 - 本。集中采购材料的招标一般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其他工程材料在项目公司确认供货商后,可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负责采购。设备、材料的分项报价应与电力行业概算项目划分对应,避免漏项和重复计算。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标底编制的原则。通过加强对建设市场价格的调查研究,分析、 比较同类工程的招标情况,提高标底的编制水平,从而对恶意抬高或降低投标价格的行为进行控制。第二十一条针对不同的招标项目,项目公司应制定具体的评标办法,以保证通过招标选择到

11、最合适的设计、监理、施工和制造企业,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格。第二十二条合同价是以中标价为基础,供需双方通过谈判确定权利和义务后的协议价格。双方必须信守并履行合同条件,保证工程或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并依据合同按时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设备货款、保留金。项目公司应分析不同类型合同的履约风险,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控制措施。第二十三条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各方在控制工程造价方面的责任以及奖惩办法,项目公司应在经济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第二十四条项目公司应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在合同条款的编制、修订(变更)、批准的过程中,项目公司应加强公司内部(工程、物资、财务、法律等)各部门间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合同条款和内

12、容全面完善,以减少合同争议。第五章建设过程造价管理第二十五条工程建设过程的造价管理以合同管理为中心。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设立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全员、全过程合同管理意识与法律意识。第二十六条项目公司应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根据批准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及设备、材料交货计划, 做好月、 季、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均衡安排资金,减少建设期财务费用。第二十七条项目公司应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强化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定变更、索赔和支付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的履约控制,及时化解合同风险,确保实现执行概算确定的单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第二十

13、八条项目公司应尽可能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对确需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照重大设计变更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单项工程变更增加投资超过审批权限表规定的额度,属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分公司初审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增加费用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单项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审批权限100万元额度之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审查和审批,增加费用主要在相应工程项目费用中调剂,必要时可使用基本预备费,分公司审批使用基本预备费累计额度严格控制在总基本预备费的- 288 - 三分之一以内。第二十九条项目公司每年应以执行概算为基础,编制年度工程量和费用计划以及年度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第三十条项目公司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14、建立高效适用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造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和反馈工作,为工程控制造价和分公司、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参考。第三十一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江苏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对已招标(或已完成) 工程的造价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未开工工程的执行概算控制风险进行分析预测,相应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第六章交付阶段造价管理第三十二条项目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每台机组投产后尽快编制单台机组的竣工决算报告,并在工程全部竣工后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第三十三条项目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变现工程剩余物资,变现后的资金纳入工程项目管理造价目标考核范围。

15、第三十四条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经审计后的竣工决算将作为投资节余考核的依据。第三十五条工程全部竣工后,项目公司应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经验进行分析,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编写工程总结。第三十六条对工程特点明显或工程造价与设计概算相比有较大偏差的,按照工程项目后评价的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第三十七条分公司督促指导项目公司开展造价控制活动。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不断更新和完善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细化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各项目公司也应结合项目特点,认真研究落实工程造价控制的各项要求,切实保证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第三十九

16、条本实施细则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业务联系人:刘珏。第四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89 - 关于印发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制度的通知2007 年 6 月 25 日大唐苏电制200725 号分公司系统各单位: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控制,提高项目建设效益,依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实施办法,制订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制度- 290 - 附件: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唐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 加强建设过程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规范经济活动分析,提高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实施办法制定大唐江苏分公司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电力工程项目。第三条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是落实项目建设目标管理的基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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