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平等原则与合理的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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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5 第六章 平等原則與合理的差別待遇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規定: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平等權亦稱平等原則,1 指的是免於遭法律歧視基本人權、排除不合理差別待遇的權利。2 在今日平等原則可謂是人民各種基本權利之前提 ,3 人生而平等,是現代立憲國家所崇奉的基本信條,而國家亦有義務依據平等原則來對待人民,不得恣意予以差別待遇。4 前已言之,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即規定平等原則,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亦為人耳熟能詳,然而,到底如何才是平等?國家機關可不可以設立差別待遇?這些在憲法中其實都沒有提及,第七條僅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帶過,因此,有必要探求平等原

2、則的真意。 1關於憲法第七條有稱為平等權有稱為平等原則,不過個人認為應以平等原則稱之較適當,蓋平等與其他權利不同,其他自由權利有其保護內涵,一旦侵害被認為權利之侵害,平等則無保護內涵, 他是對應各種人權之基準或量尺,他必須與其他基本權競合存在,例如應考試權平等即應考試權競 合平等原則而成。 2法治斌, 國家科學委員會研究彙刊:人文及社會科學 ,六卷一期, (1996 年) ,頁 38-40。 3李念祖, 憲政時代 ,27 卷 1 期, (2000 年 7月) ,頁 87;呂炳寬, 中台人文暨社會學報 ,第 1 期, (2001 年 4 月) ,頁 60。 4廖元豪, 東吳法律學報 ,第 9 卷

3、第 2 期, (1996 年) ,頁 2。 PDF 檔案使用 “pdfFactory“ 試用版本建立 .tw/FinePrint146 第一節 平等的演進 壹、古代平等思想 平等(equality)長期以來皆為多數學者所探討,最早甚至可以溯至古希臘時代 。5 亞里斯多德在雅典公民享有政治生活中實質平等的時代為文以區別社會待遇上的兩種平等:一為予每個人同樣權利的數字上平等(numerial equality)二為依人們的功勞而給予人權利之相當的平等(propotionate equality) ,他認為第二種平等合乎公道,而第一種則否。6 換言之,當時的平等主流思想認為每一個人應獲得他所屬位階的

4、分配 ,智者、德者、一般人、奴隸都能在各自所屬的不同領域內得到平等, 平等者之間應平等 ,反之不平等者之間當然不平等 ,這是必須面對的自然狀態。7 至於另一派非主流的思想,則以斯多噶學派(stoic) 與西賽羅(cicero)為代表。斯多噶學派認為人們已經具有理智的天賦乃使人們被視為在性質上和法律上都是根本平等的,而西賽羅陳述人類一律平等的觀念說: 沒有一個東西和另一個東西類似的程度,比的上人類彼此相向的程度。.凡是由上天稟受理性的人,也一定稟受正理,因此他們也稟受了法律他們既稟受法律,他們也必稟受正義。8 因此人類本質上是平等。 古代希臘的平等主流思想,非常實在的面對現實的各種不平等狀態,並

5、提出使其正當化的理論,因此,其不但與現代由個人尊嚴所發展出來人權體系的平等理念完全不同,即使是當時民主制度所依據的平等參與,也遷就於現實,在不平等的基礎之下追5陳志全, 法律評論 ,第61 卷第 9、10 期合刊, (1995 年 10 月 1 日) ,頁 19。 6羅志淵, ,收錄於王雲五編, 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第三冊政治學 ,第八版,台北:商務,1989 年,頁 83。 7曾仰如, 亞里斯多德 ,初版,台北:東大,1989 年,頁 401-408。 8毛漢光, 佛光人文社會學刊 ,第 3 期,宜蘭:佛光人文社會學院出版, (2002 年 12 月) ,頁 147。 PDF 檔案使用 “pd

6、fFactory“ 試用版本建立 .tw/FinePrint147 求局部的平等,與現代民主政治要求國家權力介入保障國民政治、法律地位之平等有本質的差異。 繼之而起為古羅馬時代,羅馬初期,思想很受斯多噶派的影響,9 因此把古希臘非主流思想流傳下來,羅馬時期,其思想精華反映在羅馬法之中,Ulpian 謂,法律是講公道的科學。他說: 法律是關於人跟神的事務之知識,是關於公平及不公平之科學。公道是每個人都有一份的,假如不能給予每個人一份,就不能代表公道,當然就不是法律了,有了法律之後,一切才能公道。10 羅馬法家將法解釋為鑑別公道與否之標準,故法常處於公斷人的地位,法律是公道,人人有份,人人平等就是

7、公道,所以法律之前人人應該平等 。這是最早提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只是當時的人人平等是沒有差別的平等。 貳、中古時代之平等思想 斯多噶跟西賽羅的思想在當時雖未形成主流,然而卻延續到羅馬時代已迄於中世紀,形成基督教思想中上帝之前人人平等思想的基礎。11 中古世紀的歐洲是基督教的時代,基督教思想成為當時的主流,基督教信仰人人平等,奴隸贖罪的機會與主人相等,上帝最後的審判,依據個人在塵世中的行為,而非依據個人在世俗的地位。12 聖經中耶穌有如下的話語: 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薩、雅各一同坐席 (馬太福音第八章十一節)又說無分猶太人與希臘人、無分為主為奴的、 無

8、分男的與女的, 因為你們在耶穌身上都是合一(加拉太書第三章第二十八節) 。 人的價值,在宗教的領域內不因其身分、地位、財富而受差9鄒文海, 西洋政治思想史稿 ,初版,台北:鄒文海先生獎學基金會,1989 年,頁 133。 10同前註,頁 135。 11許慶雄,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 ,第六期, (2002 年 1月) ,頁 13。 12鄒文海,頁 161。 PDF 檔案使用 “pdfFactory“ 試用版本建立 .tw/FinePrint148 別。因此、基督教信仰中所強調的平等,開始強調人的內在平等的價值。 人在自然狀態下,本質上是平等的思想,從上帝之前人人平等,歷經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及

9、Hugo Grotius 等思想洗禮之後,方才漸漸脫離上帝,人人平等思想日益鞏固。13 在政治上,拋棄專制政體而走向自由平等;在社會上,擺脫封建社會的階級制度;在經濟上,建立起以個人發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平等思想開始在人類社會成為一種被普遍接受之價值理念,開始強調個人內在的平等。 參、近代的平等思想 近代平等思想與傳統平等思想間之差異,主要在近代平等思想是以個人尊嚴、合理主義之自然法、人權保障等為基礎,所架構成的一種法概念,非僅是一種哲理。14近代平等思想首推霍布斯(Thomas Hobbes) ,他認為人類的自然稟賦大致是相等的,他主張: 在自然狀態中的人類,無政府,亦無法律,人人都有相等自

10、然權利,以設法維持他生命的最大安全。15 洛克(John Locke)描述自然狀態應該是完全自由的狀態,也必然是平等的狀態。各種權利應該是每個人相互擁有,不能使任何人比他人有更多的權限。同時,人應該生而無差別,享受同樣的自然利益,行使同樣的權利,相互之間是平等的,不應該有從屬或服從的關係。16 盧梭 (Jean Jacques Rousseau) 則認為 凡一個社會或國家中,除了各成員的私人特別意志以外,每一個團體還有一種公共意志13毛漢光,頁 146。 14許慶雄,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 ,第六期, (2002 年 1月) ,頁 14。 15國立編譯館編, 西洋政治思想史 ,台初版,台北:正

11、中,1988 年,頁 132-133。 16John Locke,Two Treatieses on Civil Government,(New York:Hafner Publishing Co Press,1965) , p122. PDF 檔案使用 “pdfFactory“ 試用版本建立 .tw/FinePrint149 完全在謀全體的利益,對於團體內各成員都一律平等待遇。盧梭追溯了現實社會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他認為人類在原始狀態下是天然平等的,廣袤無垠的森林給他們提供了足夠的活動空間,人們的欲求極少,自然界提供的食物和養料足以維持他們的生存,他們不需要依靠別人來生活,他們餓了吃野果

12、,渴了飲溪水,困了就地而臥,連野獸都和他們沒有敵意,和平共處。人們在這種狀態中不必處心積慮地討好他人,更沒有必要靠奴役他人來實現自己不勞而獲的目的,因為那是很不劃算的做法: 有沒有這樣一個人,因為他力量不但比我大,而且還相當腐化、懶惰、凶惡,竟至強迫我替他覓取食物,而他自己卻無所事事呢?那麼,這個人就必須下定決心時時刻刻注意著我,在他要睡覺的時候,還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綁起來,免得我會逃掉,或者把他殺死,也就是說,他必須甘願給自己增加一種負擔,而這種負擔遠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加給我的大得多。17 盧梭認為,公意要得到實現,必須借助於法律,法律是公意的行為,所以法律的對象永遠是普遍性的,法律的最

13、終目的就是要實現自由和平等,權力憑法律和職位才能加以行使;財富上沒有一個人富得可以買其他人,也沒有一個人窮得出賣自身,大人物要節制財富和權勢,小人物要節制貪得和婪求。18 近代的平等思想,影響到美國獨立宣言與法國人權宣言,所謂人生而自由平等 ,不過當時的平等思想僅限定在所謂法律及政治地位的平等,因此具有很強烈的絕對平等或無條件平等的意涵,要求絕對禁止身分的差別,這種絕對平等觀,所得到的結果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平等或機會的平等。 17Jean Jacques Rousseau,李常山譯, 論人類不平等之起源和基礎 ,北京:商務,1962 年,頁 108。 18Jean Jacques Roussea

14、u,何兆武譯, 社會契約論 ,第三版,北京:商務,2003 年,頁 66。 PDF 檔案使用 “pdfFactory“ 試用版本建立 .tw/FinePrint150 肆、現代的平等思想 十九世紀之後,平等思想出現兩個完全對立分歧的發展,一是仍然堅持絕對的平等保障,發展形成社會主義理論;一是確立以個人尊嚴、人權理念為基礎,發展成現代平等思想。19 但是這兩者其實都跟源於盧梭的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及基礎 ,盧梭認為不平等,一是來自人類社會形成之後,強者與弱者由對立狀態而形成主從關係,到最後形成反自然狀態的奴隸制度的不合理不平等狀態;另一是由於私有財產制,形成窮者與富者可以輕易的區隔,導致經濟上剝奪與

15、社會地位差別。20 因此,馬克思(Karl Marx) ,依據盧梭的觀點,認為私有財產制是罪惡的,造成不平等,因此主張廢除私有財產,如此社會沒有剝削,人類社會自然絕對平等。因此他提出共產主義宣言 ,希望建立共產社會。 然而盧梭從未主張廢除私有財產制,如前所述,盧梭反而認為應該以立法及政治力來約束富者財力及解除貧者不滿,追求符合自然狀態的平衡。現代的平等思想基本上就是經由此一思想,再經由憲政主義發展相互配合而逐漸形成。 19許慶雄,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 ,第六期, (2002 年 1月) ,頁 16。 20盧梭曾說: 自從一個人需要另一個人的幫助的時候起;自從人們覺察到一個人據有兩個人食糧的好處的時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現了,勞動就成為必要的了,廣大的森林就變成了須 用人的血汗來灌溉的欣欣向榮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貧困伴隨著農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 長 ,因此盧梭主張 人生而自由,但無處不在桎梏之中 ;見 Jean Jacques Rousseau,李常山譯, 論 人類不平等之起源和基礎 ,北京:商務,1962 年,頁 121 。 PDF 檔案使用 “pdfFactory“ 試用版本建立 .tw/FinePrint151 第二節 平等的意義 壹、平等的意義 在經濟、法律、政治、教育、種族、宗教等各個層面中,皆存在著平等的爭議,其爭議的根源在於對平等的含意見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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