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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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企业 合 同管 理 办法 企业 合同 管理 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 括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 赁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运 输合同、 资产转让合同、 仓 储合同、 供 电 (水 、 汽)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2、 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法律事务的审批; 第四条 集团公司政策法律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参与除销售、 采 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 合 同;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 可 行性、 有利性审查, 并 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 意 见; (四)参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 (五)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六)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 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 及 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遇 有合同变更、 解 除等重大事项, 须 报 合 同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第四章 合同的授权委托文 章来源:中

4、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第六条 签订合同可以实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由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也可以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有关人员代理签订。 第七条 代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企业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一), 并 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 取一事(合同)一授权,合同一经履行,委托事项即行终止。 第八条 各单位法律事务机构负责管理授权委托书,根据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决定

5、,办理 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宜。 第九条 代理人必须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本单位负责,对法定代表人或 者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不再适宜担任代理人的,各单位有权随时 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终 止委托代理关系的,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做出决定, 公 司政策法律室 负 责收回授权委托书。 第五章 一般合同的签订、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 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 也 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 的 经济合同。 第十二条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付的简单小额经

6、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十三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 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 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

7、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 合同的附件。 第十五条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 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六条 对于质量有国家标准, 部 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 应 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 ;化工 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 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 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七条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 采 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价款的支付 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 确切

8、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八条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 如 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 公 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九条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 根据担

9、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 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二十一条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 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合同法对违约责任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二十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 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第六章 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履行 第二十五条 订立重大经济合同,须由合同

10、承办部门牵头,会同政策法律室、财务部、生产安 全部、 审 计部、 监察部等部门组成合同谈判小组, 共同参与合同签订的调研、 招标、 谈判。 未 经 合 同谈判小组参与订立的重大合同,发生问题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 第二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预先审查对方以下情况: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一)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 包 括: 企 业名称、 性 质、 地 址、 营 业执照、 经 营范围、 注 册 资 金以及依法应当办理的行政许可证。 (二)对方当事

11、人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审查。 包 括: 资 产负债、 技 术设备、 产 品质量、 商 业信 誉 等。 (三)对方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包括签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 第二十七条 合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签订、审批手续: (一)草拟会签: 合 同承办单位应就商谈约定的内容草拟经济合同文本, 填 写 “唐山三友集团有 限公司合同审查会签表”, 送 相关部门会签, 各相关部门应在 2 日内完成会签, 并 将会签意见及合 同文本交政策法律室。 (二)审查修改: 政 策法律室于 3 日内就合同文本的合法性, 有 效性提出审查意见, 会 同相关部 门意见一并交承办部门进行修改, 相 关部门与承办部门对

12、合同内容有异议的, 由 政策法律室进行 协 调定稿。 (三)最后签订:经会签的合同文本定稿后,由合同承办部门送主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签批后, 由法律事务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合同承办、审查会签部门的审查事项及责任: (一)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的业务、技术条款进行审查,并对之负责 ;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二)财会部门对合同项目是否与国家、 上 级主管部门、 本 单位的计划抵触以及合同支付条款 进 行审查,并对之负责; (三)安全生产部应对合同项目

13、是否符合政策法规、 规 章制度、 生产技术标准、 安 全保护标准 进 行审查,并对之负责。 (四)政策法律室对合同的合法性, 主 要条款是否完备, 文 字用语是否准确、 规 范进行审查, 并 对之负责。 第二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 时办理。 第三十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审查会审表交存公司 政策法律室一份备案。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 成书面协议, 新 协议未达成前, 原 合同仍然有效。 本 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

14、更的通知书 后 , 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三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

15、 第三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八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 义务。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一)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 一 份留存对方, 一 份 交 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二)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 公 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 头 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七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 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政策法律室处理,并报总法律顾问。文 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提供 免 费法律咨询 请 进 入 http:/ 找 律师 就 到中顾法律网 中 顾法律网携万名 律 师帮您解 答 法律问题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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