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中心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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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健中心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为保持和提高保健中心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 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保健中心科学、规范、有序和健康 发展,根据关于依法加强保健中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 卫 2004464号)和关于加强保健中心业务工作管理的通 知(国质检卫2006471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 一、后续监督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一)确保保健中心工作的依法、公开、透明。 (二)促进保健中心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增强保健 中心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督促保健中心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 硬件条件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规范保健中心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各个环 节,保证出入境体检

2、和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安全,保障和尊重 广大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和权益。 二、后续监督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总局、 直属局、分支局三级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制,保证各项监督 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总局负责保健中心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任务安 2 排,重点是组织定期考核、飞行检查;各直属局负责辖区内 各保健中心监督管理工作;分支局负责所辖保健中心日常管 理工作。 (三)坚持和完善保健中心的资格准入、处罚和退出。 (四)建立以保健中心考核制度为核心的动态管理体系。 三、后续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根据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设置最低基本要求 ,对保健中心进行资质审查。 (

3、二)根据关于加强保健中心业务工作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保健中心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将有关出入境 体检、预防接种工作安全的强制性规定执行情况以及证书签 发、疫情报告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对保健中心工作质量和管理情况的检查。 (四)对曾经发生过质量或责任事故以及曾被群众投诉 过的保健中心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后续监督管理的形式和方法 (一)总局组织对保健中心的定期考核、复核和评价; 根据保健中心状况、突发特殊事件或群众投诉热点等组织开 展飞行检查。 (二)总局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对保健中心进行定期考核, 直属局和分支局保健中心被考核数分别不少于30;飞行检 查事先不通知被考核单位,体现突然性

4、,实施现场检查,掌 3 握保健中心的即时状况和真实情况。 (三)总局建立保健中心质量档案,将监督管理情况和 处理结果等各类记录及时整理,纳入保健中心监督管理档案。 (四)各直属局负责对辖区内各保健中心的监督检查, 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管理。 (五)各分支局负责对所辖保健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考核程序 (一)总局组织考核小组,安排考核任务。 (二)总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度考核时间和考核对 象。 (三)考核小组按照总局制定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 心考核表(见附件)实施现场考核工作或根据总局要求开 展专项工作检查。 (四)考核小组就考核情况与考核对象进行交流沟通。 (五)考核小组对发现的问

5、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责令 限期改正;关键项目问题报告总局,由总局确定处理意见。 (六)考核结束后1 周内,考核报告由考核小组成员签 字后上报总局。 (七)各直属局负责监督辖区内考核发现问题的保健中 心的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关键项目问题整改情况书面上 报总局。 (八)总局对考核小组工作、考核情况、整改效果进行 4 综合审议评价,视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或追踪回访。 (九)总局向全系统发布保健中心考核结论。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对连续2年考核成绩优秀的,下年度免于考核。 (二)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良好、合格的,并能对不 符合项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可继续行使原职能。 (三)对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6、,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其 符合要求;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四)对不遵守相关规定,不按技术规范操作,造成严 重责任事故和重大技术差错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取消保健中 心执业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5 12 附件: 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考核表 保健中心名称(公章): 考核日期: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收费许可证 5. 辐射安全许可证 机构 证书 6. 放射诊疗许可证 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在续办之中的应提供主管机关的书面证明。 7. 临床科室 内科、外

7、科(皮科) 、五官科、妇科任缺一项判为不符合。 8. 影像科室 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任缺一项判为不符合。 9. 实验室 常规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免疫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任缺一项判为不符合。 10.辅助室 采血室、消毒室任缺一项判为不符合。 科室 设置 11.其他科室 预防接种室(治疗室) 、咨询室、签证室任缺一项判为不符合。 12. 临床检查及辅助设备 3 X光机、B超、心电图机及血压计、身高体重仪、五官科检查器械、诊疗床、医用废弃物回收盒(或 针头毁形器)等与科室设置相配套的辅助设备。任缺一项则本项目不得分。 13. 实验室检测设备 3 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洗板机、恒温箱、水浴振荡器

8、、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普通冰箱、 低温冰箱(柜) 、生物安全柜、显微镜、离心机等。任缺一项则本项目不得分。 14. 消毒设备 3 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消毒设备等。任缺一项则本项目不得分。 基 本 要 求 部 分 基本 设备 15. 急救设施和药品 3 主要指与预防接种相配套的抢救设备(心电除颤仪)和药品、设施、设备。任缺一项则本项目不得 分。 13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16. 建筑布局 2 要符合卫生学要求,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否则本项不得分。 17. 建筑选材 2 地面应使用防滑、墙面应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

9、 18. 临床检查科室面积 2 每个临床科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发现任何一个科室未达标则本项目不得分。 19. 检验科室面积 2 不少于80平方米。发现未达标的本项目不得分 20. 基础设施 2 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 验收合格。否则本项不得分。 21. 服务设施 1 等候区要有足够的座椅并配有饮水、电话等设施; 配有无障碍通道、指示牌,科室标识规范、清楚、 醒目。否则本项不得分。 22. 隐私保护 1 各科室应相对独立,且诊查室私密性良好,实行一对一体检。否则本项不得分。 23. 环境卫生 1 接待大厅、检查科室、卫生间等公共

10、场所设施良好,干净整洁,无异味。否则本项不得分。 基 本 要 求 部 分 建筑、 设施、 环境 24. 装饰装修 2 应按照总局规定实施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否则本项不得分。 25. 管理制度 1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科室工作、办公、财务、设备等。否则本项不得分。 26. 对分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1 建立对分中心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制度,及时指导解决分中心的业务困难并有工作记录。未建立制 度、无工作记录的本项不得分。若被考核保健中心无分中心或本身即为分中心,则本项不扣分。 27. 岗位职责 1 有健全的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否则本项不得分。 28. 工作规范 1 有

11、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否则本项不得分。 29. 法规及文件 1 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齐备。现场抽查3份,任缺一项则本项目不得分。 30. 业务档案 2 各类原始记录、报告、单证健全、规范。否则本项不得分。 31. 违规承包合作或开展医疗行 为 未经总局批准,不得将科室外包、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体检或预防接种,不得开展体检和预防接种 以外的其它医疗行为。 32. 对外宣传 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33. 责任事故 发生严重责任事故或重大技术差错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则此项目不合格。 质 量 管 理 部 分 综合 管理 34. 通报批评 3 当年度受到总局或其他管理部门的通报

12、批评,则本项不得分。 14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35. 体检申请填报 2 抽查当年体检量大的一个月的2%档案,无原始申请单或申请项目与工作内容不符本项目不得分。 体检、 接种 申请 36. 接种申请填报 2 抽查当年工作量大的一个月的2%档案,无原始申请单或申请项目与工作内容不符则本项目不得分。 37. 宣传教育 1 配备宣传设施和相应材料,及时公布疫情公告。否则本项不得分。 38. 工作流程 2 从事咨询的工作人员熟悉体检和预防接种各项规定和工作流程。现场考查咨询人员的业务能力,发 现不符的本项目不得分。 39. 卫生检疫政策 2 咨询室工作人员了解旅行者目的地国家

13、相关卫生检疫政策。现场考查咨询人员的业务能力,发现不 符的本项目不得分。 旅行 卫生 保健 咨询 40. 旅行卫生保健建议 2 咨询人员根据旅行目的地卫生条件及疫病疫情状况,结合旅行者身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旅行者说 明卫生保健注意事项和提出随身携带药品等建议。现场考查咨询人员的业务能力发现不符的、存在 误导或强制旅行者接受体检预防接种或购买保健药盒现象的本项不得分。 41. 疫情报告 2 指定专人负责,不得漏报、缓报、误报,否则不得分。现场考查有关疫情报告规定,回答错误本项 目不得分。 疫情 报告、 证书 签发 42. 证书签发 2 审核签证人员资质;检查签证档案和待发证书是否依法、规范。发现

14、不符的本项不得分。 43. 实验室布局 2 布局合理,与办公区分开,内部区域划分明确;按规定设立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等。否则本 项不得分。 44. 质量管理体系 1 按要求通过相应的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体系但未正常运行或未建立管理体系的本项不得分。 45. 人员技能 2 现场考查检测人员4项业务知识、上机操作能力。不合格的则本项目不得分。 46. 过程质量控制 2 查看质量控制图、质量控制记录,抽查质控点与数据的真实性,缺失或存在明显问题的本项目不得 分。 47. 能力验证 1 按要求参加相应能力验证或实验室室间质评,未参加的或成绩不合格的本项目不得分。 实验 室管 理 48. 留样管理

15、2 按要求保存血液检测样品,管理措施和记录规范。否则本项不得分。 49. 工作对象 2 严格区分法定和非法定体检对象、强制性和推荐性预防接种对象,不得混淆。否则本项不得分。 50. 体检项目 2 严格按照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所列或总局规定增加的体检项目对法定体检对象实施检查。 否则本项不得分。 51. 业务公示 1 将法定体检对象、规定体检项目、强制性预防接种对象、强制性预防接种项目公示。否则本项不得 分。 质 量 管 理 部 分 体检、 预防 接种 52. 工作流程 1 流程、科室布局合理。明显不合理则本项目不得分。 15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53. 人员技能 2

16、 现场考查3名业务人员包括护士的理论知识以及临床操作能力。出现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54. 服务质量 1 开展导检服务;遵循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原则;服务用语规范。否则本项不得分。 55. 投诉处理 1 有投诉电话,有专人接待,投诉处理及时,处理措施得当;记录翔实完整。否则本项不得分。 56. 紧急情况处理 3 是否与地方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鉴订协议,以便出现预防接种反应时及时送到指定医疗机构抢 救。无协议则本项目不得分。 57. 菌种、毒种保存 2 保存符合有关生物安全要求,有专人负责,使用记录完善。否则本项不得分。 58. 医疗废物处置 1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和处置情况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交由专业机构处置 的,应签订合作协议并做好交接纪录。否则本项不得分。 59. 消毒工作 1 严格落实消毒工作规范,现场考查人员理论知识和工作记录,否则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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