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324373 上传时间:2018-03-14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20.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本科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班主任是学院委派到本科生班级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是育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班主任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育人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章 配备与选任 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每个班级

2、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任期一般为 4 年,能完整承担一届学生的指导工作。 第五条 选任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察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二)热爱学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熟悉学校和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引导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六条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任务是: (一)对班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加强班集体建设,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引导本班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律、自爱、自强的

3、优良品格,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处理好学习成才、生活交友、求职择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 培养学生专业兴趣, 关注学生学习进程。 及时掌握学生上课情况和学业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四) 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设计和专业发展规划, 关心帮助学生就业。 (五) 建立健全班级的班委会和团支部, 指导和参与班级的党团建设工作。 (六)组织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七)定期与学生座谈或面对面谈心,并通过学生 QQ群、微博、微信等现代通讯方式及时关注全面

4、了解班级内学生的情况,深入分析学生学习、思想、生活、心理等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特殊群体学生(贫困生、学困生、违纪生以及心理情绪不稳定学生) 。定期参加班集体活动,组织召开主题班会。 (八)沟通学生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每学期对所带班级的专业课程至少听课一次,检查上课纪律及上课内容,随机向学生了解教学情况及任课老师的教学效果。听课后向教学秘书提交听课记录表留存学院备案,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理论教学部进行反馈。 (九)期末考试前 2 周做好考前动员,每学期期末参加监考或巡考达三次以上,严肃考风考纪。 (十)每学期结束,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成绩情况,对于学习情况异常,

5、如挂科现象严重的学生,要进行面谈,督促其及时改进。 (十一)宣传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和听取学术报告,如“科研与人生”系列讲座,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 (十二)建立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络的机制,发挥家长的作用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 (十三)学习和掌握校、院有关学生管理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熟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方法,参加学院班主任会议和有关培训活动。 (十四)经常与辅导员进行工作沟通,共同做好班级工作。 第四章 待遇与权利 第七条 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学院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要保障班主任对校情、院情和有关

6、政策的知情权。 第八条 学院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九条 班主任工作量每年按 20 个标准课时工作量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并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 班主任工作是教学行政工作的一部分,纳入个人岗位业绩考核范围。在正常情况下,学院安排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本人不得拒绝。所有在职教授必须轮流担任本科生的班主任,为教授任职条件之一。教师晋升高级职称时,优先考虑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第十一条 学院每年度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各类奖励

7、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学院奖教金年度评选将保留固定的名额给考核优秀的班主任。 第十二条 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取消其聘任资格: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较严重的。 (2) 因失职、 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的。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院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的。 (4)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教师形象的。 (5)滥用职权,侵犯学生权益,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6)学年考核不合格的。 (7)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的。 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教师, 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其当年年度考核等级相应下调。 第十三条 教师有正当理由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 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对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示范作用的教师, 学院在教师考核、职称晋升和各类奖励荣誉评选等方面予以支持。学院选拔院系管理干部时,优先推荐优秀班主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3 年 9 月 22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