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经济》2003 年第 6 期1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研究 *肖兴志 陈艳利(东北财经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5)[摘要] 中国铁路、煤气、自来水、邮政等绝大多数网络型产业的结构改革将选择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作为突破口,研究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理论和政策已成为中国网络型产业规制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依据资源最优配置、次优配置、生产效率等原则,研究了不同的接入定价理论,详细探讨了不同的接入定价方法,最后进一步分析了纵向一体化网络在不同政策目标下的接入定价政策选择[关键词] 网络型产业; 纵向一体化; 接入定价一、网络型产业的市场结构与接入问题1.网络型产业的市场结构网络型产业(Network Industries)一般是指需要固定物理网络来传输其产品和服务的基础设施产业,主要包括煤气、铁路、自来水、电力、电信、邮政等产业大体上与传统意义上的“基础设施产业”的内容相当,区别在于概念的角度有所不同基础设施产业多从这些产业在国民经济发挥作用的角度来定义,而网络型产业更能体现这些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网络型产业大体由两部分组成:一类是传输网络部分;另一类是具体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部分。
由于这些产品或服务必须通过固定网络来传输,所以这些传输网络部分还被称为网络型产业的“瓶颈”或基础设施网络型产业的市场结构通常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其一,传输网络设施由于规模经济、网络经济等原因,由一家企业垄断经营会避免低效率的重复建设,即网络型产业的“基础设施(网络) ”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宜保持垄断型的市场结构其二,在具体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部分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宜保持竞争型的市场结构其三,存在着纵向关联市场所谓纵向关联是指最终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由“上游”至“下游”的不同业务按一定的顺序联结而完成,如电力产业由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等业务将电力传送给最终用户网络型产业整体的市场结构将随着网络“瓶颈”的规制程度以及网络所有者被许可生产经营具体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变动而变化2.网络型产业的接入问题由于技术和管理水平限制,加之网络型产业内两类业务领域之间本身存在着较强的纵向一体化经济(关联经济)性质,所以网络型产业的组织结构过去多是实行纵向和横向一体化,保持着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为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各国纷纷打破了网络型产业垄断型市场结构,进行结构改革,其基本政策导向是趋向于分解原有庞大的大一统体系,实现非自然垄断业务的有效竞争和自然垄断业务的有效规制的合理组合。
目前,绝大多数网络型产业结构改革主要有两种途径:纵向结构分离、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混合式结构1)纵向结构分离(Vertical separation )彻底的结构分离或分拆改革,是把网络的所有权与基于网络提供服务的所有权进行分离,以保证所有的产品服务供应商有平等的接入网络的权利纵向结构分离可以避免为保证接入的平等性而产生的规制问题,减小了接口问题的规制难度,但仍然需要一个有效的* [基金项目]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年度项目( 02JA790010)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020300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负责人为肖兴志副教授《中国工业经济》2003 年第 6 期2接入定价政策,以解决基础网络的投资激励问题;结构分离还将产生较为严重的协调问题,造成关联经济的损失,并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交易成本;此外,在很多情况下,运营商之间很可能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这样就会使这种改革方式的最主要收益难以实现由此可以看出,在某个特定的网络型产业中,纵向结构分离并不一定是解决政府规制问题的最好办法2)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Vertical integration with liberalisation )这种方式不要求对原有在位垄断企业进行重组,但竞争性领域应同时允许其他竞争对手参与经营。
本质上讲,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是一种“纵向一体化下的竞争” 一般认为其主要优点是可减少实行完全纵向结构分离所带来的许多问题,比较有利于网络传输部分与基于网络而提供产品服务部分之间的协调,形成一定的纵向一体化经济,可以节省一定的交易成本不足之处在于,既有的纵向一体运营商具有较强的歧视新进入者的动机,所谓的市场关闭理论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形所以规制者必定要确保在新进入者与在位者的竞争中有能力通过网络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改革方式一般会增加政府规制成本而新规制经济学则将歧视动机归结为是由于政府规制政策不当所造成的为促进网络型产业有效竞争的形成,营造良好的规制环境,有效接入定价政策的确定便成为关键在上述两种方式中,目前中国铁路、煤气、自来水、邮政等绝大多数网络型产业的结构改革将选择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作为突破口,即首先在竞争性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而保持一定的纵向一体化结构有关研究也证明,对网络型产业实行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混合式结构的帕累托效率将优于完全的纵向结构分离和简单的纵向一体化(陈代云,2000) 由此,研究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 1理论和政策便成为中国网络型产业规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对总体上提升中国网络型产业的经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理论:基本原则制定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可依据资源最优配置、次优配置、生产效率等原则来考虑,采取不同的接入定价理论1.最优配置原则:边际成本定价根据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只有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社会总福利才最大假设为0c网络运营商提供接入服务的边际成本; 为网络运营商的固定成本,即网络系统的设置成F本,或网络运营商因履行社会义务而承担的成本; 为网络运营商向潜在进入者收取的单a位接入费如果竞争性业务领域的所有企业生产同一产品或服务,且在技术和成本方面相似,这些企业将会进行价格竞争直至市场中经济利润为零,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应等于每个企业的边际成本,这就是市场最优配置下的边际成本原则遵循这一原则,潜在进入者支付给在位垄断运营商的接入费用应为在位垄断运营商提供接入服务的边际成本,即 假0ca设用 表示除单位接入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成本之和,则进入者向最终用户收取的价格c接入费用越低,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就越低,最终用户消费的产品或服务总ap1 相对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而言,纵向结构分离中的接入定价政策要简单一些,主要包括边际成本定价、平均成本定价、拉姆塞定价,而这几种定价方式也将包括在本文对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研究中。
同时在完全纵向一体化下的网络型产业中,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接入定价问题,所以本文研究的纵向一体化网络的接入定价,实质是在纵向一体化与自由接入结构中的单向接入问题《中国工业经济》2003 年第 6 期3量就越高最优配置下的接入定价,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但接入费按边际成本定价的结果,一方面使潜在进入者对网络“搭便车” ,必然造成竞争性市场的无效率进入;另一方面,由于原垄断运营商承担回收全部的固定成本,因而会设法将其转嫁到其具有市场势力的市场即利用市场支配力在其他服务上加成,这将破坏潜在进入者与原垄断运营商之间的公平竞争2.次优配置原则:拉姆塞定价(Ramsey pricing)在边际成本定价下,在位者仅能收回变动成本,如果无法获得政府的直接补贴,将承担固定成本 大小的损失因此,必须寻求满足预算约束下的有效接入价格,这就是理论F上的次优配置原则总体上讲,下游企业的供给总量依赖于接入费用的高低( 表示)(aQS既定接入费用下产品或服务的供给量) ,仅当接入费用能够平均补偿固定成本时,即,在位垄断企业才会存续下去由于供给总量必需等于用户的需求总)(/0aQcaS量,即 ,而 ,则接入费用为 pDca)(/0cFcaD而在实践中,规制者面对的下游企业通常提供多种最终产品或服务。
即使最终产品或服务的物理属性相同,用户对其价值评估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向最终用户收取不同的价格以补偿固定成本这实际上是在确保原有在位企业收支平衡的次优原则下的价格结构选择问题假定规制者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确定接入价格,则最优的接入价格结构为拉姆塞价格结构: 000 ˆ/1)/(/)( pc11222上式中, ,1,2 分别代表上游垄断者、下游在位者与下游进入者, 分别表示i ip各主体提供最终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分别表示各自提供最终产品的边际成本; 为预算ic 约束下的影子价格, 为价格超弹性,即经过修正的考虑产品或服务之间相互替代和互补iˆ关系的需求弹性 为普通的需求弹性如果需求是相互独立的,产品或服务的超弹性等于普通弹性;如果产品或服务是相互替代的,则超弹性小于各自的普通弹性,即关于接入价格的拉姆塞公式由 Laffont 和 Tirole(1994)提出,iiiii qp//ˆ拉姆塞最优接入价格 202 ˆ/)1/(pca在满足财务预算约束时,拉姆塞定价提供了次优指导由于既考虑了边际成本因素,又考虑了不同需求之间的互补与替代因素,拉姆塞定价法可将因固定成本回收而产生的经济扭曲降为最小;因顾及了“撇奶油”和网络穿越(bypass) 1的可能性,可使原垄断运营商的剩余需求弹性增大;同时,拉姆塞定价法还考虑了不同服务之间的互补性或者替代性。
然而,由于需要大量的信息,导致其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3.生产效率原则:有效成分定价(Efficient component-pricing)假定最终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固定的,则接入费用对配置效率不会产生影响规制者关注的是成本补偿和生产效率,即有效进入和成本最小化,这种集中于生产效率的接入定价方法被称为有效成分定价原理(ECPR) 2ECPR 由 Willig(1979)和 Baumol(1983)首先提出,因此又被称为 Baumol—Willig 规则该原理表明,当最终产品或服务同质且处1 “撇奶油”指新进入者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经营亏损性业务,而只愿从事高利润业务网络穿越即为市场绕道,是指大用户不利用原垄断运营商提供的接入服务而与新进入者直接相连,与网络的重复建设含义有一定差别,重复建设主要是指潜在进入者不使用在位者的网络,而是自己重建网络2 ECPR 原理最早是在讨论铁路问题时提出的,针对当时从事铁路运输的企业必须向竞争对手租用铁轨这一问题该原理由 Baumol 和 Sidak 于 1994 年进一步扩展《中国工业经济》2003 年第 6 期4于进退无障碍市场(Contestable market)时,即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不存在沉淀成本,企业可以实行“打了就跑” (Hit-and-run)策略,在位垄断运营商收取的接入费应为允许进入者使用基础网络的机会成本,也就是最终价格与竞争性业务的边际成本之差,接入价格。
1001()apcc当原有垄断运营商为新进入者提供接入服务与为自身下游企业提供接入服务的成本相等、提供竞争性生产和服务的成本相等、竞争性市场需求相同、新进入者没有市场支配力时,即满足完全对称条件时,符合效率原则的最优接入定价正好等于 ECPRECPR 是一种在进退无障碍市场领域引入真实竞争的参考模型 1在理论方面,它提出机会成本这一有用概念,随服务的不同替代程度或网络穿越的可能性而变化从实践角度分析,ECPR 相当简单,如果不存在固定成本的回收问题,静态的生产效率成为唯一追求目标,ECPR 则是提升效率的有效指导对于潜在进入者而言,只有其单位总成本( )小于或等于最终价格,Ec,即 才能确保其生存并获利因此,该原则向新进入者传达了正确的信pcaE1cE号:只有进入者比从事下游业务的在位者更有效率,进入才是有利可图的同时,新进入者的市场准入不会影响垄断运营商的利润,即 ECPR 是利润中性的,否则垄断运营商可能降低接入质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的接入价格通常需要考虑成本因素,也需要考虑需求因素拉姆塞接入定价就是较好的理论基准,而这正是 ECPR 所不具备的,ECPR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