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泰复: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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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83号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合肥 二 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1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4 首部.4 绪言.4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4 被评估单位简介.5 评估目的.7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8 评估基准日.8 评估依据.9 评估方法.10

2、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2 评估假设.13 评估结论.13 特别事项说明.14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5 评估报告日.16 尾部.17 四、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18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声 明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83号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 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

3、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者) 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据此编制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也会因提供资料的虚假或 隐瞒事实真相而失效。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

4、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作任 何形式的保证。 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 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 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 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七、除评估报告书载明的相关内容,我们未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 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瑕疵事项。但是,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

5、不 完全依赖本资产评估报告书,而应对资产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 己的独立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八、对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在委托时和本评估机构现 场工作期间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或无法收集资料的 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 本项目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不承担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所造成后果的责任。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 要 皖

6、国信评报字(2012)第183号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选取市场价值类型,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在 2012年5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经评定估算,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 股东权益在 2012 年 5 月 31 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账面价值为 1,094.84 万元,评估结果 为1,094.98万元,增值率为0.01%。详见下表: 资

7、产基础法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394.76 1,394.90 0.14 0.01 非流动资产 0.83 0.83 0.00 0.00 固定资产 0.83 0.83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395.59 1,395.73 0.14 0.01 流动负债 300.75 300.75 0.00 0.00 负债总计 300.75 300.75 0.00 0.00 净资产 1,094

8、.84 1,094.98 0.14 0.0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 税2008170号) ,从2009年1月1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 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 书和运输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故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重置价值均不包 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项目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上述增值税因素对评估结果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安徽国信

9、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影响。 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控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也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 对象价值的影响。 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为租赁使用。 本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2年5月31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止, 超 过本报告使用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书。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 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泰复实业股

10、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正 文 皖国信评报字(2012)第183号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选取市场价值类型,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的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在 2012 年5月31日及相关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本资产评估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为报 告本位币)。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简介 1.

11、本项目委托方为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蚌埠市禹会区长乐路400号。 法定代表人:何宏满。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壹佰叁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捌圆整。 实收资本:壹亿柒仟壹佰叁拾柒万肆仟壹佰肆拾捌圆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号:440000000017958(1-2) 。 经营范围: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开发;生物工程的研究开 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石化设备、工具及配件和工业 专用设备制造(由下属企业凭许可证经营)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 品、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原料(

12、不含化学危险品) 、五金、交电、百货、针织纺织、 家具的销售;投资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证字第 193 号证书经营) ;信 息服务。 企业历史沿革: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复实业公司” )原名广东 华立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经广东省体改委和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蚌埠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粤股审199338 号文批准成立的股份制企业。1996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发审字199681 号文批准发行 21,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1998年8月28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 (国) 名称变核字1998年 124 号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核准名称变更为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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