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319009 上传时间:2018-03-14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第三条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发展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大学

2、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加强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将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2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第四条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师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第五条第五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青年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

3、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缺点和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附上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的简要情况,如本人有相关政治历史情况,要如实写清楚。第七条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第八条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3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院级党组织备案。在学生团

4、员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由团组织采取投票、公示方法产生,团组织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第九条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第十条第十条 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有计划、系统的理论教育和跟踪培养。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组织参加各

5、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以及定期开展培训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4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并及时将考察情况以写实的方法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考察表的填写要简明扼要,抓住关键和重点,有针对性

6、,并及时将考察意见和结论反馈给本人。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将培养教育等相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现单位党组织对转入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院级党组织备案审核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严格组织程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对学生发展对象,要征求班主任、导师和同学等意见;对

7、教工发展对象,要征求系室主任、所在团队负责人、同事等意见。征求意见可采用座谈会和个别了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做好原始记录。5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的确定必须坚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确定学生发展对象,要把学习成绩作为其能否列入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之一,将学习成绩与政治素养、学习态度、奉献精神、服务意识等一贯表现综合比对,避免唯成绩、轻素养,简单以成绩排名确定发展对象的情况;确定教工发展对象,既要考察其个人业绩和工作能力,更要考察其政治素养、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大局意识、职业品格等,对不遵守课堂纪律、不恪守学术道德等师德师风教风学风问题施行一票否决制。第十六条第十六

8、条 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6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

9、现,要形成结论性的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的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应当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

10、象后,要写好自传。自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自然情况,本人简历(自进小学后的各阶段的工作和学习情况),思想成长与进步过程,各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认识,家庭情况,对自己影响较大的人和事,萌发入党愿望的过程,应该对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7毕业生中的学生发展对象以及工作调动的教职工发展对象离校时,院级党组织应及时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表、自传等材料随本人档案一并转往新的单位或托管单位党组织。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接受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党支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就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

11、想品质、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优缺点、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意见,经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形成决议,填入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表,连同本人相关入党材料,报上级党组织进行预审。学生入党可以由学生党总支预审,未设学生党总支的由院级党组织预审;教工入党由院级党组织预审。上级党组织根据党支部所提交的材料,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相关部门和师生群众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对通过预审的拟发展对象,由院级党组织报校党委组织部在

12、组织部网站上进行集中统一公示,同时在本单位办公网上或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院级党组织对公示后反8映的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并进行认真的研究处理及反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院级党组织查证明确为合格的发展对象,由院级党组织到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由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在经过详细讲解和审阅草稿后,再由申请人正式填表。填写时要注意下列项目:(一)“有何专长”栏目内填所学专业,“现任职务”栏目内填某班学生及担任的社会工作职务。(二)“入党志愿”栏目内,要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自己的心愿和对入党

13、的态度。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纲领、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等的认识和理解。在填写为什么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问题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此栏填写时篇幅要恰当,如栏目内写不完可另加附页,在这一栏开头处不用写称呼,末尾处不用签名。(三)无内容写的栏目要写上“无”。(四)“介绍人意见”栏目要在召开支部大会前填好,并要写明是否愿意介绍申请人入党。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要对其所填表格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和投票表决接受预备党员,有表决权的到会9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

14、权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四)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五)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并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内容包括:支部大会的时

15、间、地点、参加人、内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拟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人员,会议发言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及不同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相关入党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10预备党员的审批必须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院级党组织审批。直属党支部和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院级党组织审批前,要对入党志愿书和相

16、关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院级党组织汇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院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院级党组织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即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之日起),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院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对在学校改革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