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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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现阶段与施工劳务相关的问题如施工质量、安全、劳务权益保护等还普遍存在,施 工劳务需要得到有效地管理和规范。施工劳务分包是组织施工劳务的主要方式。在确定施 工劳务分包机制时必须考虑两个核心问题即施工劳务组织和施工劳务交易。施工劳务组织 应该禁止采用零散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直接雇佣的所有劳务应该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并 对他们的作业承担直接责任。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交易应该在有形劳务分 包市场上进行,具体交易形式应该以交易合同备案制为主。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的改革和开放,建筑业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最为 明显的莫过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的“两层分离” , “两层分

2、离”使得大量的施工 劳务从建筑施工企业里剥离出来。与此相应的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使得农业生产力得到 巨大的释放,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了城市的建筑施工行业。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劳 务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地、有效地管理和规范,与建筑施工劳务相关的问题普遍存在,主 要集中于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劳务权益保护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因此,建筑业施工劳 务管理机制问题就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1 我国施工劳务分包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用工制度 的改革,全行业的用工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固定的用工形式变成了不稳定组织状 况的用工甚至是零散用工。大

3、中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层人员越来越少,企业自有员工主 要是管理层人员和技术人员。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进城市的建筑业,使建筑业从业人员大量增加。在当前建筑市场, 特别是二级建筑市场即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尚不健全,总分包环节非常混乱,专业分 包和劳务分包往往处于私下交易的混乱状态。无证承包、越级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问 题较为严重,大企业的转包挂靠现象也非常严重1。一些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工作 如浇捣混凝 土、支模、抹灰等一般都为个人承包或挂靠的施工队伍所承担,这也致使专业承包和劳务 承包的界限变得模糊。建筑分包市场秩序的混乱,严重地危

4、及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也难 以保障劳务的权益。尽快建立完善的包括劳务分包在内的分包机制极为重要。总之,一方 面,建筑施工现场的操作层(施工劳务)大量从施工企业里脱离出来,施工劳务逐步市场 化。另一方面,建筑劳务市场却还远未完善,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 2 建立完善的施工劳务分包机制 建立完善的施工劳务分包机制需要考虑许多因素,但是核心因素是施工劳务组织和施工劳 务交易。 2.1 施工劳务组织 施工劳务的组织有三种形式:施工企业(指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佣劳务, 成建制的分包劳务和零散用工。 (1)施工企业直接雇佣劳务。是指与施工企业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往往是较为长期的而 不是基于

5、一个工程项目的劳动合同)的施工企业自有的劳务,或者通俗地说是此施工企业 的内部正式职工。如前所述,不论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施工企业都大大地减少了此类直接雇 佣劳务的数量,虽然它们往往还要保留一些技术型的、管理型的工人(如工长) ,但是人数 很有限,绝大多数实际的现场操作都是有企业外部的劳务来承担的。对施工企业直接雇佣 的劳务的管理应该是施工企业的职责,施工企业也应该有权利决定直接雇佣劳务的有关问 题。施工企业应该对这类劳务的雇佣、使用、培训、权益以及他们的操作质量负直接的、 完全的责任。 (2)成建制的分包劳务。是指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那里分包劳务作业的分包 企业,也即施工劳务以企业的形

6、态集体地在二级建筑市场寻找并承担施工企业的现场操作任务。成建制的分包劳务使劳务能够以集体的、企业的形态进入二级建筑市场2。成建制 的劳务分包有许多优点,比如容易对劳务进行管理;施工质量的责任比较容易确定;劳务 集体有较大的谈判能力;较为稳定的劳务企业能够给劳务提供技能培训等等。但是我们必 须清楚成建制的劳务企业是典型的甚至可以说是纯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资本、管理、技 术等对于此类企业的贡献要远远小于其它类型的企业。我们必须防止企业对劳务的剩余价 值的过分剥夺。另外,使用纯粹的成建制的分包劳务会降低施工企业劳务安排的灵活性。 (3)零散用工。一般是指建筑企业临时雇佣的(往往是为了具体一个工程项目

7、而临时雇佣) 、 不成建制的施工劳务,或者说是临时用工。零散用工是目前我国建筑领域里非常普遍的现 象。现实中零散用工往往没有正式的劳务合同。对零散用工概念的界定是十分必要的,零 散用工与施工企业直接雇佣劳务是非常相似的,有时候甚至难以对他们加以区别。应该注 意到直接雇佣劳务和施工企业间的合同是长期的劳动合同,而零散用工劳务和施工企业间 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如果有的话) 。虽然零散用工是不允许的,但是正因为零散用工劳务和 施工企业直接雇佣劳务是非常相似的,所以,现实中很难完全杜绝零散用工。对于许多来 城市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来讲(特别是初次打工或者没有社会关系的劳动力) ,零散工往往是 他们唯一的务工

8、方式,这就更增加了杜绝零散用工的难度。另外,完全禁止施工企业临时 雇佣劳务,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用工的灵活性,在工程实践中很可能会出现施工企 业除了自己的劳务和劳务分包企业之外,还需要个别的灵活的、零散的劳务的情况。因此, 在我们考虑施工劳务的组织形式时应该允许这些所谓的零散用工的实质性存在,但是施工 企业必须和零散务工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施工企业应该将零散务工人员视为自己的 正式人员,应该对这类劳务的雇佣、使用、培训、权益以及他们的操作质量负直接的、完 全的责任。政府各管理部门也应该将此类务工人员视为施工企业的自有的正式人员。事实 上,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目标就是全面建立用工合同

9、制,废除正式工和合同工(临 时工)的差别。 2.2 施工劳务交易 施工劳务的交易方式有两种:公开交易和私下交易。公开交易是指在有形的施工劳务市场 (劳务分包市场)上的交易,而私下交易则是指在有形市场之外的交易。 (1)有形劳务分包市场。是指为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工程信息服务和招标投 标活动服务以及其它服务的固定场所、机构。有形劳务分包市场为劳务分包交易活动的各 方当事人提供齐全的场所和规范的服务;收集、存贮和发布工程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 业信息、材料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等信息,还为交易各方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有形劳 务分包市场的建立能够较好地解决信息渠道不畅、工程交易不透明的问题,

10、是使劳务分包 交易走向规范有序的一个有效形式,也是实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以及防止腐败现象发 生的一项重要措施3。有形劳务分包市场应该有 3 项基本功能:一是为发承包双方提供各 类信息服务。二是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周到的场所服务。三是 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有关管理部门进驻有形劳务分包市场集中办公方便了各办事 单位、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便于加强监督管理。 (2)私下交易。是指在有形市场之外的交 易。显然在有形劳务分包市场建立之前劳务分包只能在私下进行交易。有形劳务分包市场 的成立就是为了避免此交易方式的发生。从市场经济的理论看私下交易是符合交易自由的 原则的,但是考虑到

11、我国还是一个公有制占主体的国家,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还是政府投 资或者政府参与投资和融资的项目,故劳务分包交易的公开性还是必要的。显然有形劳务 分包市场是针对政府投资或者融资的项目的,所以,在建立有形劳务分包市场时也要考虑 私有投资和外资工程的除外情况。在有形劳务分包市场进行劳务分包还牵涉到招标的问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采用招标的形式。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动密 集的特性,其分包价格是完全基于劳务工资的,而劳务工资是相对稳定的、确定的,所以, 用竞争性招标的办法来进行劳务分包是不太合适的,即使采用招标的方式

12、也应该主要考虑 劳务企业的资质、素质、经验、信誉、业绩等因素,而不应该只考虑报价。如果采用对报 价进行竞争的招标方式的话,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经济学里所谓的“逆向选择” (劣币驱逐 良币) ,也就是说资质、素质、经验、信誉、业绩好的企业因为报价略高于差的企业就被淘 汰,这样的结果肯定会导致施工质量、生产安全无法得到保证。另外,由于劳务市场是绝 对的买方市场,施工劳务分包竞争激烈,即使好的劳务企业也不会报很高的价格。事实上 由于劳务工资的稳定性、确定性,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完全可以制定指导价供交易双方做参 考。如果不对劳务分包进行招标的话,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采用协商谈判的方式的话(协商 谈判也有是竞争性

13、的) ,协商谈判可以在市场里谈也可以“私下”谈。如果规定必须在市场 里谈的话,双方很可能会在私下谈好后再到市场上走过场,那么有形劳务分包市场的作用 就主要是交易合同备案了。正因为劳务分包交易不宜采用竞争性招标的办法,所以,有形 劳务分包市场应该以合同备案作为其主要功能。 3 结束语 建筑业施工劳务管理机制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从理论上阐述了施工劳务 组织和施工劳务交易。施工企业直接雇佣的所有劳务应该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并对他们的 作业承担直接责任。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交易应该在有形劳务分包市场上 进行,具体交易形式应该以交易合同备案制为主。 参考文献: 1徐先耀应当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J建筑,2001(1) 2余峰应以企业形态进入二级市场J建筑经济,2000(7) 3丁传顺加速培育和发展建筑劳务市场J施工企业管理,1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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