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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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 诊 部 工 作 制 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 提高服务 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 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并 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 进行分析改 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

2、设。 门 诊 工 作 制 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 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 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

3、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 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 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 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 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 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 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 操作规程以

4、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 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 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 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出 具 诊 断 证 明、病 休 证 明 的 规 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 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 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

5、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 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县以 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 师2人以上签名。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 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 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 其他药品代替。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师只

6、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专 家 门 诊 管 理 制 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 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 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 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 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 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 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

7、,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 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 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 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 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 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

8、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 就诊。 门 诊 病 历 制 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 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 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二、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 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三、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 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四、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 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五、医师要将

9、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 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六、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七、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 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诊 前 准 备 制 度 一、医护人员准时到岗。 二、护理人员提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有的科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 。 三、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四、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检 诊 制 度 一、重视检诊工作,设立中心预诊处,由助理医师或经验丰富的老护士负 责此项工作。 二、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 转诊的

10、麻烦和矛盾。 三、及时发现危重病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 会 诊 转 诊 制 度 一、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 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 会诊目的、要求等。 二、对院内科间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 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三、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 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四、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由本科负责处 理到底。 五、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

11、见,在病 历上写明情况。 六、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消 毒 隔 离 制 度一、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 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 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二、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处理。 三、门诊应专设肠道传染病人的专用厕所。 四、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内的空气、地面、墙壁、座椅、推车、轮椅、 担架等定期消毒处理。 五、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 错报。 六、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职业病、肿瘤等疾病的登

12、记报告。 门 诊 登 记 统 计 制 度 一、要认真做好门诊各科工作日志的登记、收集、整理、核对和分析工作, 保存原始登记报表,保证内容准确性。 二、定期分析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分析门诊病人就诊规律,提出有效措施 和建议。 三、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各科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比例、疾 病分类、转诊转院或入院人数,做到日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 门 诊 一 般 诊 疗 制 度 一、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 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二、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 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三、

13、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 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四、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 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五、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六、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 染病报告卡片。 七、病情较重的患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者,应设法收容治疗,或收 住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病情危急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抢救, 如搬动可致病情加重时,宜就地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八、在门诊进行化疗、放疗,或使用激素、利尿药、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 患

14、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与调整剂量。 九、言谈低声,对耳聋患者酌情采用写读。十、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 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会 诊 工 作 制 度 一、若病情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会诊,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医师审签。 二、申请会诊科应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 会诊目的与要求。 三、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的要求,由主治医师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 应邀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五、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

15、下班前1小时,急诊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 进行。 处 方 填 写 制 度一、麻醉、成瘾性药品应用麻醉处方,不得和毒药、限剧药、普通药同开 一张处方(中药除外)。 二、普通内服药一般开3天量,不超过7天,剧毒药不超过1日剂量,限 剧药不超过2日剂量,成瘾性药品注射剂一般不超过1日量,如有超量,由医 师重复签名。 三、限用药品一般由医师提出申请,经主治或主任医师审签。 四、急症用药,须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字,要求药房优先调配。 五、对不合格、不合理处方,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六、医师、医士、进修医师有处方权,实习医师在医师指导下可开处方, 其处方须经医师签字方可生效。医师签字或印模留样存于药剂科。

16、 门 诊 手 术 制 度 一、一般小手术,如表浅脓肿切开、表浅小肿瘤摘除、包皮环切术、轻症 外伤等均可在门诊手术。 二、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术前应向患者说明手术目的、经过、 注意事项并预约手术时间等。急症手术随到随做。 三、术前应检查手术部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四、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 行。 五、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 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物体在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 管、及时送检。 六、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视病情需要亦 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七、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顿和 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八、术前谈话、签字制度。 门 诊 护 理 工 作 制 度 一、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护士,在门诊部、护理部和本科护士长统一 安排下进行工作。 二、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衣帽整齐。诊室应清洁卫生,有良好的 候诊秩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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